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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异,企业在所得税计算和申报时,要进行纳税调整,它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纳税调整,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2.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其方式主要有: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对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而税务处理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于二者的依据、立场和目的不同,因此在具体处理上存在一些差异,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一、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方式的纳税调整债务人方面,《准则》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支付的现金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必确认为当期收益而计算所得税。而《办法》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偿还债务的,应当将其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对于债务人而言,由于会计与税法的规定不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例1:2005年...  相似文献   

3.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中,债务人以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清偿债务,由于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各自的依据不同,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异,企业在所得税计算和申报时,要进行纳税调整。本文试图通过比较、分析,归纳出调整的内容和数量-以便企业更好地执行国家的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相似文献   

4.
魏光 《新智慧》2005,(9):35-37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其方式主要有: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对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而税务处理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于二的依据、立场和目的不同,因此在具体处理上存在一些差异,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5.
苏强 《新智慧》2007,(9):33-34
一、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 1.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以及将债务转为资本方式清偿债务。依据财税处理相关规定,以上几种清偿债务方式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基本一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新会计准则中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6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的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的金额是相同的,但有时也会出现不一致。比如,债权人对重组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这时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计税成本就不相同,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6.
企业债务重组是目前企业改革的一项措施。可通过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化为资本等会计处理方法对债务进行重组 ,保证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7.
债务重组主要有3种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2)债务转为资本;(3)修改不包括上述(1)和(2)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减少债务利息等。以上3种方式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结合采用,下面,笔者结合实例来探讨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在债务重组时,债务人可能将企业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或对其他企业的投资转移给债权人,以偿还债务。一般地说,转移的资产绝大多数是非现金资产,而所转移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可能不一致,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又小于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由于这两个差额的性质  相似文献   

8.
刘丹丹  陆颖丰 《新智慧》2004,(6A):30-31
为了防止企业将债务重组的收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而粉饰经营业绩,财政部于2001年1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其明确规定,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是: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相似文献   

9.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规定: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按照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结转,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小于用以清偿债务的存货成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支付的相关税费合计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用以清偿债务的存货成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支付的相关税费合计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当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存货的成本。笔者认为,上述债权人的会计处理有不妥之处,下面举例说明。例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700000元。由于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经协商,甲企业以其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销售价格为550000元,实际成本440000元。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乙企业接受甲企业以产品偿还债务时,将该产品作为产成品入账,并不再支付给甲企业增值税额,乙企业未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资料,甲、乙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甲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乙企业700000元;贷:库存商品4400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3500元,资本公...  相似文献   

10.
本文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已确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对应收债权的资产交换业务,以及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应收债权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债务人应按重组债务账面余额转销债务,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转销债权等;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以应收债权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结转债权,按受让债权的应收金额确认应收债权等。  相似文献   

11.
由于会计法规与税收法规存在差异,导致企业无形资产的相关业务在纳税环节存在许多调整项目.本文从无形资产的债务重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和销售等业务分析这些调整项目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2.
李艺纹  王丽芬 《新智慧》2004,(12A):22-23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简称《准则》)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简称《办法》)在企业债务重组中所得税的处理上存在差异,而这些差异会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权益产生影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不利影响,使财务会计报告恰当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依法正确核算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进行纳税调整。本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3.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不能将偿付债务所付代价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应确认为资本公积。债务重组业务会计处理的这种变化,可以防止企业利用债务重组来粉饰业绩,掩盖矛盾,体现了会计的稳健性原则。但笔者认为,债务重组收益是客观存在的。对债务人来说,无论采用何种债务重组方式,只要偿付债务付出的代价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债务人就会因债务重组而取得一定数量的收益,即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应作为收益直接或分期计入企业损益。而新准则规定将其确认为资本公积,混淆了收益与资本的界线,存在诸多不妥之处。本文拟就此作以下分析。一、债务重组收益的性质分析1.债务重组收益本质上属于交换资产产生的收益。负债是债务人为获得资产或接受劳务而承担的,需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的偿付必须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的方式来完成。在正常情况下债务人负有无条件清偿到期债务的义务。债务重组虽然不属于正常的债务清偿,但无论采用何种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最终必须为清偿债务而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债务重组收益是由于债务人清偿债务付出的代价小于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而产生的,从本质上说,其属于交换资产而产生的...  相似文献   

14.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合伙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对企业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全体普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企业发生的融资性债务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否正确,是企业所得税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债务性融资费用税前扣除的检查从实际发生、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纳税调整三方面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16.
钱笑红 《新智慧》2005,(13):54-54
在以存货清偿债务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债权人如何确认该项存货的入账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对于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债务人应按债务的账面价值转销债务,按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存货,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存货账面价值后的余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②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  相似文献   

17.
林瑾 《新智慧》2008,(1):26-27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可能会因为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致使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资金周转不畅。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债务进行重组。债务重组会涉及纳税成本,因此企业必须在不影响债务重组的情况下进行纳税筹划,以减轻债务重组的税负。一般情况下,债务重组双方只考虑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和重组所得征税问题,很少考虑到增值税方面的问题,但债务重组常常会涉及增值税。因此有必要在债务重组中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以减轻税负。  相似文献   

18.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遏制利润操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等八项准则。本文试以债务重组准则为例,讨论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准则的内容及经济内涵 债务重组准则并不是一项新制定的准则,而是对原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旧债务重组准则”)的修定,与旧债务重组准则相比,其更加简化、务实、稳健。 l旧债务重组准则中,债务转为资本时,需要区分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两种情形;以现金清偿债务时,债权人的会计处理需要区分已对债权计提损失准备和未对债权计提损失准备两种情形;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还要找出公允价值,对债务的账面价值和转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以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不同处理,这使会计核算变得较繁琐。在债务重组准则中,对这些差别均不再区分,尤其是公允价值的作用大大降低,甚至在债务人的会计处理部分根本没有公允价值这一概念,而是以账面价值作为人账基准,这样更便于实务操作。 2旧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  相似文献   

19.
蔡扣林 《新智慧》2006,(10):33-33
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第6号令《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6号令》)规定:①债转股时,除企业改组或清算另有规定外,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②债务人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让步而确认的债务重组所得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20.
造成国有企业高负债率的厚因主要为:历史积淀下来的债务问题和旧的体制加剧了资产负债率的升高。因此,减轻企业债务压力的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除了通过扩股融资、破产偿债、债权转股权等方式解决外,还可以普遍推行实施持续经营下的债务重组,包括“修改债务条件”和“以资产清偿债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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