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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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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计程序     
王芳 《审计月刊》2006,(10):45-45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的《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双审计报告制”,  相似文献   

3.
新中国的审计从成立到现在一直沿用的是审计人员现场实施审计或审计调查.由审计组负责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撰写审计报告.并初步提出审计处理处罚意见.经审计机关审定后(在审计定性和适用法律法规依据不错的时候一般都采用审计组的处理处罚意见)下达审计决定和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对审计机关执法程序规定,从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制发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认证、审定审计报告、制发审计决定、检查审计决定执行、审计归档均由一个审计业务处(科)或审计组完成,这种程序明显地暴露出审计机关审计执法内部制约机制不完善,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对此笔者认为应当对国家审计的内部运行体制、审计执法环节进行改革,即实行审计立项、审计检查、审计审理、审计执行四个环节分开,以适应社会主义市…  相似文献   

5.
审计机关是专司审计监督的部门,按照《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具有审计检查权和处理处罚权。关于审计检查和审计处理处罚的具体实施程序,《审计汉》和《审计汉实施条件》的规定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机关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复核→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意见。  相似文献   

6.
王守富 《审计月刊》2005,(10):1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6号令《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主要是采取“审核、两级复核、集体审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即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必须要过“四关”:一是审计组组长审核关;二是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关;三是审计机关法制机构复核关;四是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关,这四道关口共同构成对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体系,是确保审计报告质量的制度措施和有效保证。  相似文献   

7.
《审计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审计处理,其中包括提出被审计单位的自行纠正事项。  相似文献   

8.
审计意见书是一种重要的审计业务公,它适用于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以后,又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和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1995年实施的《审计法》,将审定审计报告后的审计结论,由原来《审计条例》规定的“审计结论和决定”一种书分成“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二种公。1996年未发布的审计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意见书的内容。审计实务中,审计人员理解上的差异,造成了不同理解上的差异,造成不同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口径不一致,内容、格式存在较大不同,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规范化工作进程。在此,本谈谈如何撰写审计意见书。  相似文献   

9.
(二)一般准则的主要内容,一般准则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重点明确了两个方面的基本问题:一是对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的基本要求;二是对承办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及执业要求。修改的准则比原准则增加了“基本”二字,表明是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最低要求,是必须具备、缺一不可的。  相似文献   

10.
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对原《审计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相似文献   

11.
何进 《现代审计》2007,(1):70-70
《审计法》第40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但是,以什么方式、以谁的名义、如何送达被审计单位,以及征求什么意见等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12.
吴越 《河北审计》2001,(1):36-38
审计署于2000年1月和8月分别发布了第1、2号令 ,出台了一系列审计工作的准则和规定。经过审计署法制司有关领导的专题培训和笔者个人的自学及研究 ,颇有感触 ,在这里结合实际工作谈几点体会。笔者认为 ,这次发布的国家审计准则和规定和以往相比有三个显著变化和特点 :一、审计权限上移这一变化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 ,如该准则第十九条规定 :“审计方案经审计组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 ,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审计报告经复核后 ,由审计机关审定。一般审计事项的…  相似文献   

13.
审计意见书是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建议的正式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应当予以指明并责令自行纠正,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 一、审计意见书与审计决定同样是县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文书 审计意见书与审计决定都是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后作出的审计结论,是审计机关对外的法律文书,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4.
审计结果公告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依法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的社会群体公开的行为。审计报告(本文讨论的审计报告,专指《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第五章所称的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二者的关系是:审计报告是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和依据,  相似文献   

15.
审计决定是审计实施工作结束后.审计机关依据已复核审定过的审计报告就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做出的审计处理处罚书面文书。其主要内容包括: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依据及针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所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其目的是通过审计决定的落实纠正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6.
审计评价是审计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被审计对象审后作出的审计结论.因此,为了有效规避审计评价风险.规范审计评价行为.提高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编写审计报告的水平。笔者认为,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编写审计评价时.应把握以下要领!  相似文献   

17.
按照中办发【1999】20号通知精神,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成为今后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审计工作程序作了规定,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后,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经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意见书;对有违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要作出审计决定。中央两办《通知》中要求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对违规问题,认为需要处理处罚的,作出审计决定;同时对领导干部本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向本级人…  相似文献   

18.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审计报告进行了重新定义,取消了审计意见书,将其内容纳入审计报告,且在第五十八条第七项中规定:“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这似乎就决定了审计建议在审计报告中的地位,即审计建议不是审计报告的必备内容,可有可无。“必要时”三个字给人的理解也因人而异,  相似文献   

19.
陈立惠 《山东审计》2003,(12):62-63
最近,审计组在对某省属重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对以前年度审计的审计决定未执行,而且已超过了行政诉讼时限。如何对待类似问题,对今后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执行至关重要。对此笔者认为:一、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处罚意见”,“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20.
贾震 《中国审计》2005,(5):14-15
审计报告作为审计工作及其成果的总结,对于国家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如:社会公众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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