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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常驻机构向海关备案,有何具体规定?
答:常驻机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签发的批准文件及注册登记证件后,应在主管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经海关备案的机构及其人员方可向海关申请进出境公私用物品.常驻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应递交下列文件:设立机构审批机关批件副本或影印件;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证件及影印件;机构及其负责人用于报关的印鉴和签字式样;机构内非居民常驻人员名单(内容包括性别、国籍、进出境旅行证件号码、居留证号码、到任时间、任期、职务及境内住址).有关机构在海关备案后,海关发给"备案证"供有关机构及其人员凭以办理有关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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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代表机构的综合管理孙国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简称代表机构)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这些代表机构的设立为扩大招商引资和促进对外经济贸易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代表机构的增加,问题也随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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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财政部大幅简化注会行业审批
最近,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财会[2014]28号)。《通知》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取消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确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或者已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需要延期的,依法由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履行财政审批程序。原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设立分所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通知》明确,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不再需要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验资证明或合伙人出资额验资报告。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分所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相似文献
财政部大幅简化注会行业审批
最近,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财会[2014]28号)。《通知》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取消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确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或者已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需要延期的,依法由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履行财政审批程序。原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设立分所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通知》明确,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不再需要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验资证明或合伙人出资额验资报告。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分所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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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现状及管理对策王珊自1980年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颁布后,北京市工商局开始对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十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人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外企驻京机构迅速增长,同时也暴露出各种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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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外资登记机构由合而分在现阶段主要是由工作上的差异决定的1设立的法律依据和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不尽相同。特别是《公司法》实施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直接登记制与外商投资企业立项审批登记制的差别更是显而易见。2.工作对象不同。内资企业登记管理的对象人所共知,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对象则要复杂得多,不仅有人们熟知的三资企业,还有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分支机构,还有最近几年才出现的如外国(地区)企业承包经营、租赁活动及受托经营管理企业等等,可谓种类繁多。不同的服务对象要求有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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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西方列强出于其在华利益的需要,在我国的上海等地设立了一些金融机构。1948年。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外国金融机构纷纷撤离中国大陆,极少数留下来的金融机构也没有开展金融业务,此后三十多年中国大陆上一直没有外国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和加深,我国的对外贸易额迅速增长,外资的流出入量也呈不断增长之势,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经济发达国家的大银行纷纷在中国的北京、上海、深圳、厦门等地设立其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以扩大其在华业务。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许多外商对中国未来经济形势看好,纷纷来中国投资,从而使我国的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迅速增多,客观上增大了对外汇业务的需求,因而外资金融机构在数量上和业务量上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