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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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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强 《税务研究》2012,(11):60-64
自2011年1月上海、重庆两市政府获国务院授权实行房产税改革试点以来,已经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其实,不仅这次改革试点的合法性问题值得探讨,而且构成房产税要素的计税依据也应当引起关注。本文根据上海、重庆两市政府公布的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此前国务院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有关房产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对房产税计税依据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几点粗浅的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立法、进一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提供一管之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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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琥 《税收征纳》2007,(4):11-11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经营管理或所有的房产.都必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但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价值部分是否应当计入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当区分以下两种不同情况:[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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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合 《时代金融》2014,(14):49-51
2011年在上海和重庆实施的住宅房产税改革试点,引发了对房产税新的讨论。国家层面不断发出房产税扩大试点的信息,而房产税的法理基础、开征目的、计税依据(税基)、税率、征收模式等问题广受社会各界关注,其中计税依据又是重中之重。如何得到一个"公允价值"?本文在分析国内外房地产税计税依据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房产税计税依据的选择及模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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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现行房产税税制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税收征收管理中,我4门认为,现行房产税税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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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0]121号对房产原值进行了规范,可以矫正现行的某些缺陷并堵塞逃税漏洞,但房产原值包含了地价,计征了房产税,那么对这块土地还用再交土地使用税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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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房产税制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社会经济情况,突出表现在:内外资企业及内外籍居民税负不公;分处城乡的同类企业和个人税负不公;税基狭窄,调节功能弱化,等等。建议通过统一税制、扩大税基、统一计税依据、改革征管方式等手段使房产税这个小税种能有一番大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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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其山 《财会学习》2016,(18):12-13
消费税作为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进行合理的筹划能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纳税人可以利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筹划,如税基式、税率式及税额式,其中基于计税依据(即税基式)的税收筹划具有更大的现实可行性。在这基础上,本文就税收筹划基本理论展开论述,结合消费税制度,探究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包括收款方式筹划、核算方式筹划、包装物处理方式筹划及特殊条款筹划。最后,指出在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事项,减少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遇见的各种风险。  相似文献   

11.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房价年年攀升,房产税的改革刻不容缓。本文研究了上海实行的新的房产税改革方案,首先给出了房产税改革的现状,提出了改革的意义,再对上海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的税制设计和实施效果两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在分析中预计发现两地税制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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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戬非 《税收征纳》2005,(11):32-32,34
计税依据是正确计算税款的基本条件,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如何确定.在税法中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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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信 《税收征纳》2005,(8):15-15,33
某公司于2003年承包该县路网工程40公里,工程总承包额为1600万元,工期两年。该公司与县公路段签订付款方式,是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期结算付款的办法。2004年8月,税务稽查机关对该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截至2003年12月底,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因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应确认该项工程收入为400万元,即该项工程当年发生的实际合同成本;公司账面反映工程收入为35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应收到工程款为500万元;县公路段实际已预付该公司工程款为450万元(公司与公路段之间平时未按合同对工程进行结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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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佐 《税友》2002,(11):38-39
  相似文献   

18.
对完善房产税政策和征管办法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卢拔葵 《税收征纳》2000,(12):17-1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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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我国建国初期就开征的一个税种。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现行房产税征税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内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的税制,出现税负不平稳,有失公平。二是征税范围小,只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征税,随着城乡经济一体化及城乡差别不断缩小,同类企业之间税收负担不匀衡。三是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和租金收入两种,税负明显不一致,执行中不易掌握。另外,以不变的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也不科学,不能体现财产价值随市场经济变动而增值的因素。四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难以确认,也难于找到。由于房屋产权所有要同房屋使用人经常出现分离状态,在税收征管中我们面对的只有使用房屋的承租人,纳税人难以确认,影响了房产税税收及时定额入库。为此,应该进行下列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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