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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通过分析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简称新增费)、土地闲置费等土地税费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实践效果,反应出我国土地税费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过程中存在税制结构不尽合理、土地取得环节税负偏低、保有环节征税范围过窄、流转环节税费政策实施难度大等问题。对策建议:优化土地税制设计,加强调控作用;在土地取得环节实行差别化税额标准;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在土地流转环节加强税费征管。  相似文献   

2.
正我国政府对于城镇建设用地税费共分取得、保有和转移3个环节。取得环节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保有环节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闲置费,转移环节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及契税。现实中,这些环节仍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比如土地取得环节税费缺乏政策指向性,土地保有环节未能体现对存量土地再利用的调控,土地转移环节缺少与地区产业调控政策的衔接等。土地税费调控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资金保证是关键。今后一段时间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一是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投入或缴纳的开垦费。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占用耕地进行补充,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占地规模和各省(区、市)开垦费标准测算,到2010年可投入资金约1540亿元。二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依据现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预计到2010年可累计征收约700亿元。三是其他投…  相似文献   

4.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这一规定,对抑制乱占滥用耕地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该条规定与土地出让金等混为一体,概念模糊,造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流失严重。因此,有必要对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进行修改,从法律制度上堵塞新增建设用地土地…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第三条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地方财政。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取得新增建设用地后,应…  相似文献   

6.
研究目的:考察地方政府土地租税收入与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之间的相互影响。研究方法:以中国大陆1990—2013年的地方政府土地收入和建设用地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根据协整理论建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研究结果:耕地占用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与城市建设用地扩张具有长期均衡关系,土地租税收入具有促进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作用,其中土地出让收入是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的主要影响因素,地方政府土地租税收益分成的提高对城市建设用地扩张起到推动作用,建设用地变化仅与耕地占用税收入存在长期的双向因果关系。研究结论: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模式具有不可持续性,耕地占用税制度产生反向政策响应,合理调整土地财税体制和盘活存量土地才是地方政府经营城市土地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下称新增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时,向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土地使用费.新增费的使用直接影响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实现,关系到能否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对抑制建设用地扩张、保障土地资源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自1999年开征以来,作为调节土地市场的重要经济杠杆,在促进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抑制新增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增加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推动农村土地整治、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从实践看,新增费管理政策仍过于粗放,存在多种"亚健康"症状.实现新增费差别化管理,将有助于提升新增费资金使用绩效.  相似文献   

9.
针对公路建设和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特点、征收土地补偿补助政策和有关费用,以案例形式分析两者在费用上的区别,提出了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在土地补偿补助标准和税费标准方面应执行相同政策、提高大中型水利工程土地补偿补助标准、降低耕地占用税标准的建议,供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修订时参考。  相似文献   

10.
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是用于中央确定的耕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经中央批准的耕地开发整理示范项目和对地方耕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补助的资金,资金来源于中央所得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30%部分.省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是指省级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和中央补助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其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财政预算安排的开发耕地专项资金、中央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按规定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其他资金(不包括用于中央配套的农业开发专项资金).  相似文献   

11.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税种,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耕地占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两金"等.这些税种的出台,给我省地方林业每年增加纳税1000多万元,国家实行税改后,林业的纳税负担明显加重.  相似文献   

12.
走规范化管理之路——河北土地整理经验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河北省经济发展占用耕地的数量逐年增加,2002年建设占用耕地数量约是1999年的16倍。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建设,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坚持两手抓,一手狠抓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的足额收缴,一手狠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落实,使土地开发整理规模逐年扩大。1999年以来,全省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614个,其中国家投资项目41个,省投资项目590个,市(县)占补平衡投资项目983个,新增耕地45706公顷,确保了全省耕地总量和市(县)耕地占补数量平衡。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还适应了全省农业大发展和农民奔小康的要求,有效地促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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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土地利用分区与差别化土地政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青海省土地利用分区划分为东部土地利用区、环青海湖土地利用区、柴达木土地利用区、青南土地利用区四个分区。针对青海省及不同土地利用分区的特点,构建土地利用差别化政策建议:(1)计划管理方面,予以土地政策支持,适当增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2)地价方面,对利用戈壁荒滩等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予以减免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土地资源开发方面,柴达木土地利用区重点在研究未利用地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东部土地利用区重点在对现有城镇内部改造和挖潜利用;(4)耕地保护方面,以财政资金设立生态保护基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5)集约用地方面,建立适用柴达木地区的集约用地考核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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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文摘     
2006年11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土地新政会推高房价,纯属吓唬人11月21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有媒体引用房地产业内人士称,此举将推高房价,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房价上涨约在10%左右。也有专家采取折衷态度,认为地价的推动作用将在较长时间释放于房价上。此类观点既未体悟出这一新政的目标所指,也没有详尽分析不同政策的市场传递功能,纯属吓唬政府与购房者,或者说是把自己…  相似文献   

15.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时,向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新增费是新农村建设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资金,按规定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开支。当前,新增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影响其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宏观调控土地资源和新农村建设中作用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新增费管理存在问题及成因的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16.
为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变土地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浙江省诸暨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村集体土地非农业建设用地(包括农户宅基地,“两户一体”即种植养殖专业户、个体工商户、经济联合体用地,乡镇、村集体企事业生产经营性用地等)作出缴纳土地使用费的规定。诸暨市人民政府还批转了市土地管理局《诸暨市非农业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这些规定和办法下发后,使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管理与核算,逐步实现规范化。现结合有关规定,介绍会计核  相似文献   

17.
福建省地处沿海经济开放带,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用土地占用状况发生了明显变化,总的变化趋势是耕地面积逐步减少,占用类型复杂。减少的土地面积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通过合法审批,非法占地,有一部分虽经审批,但因种种原因未予核减农业税,产生了较普遍的有税无地现象。能否解决好“有税无地”问题是税费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农民负担能否切实减轻的焦点问题。从莆田市税费改革试点涵江区的调查情况看,目前农村土地占用的情况十分复杂:(1)按用地对象分有国家建设用地,乡、村集体事业建设用地,各类企业用地和农户个人用地等几种类型…  相似文献   

18.
《农村工作通讯》2011,(11):64-64
近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决定对报省政府批准用地的项目实行预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制度。要求征(用)地申请单位将依法计列的有偿使用费随征地补偿费一起足额预先存入相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设的征地补偿费用专户,确保建设用地批准后有偿使用费能够及时足额缴纳,并及时办理用地批复手续。  相似文献   

19.
要闻快递     
国办通知要求坚决遏制乱占农用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通知指出,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只能折抵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不得折抵为建设用地指标,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相似文献   

20.
名词文库     
以租代征这是近年在我国新出现的一个与土地违法相关的名词。其意思是乡镇以低廉的补偿为代价(比如给农民上小城镇养老保险),收走农民的土地,归乡镇开发区或开发公司支配。在“出租”的幌子下,乡镇规避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农用地转用审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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