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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期.关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利好新闻不断。2013年8月26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及国家质检总局等五部委发布《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启动再制造“以旧换再”试点工作,将再制造发动机、变速器等产品列为试点产品;2013年9月16日,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等多家单位主办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北京一西藏行”启程,通过实际道路测试,检验零部件再制造产品质量;2013年10月14日,在第四届重型商用车国际论坛上,专家表示.国家正在制定再制造产品的具体标准,汽车零部件的再制造标准也正在加快起草。  相似文献   

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便于消费者识别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8年10月下旬.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设计方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共收到233件作品。经过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  相似文献   

3.
为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设计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保护。标志向社会正式发布,开始启用。  相似文献   

4.
根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和《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单位的验收工作,并公布了通过验收的试点单位和产品名单(见附件)。  相似文献   

5.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草案第三稿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草案提出“再制造”的概念,明确再制造要由厂家牵头,产品只用于售后维修,不用于新车生产。  相似文献   

6.
一、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开展,促进再制造产业化进程,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程序。  相似文献   

7.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的要求,支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使用,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扩大再制造产品市场份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并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2014-2015年度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资格项目(再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进行公开征集。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2008年7月3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在济南市召开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现场经验交流会.这次会议是应各省、区、市试点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各试点企业的要求,为促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的相互交流,了解和相互学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的实践经验,指导试点单位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方案的实施,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而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相似文献   

9.
2011年4月20~21日,2011再制造国际论坛在杭州举行。本次论坛受国家发改委和中国工程院指导,由中国再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和欧洲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协会共同主办.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再制造工程分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分会承办。论坛的主题是:“交流国际再制造研究及产业进展,有机融合国内外再制造产业模式,促进中国再制造产业发展。”  相似文献   

10.
《首都经济》2010,(7):9-1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发文宣布,我国将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大型废旧轮胎翻新。  相似文献   

11.
为做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的验收工作,按照《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2170号)的要求,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对汽车零部件试点企业有关情况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内容包括:1.有无再制造产品质量不达标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研讨会,主要议题是交流国内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情况,研讨加快推进中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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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的标准体系的制定步伐正在加快。2010年5月25日,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规范》等11项再制造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意见。其中有1项再制造产品管理标准,5项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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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会同工信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组织实施的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在全国启动。这是继完成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第一批试点工作后,实施的又一项利国、利民政策。此次"以旧换再"的产品为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的10家企业为试点单位,负责实施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再制造产品的"以旧换再"工作,涉及112个型号发动机和变速箱再制造产品。其中,10家试点企业分别为广州市花都全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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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再制造与制造新品相比,可节能60%,节材70%,节约成本5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再制造有利于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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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今明两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再制造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我国促进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的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完善法规方面,今明两年,发展改革委将研究制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办法》,解决再制造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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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了14家企业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并于2008年3月21日在北京举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启动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出席并发表了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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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针对汽车行业,开通"以旧换再"试点单位主要涉及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再制造企业。业内人士分析,国家通过"以旧换再"的方式开展补贴推广试点的主要目的在于:首先,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拓展旧件来源;其次,扩大再制造产品影响,支持再制造产品的市场推广,实现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最后,引导消费者接受并认可再制造产品,推动再制造部件的市场销售。  相似文献   

19.
为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再制造产品生产,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再制造产品生产,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建立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为加强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明确认定要求,规范认定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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