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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2003,(2):13-14
自1989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部法规.十多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直接关怀和领导下,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依法进行了管理,并对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进行了及时调解或仲裁,这对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村土地政策,维护农村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普遍认可与欢迎,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据统计,全省在2002年仲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472起,调解6490起;农业承包合同的处结率都在95%以上.通过调解、仲裁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仅保障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而且提高了农经工作的权威和地位,使农经工作展现出广阔的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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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奉贤区积极创建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不断推进土地承包仲裁工作,让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助推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稳定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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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都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农村经营管理》2005,(4):33-34
为保证及时、公正地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江苏省农林厅具体部署,2004 年我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通过调解和仲裁,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且推动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为农村基层组织处理土地承包与流转纠纷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载体,有效化解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村发展。 一、建立仲裁组织机构,确保仲裁工作有序开展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是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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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梅河口市农业委员会 《农村经营管理》2005,(2):41-42
吉林省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开展,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的现实矛盾,探索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一、主要做法1、健全组织。2004年3月我市农经局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形势发展的要求,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等法规规定,对原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和充实。仲裁委员会由农经局局长和副局长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业务能力较强的仲裁员任委员,同时聘请1名法律工作者任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仲裁庭,庭长由专职仲裁员、合同科科长担任。2、制定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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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有利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障农民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建设,从法制机制上有效化解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矛盾、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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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势在必行吉林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起步较早,但前期展并不快。1992年经省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了《吉林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此后,省农业厅、省财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合同鉴证费、仲裁费暂行标准的通知》,省农业厅还专门定下发了《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依据这一系列配套文件,大部分地方都成立了农村承包同仲裁机构。但由于当时的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对土地视不够,土地承包矛盾并不突出,另外由于农民法律意识局限性,思想有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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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石门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农村经营管理》2008,(5):9-10
近年来,湖南省石门县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过程中,制订了<石门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方案>,县里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乡镇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由经管站人员和乡镇政府干部担任.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规范运行,我们在充分参考法院、劳动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书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特点,制作了53种调解仲裁所需的文书;为配套乡镇调解机制的建设,专门制订和印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办公室8项制度、14种法律文书,从案件受理到材料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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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自2010年1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贯彻实施法律,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国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472个,聘任仲裁员3.9万名,乡镇一级设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31716个,村级调解组织59万个,乡村调解纠纷150.34万件,仲裁案件13.18万件,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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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内部建设,规范开展试点 1、加强机构建设.为了使仲裁试点工作有章可循,县政府印发了《县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6月建立了"海安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并依托县农办依法成立了"海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配备了必需的硬件设施,广泛向农民宣传仲裁知识和办案程序,千方百计扩大影响.同时,安排专门科室、抽调专人负责试点工作,加大对仲裁案件受理的力度,指导督促各镇以农村经济服务站牵头、镇有关部门参与,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作为土地承包仲裁的前期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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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切实保护好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吉林省柳河县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问题上,作了有益的尝试。一、主要做法1、成立仲裁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为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具有合法资格,经县长批准,柳河县编委发文,以县农经局为主体依法成立了“柳河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各乡镇设立仲裁庭。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县仲裁委员会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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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是保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的基础工作。目前,河南省焦作市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初步建立,具备为流转双方提供流转信息、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系列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的功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已经建立健全,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要求,农村土地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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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0年1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贯彻实施,按照中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仲裁机构依法快速设立,仲裁员队伍日益壮大,仲裁制度逐步完善,纠纷化解能力不断提升。调解仲裁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