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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4月份开始,国家先后组建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的接收,改善银行资产的质量化解金融风险缓解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同时帮助企业进行改制,提高经济效益最终提高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减少财政损失。“债转股”的结果是银行将对企业的债权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并且,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股份巨大,它已成为企业“大家庭”中的非常重要的一员。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债转股”的成败。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面临的问题 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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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债转股,是指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依法处置商业银行原有不良资产的基础上,对部分企业的部分银行贷款,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其实质是把原来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诀议》,对我国实行债转股的背景、目的和要求作了高度概括。笔者认为:在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是国企改革的新机遇,对我国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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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转股”有无必要所谓“债转股”,是指将企业不良债务转变为金融资产公司股权的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将企业欠银行的不良债务剥离到金融资产公司,使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公司与企业的持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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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退出通道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债转股"退出的必要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明确规定,公司进行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AMC)的性质和职能也决定了债转股后,AMC要将对企业的股权逐步退出.债权转股权只是起点,股权变现,收回投资,盘活不良资产才是目的.债转股可以使国有企业降低负债率,使国有银行卸下不良资产包袱,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但是AMC从国有银行手中收购不良资产转变为对企业的股权后,风险并没有立即消失,只是进行了调整转移,转移到AMC,因此,债转股并不在于AMC完成了多少数量的债转股,实现了多少家签约债转股企业,而是要在完成债转股签约工作后,积极建立退出机制探寻退出通道,最终通过债转股,盘活不良资产,促进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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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股权简称债转股。所谓债转股就是要把国有大银行现存的不良资产,确切说是国有企业欠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中的一部分,转化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对批准债权转股权企业的投资。就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来讲,一部分是正确的,一部分是不良的,可以转化为股权的只能是不良贷款中的那部分。目前国家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债转股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它不是豁免企业所有债务的“债务大赦”,也不是天上掉馅饼的“最后晚餐”,更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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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国有企业摆脱困境,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国家推出了债转股举措。在债转股过程中涉及到一系列的会计处理。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债转股会计核算涉及的会计主体 债转股是将国有企业的银行债务转成该企业的股本。这一部分股本将由专设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管理。在债转股过程中,至少要涉及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债转股企业等三个会计主体。就转成股本的债务而言,银行与企业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会计核算应遵循的企业具体会计准则 债转股的实质是将逾期的债务转化为企业的股本,它类似于《企业具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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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国有企业债务过重,压力过大,影响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实现国企脱困的目标,国家出台了"债转股"的政策.所谓"债转股"就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FAMC)为投资主体,接受原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不良债权,将债权转成为对国有企业的股权,形成资产管理公司与实行债转股企业之间的持股和被持股,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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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要求在国有资产管理的运营体系的构建中,使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以国有资本的持有者和运营者的身份充分发挥作用。在现阶段债转股的运作中,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也理应发挥积极作用。国有投资公司参与债转股可以主要通过两大途径:其一,国有投资公司将企业对其负有的债务转换为股权;其二,国有投资公司直接收购或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间接收购债转股企业的股权。本文所研究的探讨的“债转股”专指第二种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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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健康运作,是债转股能否成功的关键。简单的债转股并没有解决国有企业资金短缺和所有者缺位这两大难题。本文提出资产证券化一方面有利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国有企业进行融资,另一方面有利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退出其在国有企业中的股东地位。本文在最后设计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操作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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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了解决国有企业过高的负债率,国务院经过慎重考虑,将债转股作为国企解困的三大“杀手锏”之一,推向了国企改革的前台。但是,企业对债转股趋之若骛的热情使人产生了一些担心:债转股在中国很有可能会变形,不良债权极有可能转变为不良股权。若果真如此,不但会断送债转股的初衷,而且将使潜伏的金融风险进一步复杂化、显性化,加重国家负担,增加国企改革成本。债转股的目标不能简单地定位为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而应该将债转股作为国企三年改革脱困的契机,改革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重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杜绝赖债经济,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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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企改革一项重大战略性新举措的债转股,无疑将成为我国国有资产大规模重组的一个契机。其核心内容是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对一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仅因负债过重而陷入困境的国企进行全面评估,将其所欠商业银行原有不良信贷资产 剥离,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实 施债转股企业的股权,变原还本付 息为按股分红,即资产管理公司实 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股东,可依法 行使股东权利,参与企业重大事务 决策。勿庸置疑,被社会各界寄予 厚望的债转股不失为搞活国企、促 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种现实选 择,但它并非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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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是我国当前经济领域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主要是指把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债权,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股权的一种债务重组方式。它是国家为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降低银行金融风险、减轻国企负担、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