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出通知,明确规定技术密集及知识密集两类密集型企业,可以依规定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之后,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而不必按一般企业33%的税率缴纳。据悉,在国家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在城市的老市区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凡属技术密集和知识  相似文献   

2.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为了进一步鼓励外商来华投资,促进我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在税法中也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出通知,确定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两类密集型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之后,按互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根据规定:在国家沿海经济开放区(指经国务院批准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市、县、区)、经济特区(指经国务院批准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国务院批准在沿…  相似文献   

3.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出通知,对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企业,可依照规定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征收15%的所得税,不必按一般企业33%的税率缴纳。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沿海经济开发地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在城市设立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中,凡属于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的企业,可以按15%  相似文献   

4.
财政部公布──企业所得税新政策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后继续保留的优惠政策: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产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2.对第三产业企业按...  相似文献   

5.
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15%的税率减征所得税,国务院批准的高新型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农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管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  相似文献   

6.
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企业所得税新政策:(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产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2)对第三产业企业按照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作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4)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3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国家确定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在1995年年底前可继续免征所得税。(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  相似文献   

7.
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了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一、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高新技术产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二、对第三产业企业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相似文献   

8.
伏虎 《财会月刊》2007,(7):54-55
一、通过企业分立适用低档税率 为照顾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在33%的基本税率外,另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具体规定如下: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相似文献   

9.
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及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就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发布通知。通知规定:对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的规定,及时按15%的税率办理税款预缴;对2008年以来已按25%税率预缴税款的,可以就25%与15%税率差计算的税额,在2008年12月份预缴时抵缴应预缴的税款。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年5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47号)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1.
关于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2008年即将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与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旧税法)相比而言变动较大。旧税法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并且,《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财税字[1994]009号)也明确了:“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5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第一段]  相似文献   

12.
政策信息     
《数据》1996,(1)
政策信息北京制定财政税收新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对通过调整进入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并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律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可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  相似文献   

13.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一)利用特殊区域的优惠政策。为推进改革开放,缩小地区差距,鼓励落后地区和落后产业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另外,我国对在经济特区、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区注册经营的企业也都实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购并企业可以选择能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的企业作为购并的目标企业,购…  相似文献   

14.
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与局部服务业将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力案的通知》,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0%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0%两档低税率。对物流业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类应税服务项目,交通运输服务按照11%的税率,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前,物流业运输类(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税率为30%,服务类(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  相似文献   

15.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过渡优惠政策的规定 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一》)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而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相似文献   

16.
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有关政策的具体执行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1)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交叉问题。在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的通知》中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出现交叉情况时,可选择适用的其中一个最优惠政策,不能两项或几项优惠政策累加执行。(2)关于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补税问题.如果投资方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为了计算方便,投资方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可以不并入投资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按《企业所得税若干政报问题的规…  相似文献   

17.
在日前举行的“2 0 0 1中国西部论坛”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 ,根据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重点的要求 ,自 2 0 0 1年至 2 0 10年的十年间 ,我国将出台四个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西部开发。1 所得税方面的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促进西部地区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 ;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 ,需要照顾和鼓励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 ;为了支持…  相似文献   

18.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9中规定的原则,对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通知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下述规定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  相似文献   

19.
《财会月刊》2008,(2):79-80
一、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办法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渡: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  相似文献   

20.
企业所得税检查的账务调整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对企业少报纳税所得、多报纳税亏损检查的账务调整根据所得税有关法规的规定,对盈利企业查增的所得额,应先予以补缴税款,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其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得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对亏损企业,经检查调整后有盈余,还应就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补缴所得税;同时还应区分非汇总纳税企业和汇总纳税企业两种,如非汇总纳税企业已报亏损,经检查调整后仍然亏损的,可将查出企业多报的亏损额视为查出相同数额的应税所得,按法定税率计算出相应的应纳所得税额,以此作为罚款依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