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
村民自治属于社会基层自治 ,是宪法所确认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 1 1 1条规定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这就是说 ,村民自治是包括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职工自治在内的社会基层自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宪法所确认的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 1 998年 1 1月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其核心问题是村民自治的法律问题 ,至今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在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中 ,借市场经济全面建成、民主政… 相似文献
3.
4.
5.
长期以来,一些媒体发表的关于农村的报道和文章,经常出现“村长”这个词。一些影视作品也频频使用这个词,如《一村之长》等等。这使读者和观众误以为一个村的负责人就叫村长。其实,中国农村并不存在村长这样一个职务。“村长”,其实应该是“村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府。所以它的负责人不称为“长”,而称为“村主任”。“村长”这个称呼是过去沿袭下来的民间说法。这个说法在很多地方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主要原因是有不少干部… 相似文献
6.
当前 ,在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有许多理论和现实问题 ,其中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 (下称村委会 )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支部 (下称村支部 ) (以下简称“两委”)的关系问题就是自改革开放特别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以来出现的一个新问题 ,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一、“两委”关系存在的问题1 “两委”职责不清。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称《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两委”各自的职责作出了规定 ,但比较原则 ,还需要结合各个地… 相似文献
7.
8.
被村民誉为农村“小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然而,一些地方的乡镇党委、政府随意撤换、任免村委干部,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9.
村委会行为倾向考察与分析——以鲁东南夏村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职责的重心在于村庄自治性事务,服务于村庄、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是其核心功能.然而,个案考察显示,村委会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具有严重的选择性、自利性倾向,背离了自身职责与功能.其原因在于村民自治中决策、管理与监督环节民主建设滞后、村民自治物质基础薄弱、基层... 相似文献
10.
在当代中国农村社会,村民委员会是存在时间最长、相对较完善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的载体,不断推动着基层民主的发展,但由于受到制度本身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村民委员会在实践中却陷入困境。基于非政府组织视角,本文将从历史渊源、理论支撑与法律依据三个方面来探讨村民自治问题。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只有重塑其非政府组织属性,村民委员会才能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推动器。 相似文献
11.
12.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是亿万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前不久,淮安市发生的一起镇政府撤换村主任,法院一审判决镇政府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农村改革愈深化,经济愈发展,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就愈重要。 相似文献
13.
14.
村级财务管理模式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那么,村级财务管理则是村民委员会进行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基础工作。在村民自治机制中,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也可称村民自治机制下的财务管理,是一项重要而又迫切需要改革和加强的村民管理机制。尽管村级财务管理已经成为农村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农民最为关心的焦点问题,然而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告诉我们,它依然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机构设置不合理,审批把关不严格,村账拖欠严重,村级财务人员素质低下,账务不公开… 相似文献
15.
16.
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在许多地方,村委会和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合为一体的,即一方面,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另一方面,它又行使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村委会会计可以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核算村办企业的上交利润。 必须指出的是,对于村办独立核算企业,按照规定应当上交村委会的利润,不管采用何种经营体制,村委会会计均应作为上交收入通过“发包及上交收入”账户进行核算,举例如下: … 相似文献
17.
18.
19.
怎样确定好村干部报酬,是当前农村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之一。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八条中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享受误工补贴。误工补贴的人数及标准,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享受误工补贴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及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这是对二十年来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成就的高度概括和肯定,同时也为跨世纪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八十年代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后,辽宁省农村村民自治活动全面开展。省里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辽宁省村委会选举条例》等法规,各市、县、乡、村也相应制定了各种有关村民自治的制度和办法,并在全省农村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