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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我国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制度的逐步推进与规范化,业主自治权利意识的逐步增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而解聘原来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形不断增多,物业项目交接纠纷频发的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暴露出目前物业项目交接存在相当大的难度,而物业项目的交接直接关系到今后物业企业服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交接纠纷,不仅需要政府、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三方面来开展工作,完善相关法规的制定、业主委员会的专业能力提升或引入相关第三方的专业帮助外,物业服务企业不能被动等待,而应主动推动物业项目交接技术规范的建立,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行为,不断提升交接的质量。  相似文献   

2.
《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从《条  相似文献   

3.
一直以来,新旧物业管理公司在某个物业项目中的交接是物业管理行业中的“棘手”问题。《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后,随着业主自治权利意识的增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管理公司,而解聘原来由开发商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形不断增多,由此新旧物业管理公司  相似文献   

4.
随着物业管理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和广大业主自治意识的日益提高,在管理活动中,由于解聘、重新选聘和交接引发的问题也日趋增多。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项目上的“进”与“出”已经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矛盾。解决这对矛盾对于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市场运作、调节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关系、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在一次关于“物权与善治”的研讨会上,我首先问了与会同仁一个问题:自2002年以来,物业管理行业最流行的词汇是什么?有一位业主代表回答:炒物业!我说:对!那是你们业主的词汇,用物业管理行业的语言,叫“退出”,这就是物业管理当前的核心词汇,它同时以两种形式极大规模地进行着,一是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具体物业项目——特别是住宅小区项目的退出:另一个则是物业管理人的退出,  相似文献   

6.
从“业主至上”到“业主中心”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物业管理行业非常推崇“业主至上”理念,把业主尊称为“主人”、“上帝”、“衣食父母”,物业管理企业常常自谦为“仆人”、“保姆”、“管家”。然而,从近年我国物业管理实践来看,“业主至上”也给物业管理行业带来不少困惑和烦恼,也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因此,业界人士开始反思和讨论“业主至上”说。  相似文献   

7.
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决定了行业从业人员要“先业主之忧而忧,后业主之乐而乐”。只要业主有所需,我们就要有所应,穿针引线、协调配合、风雨无阻,丝毫不得懈怠。而作为各物业项目“第一管家”的项目经理,更要承受得起来自方方面面的心理压力。总之,项目经理要具备以下的素质和能力:  相似文献   

8.
新旧物业管理交接难体现在公共设施移交难、物业资料移交难和欠费处理难等方面.面对业主对自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张,以及业主委员会在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时可能发生的诸多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现状,需要从政府、企业、业主委员会三个角度来开展工作,规避纠纷,顺利实施此项物业管理市场化行为.其中,加强政府的监督、企业的风险规避意识和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操作是实现成功新旧物业交接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委员会可以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最近物业交接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被辞退的物业管理公司与新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原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就物业管理交接事项频繁发生纠纷,不仅影响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企业形象产生很大负面效应,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物业管理服务既然是一种商品,就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业主支付一定代价后可以享受专业的物业服务来获得价值;而物业管理企业通过提供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来获得价值补偿。但现实中:被服务者一方要支付多少费用和要不要支付费用,服务者一方如何才能尽快收回相应的回报,却一直是最困扰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大问题。  相似文献   

11.
近两年,不少物业管理项目重新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多数项目实现了新老管理单位的平稳交接,但也有一些项目,新老物业管理企业在管理权移交过程中发生了矛盾和摩擦,有的甚至形成了“两军对峙”的紧张局面。这种情况在广州、北京.成都等地都有发生,既干扰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也给物业管理行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期有不少文章针对这种情况加以广泛的探讨,很有意义,尤其邹劲松同志的文章,深入分析了矛盾发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很有见地。  相似文献   

12.
<正>"类似于房屋质量监理的物业管理第三方监理将在年内全面推广施行。物业管理第三方监理将帮助业主在与开发商进行前期物业交接,以及入住后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时,对小区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协助业主在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测算物业费价格;帮助业主监测  相似文献   

13.
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随着房地产开发建设应运而生,物业管理者问题是小区业主关心的主要问题。一、何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者包括两个方面,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两者的法律依据和职责是:其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10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  相似文献   

14.
物业管理质量的优劣,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近年来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物业管理纠纷的层出不穷也使许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感到困惑:面临纠纷,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15.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公布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将于"十一"前正式发布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交接义务、不按规定交接、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强行接管的,可处以最高10万元处罚。  相似文献   

16.
《北京房地产》2004,(2):95-104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释解]本条是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交还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资料,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做好交接工作的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物业管  相似文献   

17.
目前在我国,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物业管理小区新旧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权交接过程中爆发激烈的群体性矛盾纠纷,甚至武力相争,对簿公堂,这些问题关系到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开发商等各方利益,涉及小区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随着许多楼盘楼龄的越来越长,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不断老化,物业的环境和新建楼盘形成明显代差,业主反应较大;2、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企业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信息不对等,长期积累的矛盾越来越多;3、在物业服务市场化的招投标活动中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业主委员会拥有相应的权利,却不能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i4、历史遗留问题很难解决,给物业管理服务造成了一系列的矛盾和纠纷,以各种理由拒不退出;5、物业企业人工成本成倍增加,物价指数也不断上涨,企业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6、现阶段物业服务市场竞争不规范、规则不完整的情况下,物业企业盲目进行市场竞争;7、相关法规应细化,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机制和处理解决类似纠纷的措施不健全。  相似文献   

18.
一、概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国物业服务企业为筑牢疫情联防联控安全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社会普遍肯定。为了解掌握新冠肺炎疫情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联合中国经济信息社共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物业管理行业影响专项调查"(企业版和业主版)。共有效收回企业问卷4803份,业主问卷36450份,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受访业主覆盖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受访企业包括国有企业.  相似文献   

19.
《中国房地产》2004,(1):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我们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  相似文献   

20.
2005年4月1日,一向平静的南京黄埔路突然变成了物业管理界及媒体关注的焦点:这里原有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委托合同到期之前,大厦业主委员会通过暗箱操作,在没有事实通过2/3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引进了一家新的物业管理企业,4月1日本应是新老物业管理企业办理交接的日子,但老的物业管理企业以业乇委员会的操作不合法为由拒绝退出,并阻止新的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冲突由此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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