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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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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2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个方法,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应注意的事项作一下简单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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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国发[1997]8号文件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先后印发财税字[1995」92号、「1997」14号文件(以下分别简称财税92号文件、财税14号文件),该两文件中部分内容规定了“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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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希 《财会通讯》2007,(2):47-47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分为三种形式,即出口退税并免税、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相似文献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  相似文献   

6.
目前,凡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生产型集团公司)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了另有规定者外、办理出口退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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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军  卢相君 《财会月刊》2010,(12):56-57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本文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与"先征后退"计算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该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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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推进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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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法规定: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按"免、抵、退"的计算办法办理退税.  相似文献   

12.
免、抵、退税是出口退税的主要方法之一,这种方法思路新颖,设计科学,但概念繁琐,计算公式复杂,多个专有概念令人费解.文章通过图示、公式对免、抵、退税原理、计算公式及其逻辑关系进行直观、系统的解析,以便于准确理解、掌握免、抵、退税的方法.  相似文献   

13.
《广西会计》2003,(7):42-42
20 0 2年 12月 5日 国税发 [2 0 0 2 ]15 2号近接部分地区反映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后 ,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是否纳入免、抵、退税管理 ,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 ,现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 [2 0 0 2 ]7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 0 0 2 ]11号 )有关规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是指《国家税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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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方法,其计算方法与会计处理一直存在着争议。本文对免、抵、退税方法的原理、运用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用图示的方法比较形象地剖析其应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相似文献   

18.
步瑞 《财会月刊》2014,(5):114-118
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方法,其计算方法与会计处理一直存在着争议。本文对"免、抵、退"税方法的原理、运用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用图示的方法比较形象地剖析其应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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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的一致性,是保障综合征管系统、增值税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三大数据整合后信息同步、规范准确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由于企业各类数据在不同时间段的更替变化,导致了当期“免、抵、退”税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的差异,并直接影响到了当期应纳税额和应退税额的准确性,从而使得应当简化的办税流程因要修改或调整数据而显得繁琐、复杂。如果能够确定一个合理的征、退税申报流转方式,那么,改变上述现状并非难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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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变用途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当已抵税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固定资产、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进项税额转出的方式有三种情况。1.只含有货物的进价,不含运费及其他杂费。这种情况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按货物进价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即可。例1:某食品厂将一个月前购进的粮食(购进时取得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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