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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吴中区由政府牵头,采取推进农产品专业(股份)合作社发展的一系列做法,有效促进了优势农业资源的开发和产业链的延伸,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利润。针对目前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难点,要加快立法进度,尽快解决农民合作社的法律制度保障还不完善的问题,建立国家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支持扶助制度,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加强合作社的能力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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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木渎镇香溪社区金星村于2001年组建了苏州市第一家社区股份合作社,2005年又组建了一家富民置业股份合作社,当地百姓普遍得益,外地慕名而来的考察深受启发,各级领导调研后觉得值得推广。好评如此之多,其闪光点究竟何在?为此,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剖析。[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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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横泾街道上林村在积极探索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实践中,以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为突破口,遵循“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探索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一年多来的运作,有效地引导本村农民把分散土地集中起来,改变小规模、传统型的生产经营方式,推进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建设,对于提升农业综合生产水平,实现农业增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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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是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的资产来源和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主要有三个基本思路:一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二是参与增值收益分成;三是缩小征地范围,实施市场定价机制。解决征地的城乡两制问题,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关键是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保护农民长远利益;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同地、同权、同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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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苏省扬州市委农工办获悉.3月底,扬州市邗江区汉河高桥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在扬州工商部门变更了营业执照,成为《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后。江苏省首家农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法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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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地股份合作社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股份合作社是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合作社。农地股份合作社必须优先维护入社农民的土地权益,构建民主平等的内部治理机制,优先安排社员就业。农地股份合作社是农民增加纯农业收入的长效机制,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载体,是现行农地制度变迁的重要成果,是农业合作社的高级形式。当务之急是通过立法赋予农地股份合作社以民事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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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射阳县盘湾镇南沃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农民增牧致富的新渠道,以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为突破口,组建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开辟了新的途径,让农民从土地上走出来,投入到创办二、三产业之中,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促进了全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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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基于对吴中的调查,认为应采取综合性措施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确保失地农民享受基本的医疗和养老保障,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让集体和农民分享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本报告认为,为失地农民建立与城镇逐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发达地区有普遍适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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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指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要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新华社称,将"改革征地制度"写入党代会报告尚属首次,这预示着中央将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农民利益。由此可见,中央已下决心砍断土地财政之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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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收归国有,转变为国有建筑用地进行售卖。在加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被大量征收,土地增值收益巨大,众多农民却无法公平地分享,农民几乎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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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是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发展,是农村土地产权制的一个成果,使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的权利得到了较为明确的体现.它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把股份制和合作制结合起来,农民以"土地入股"委托合作社或企业经营,按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收益.文章在研究两者的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得出两种制度的优缺点,进而对如何发展股份合作制度提出立法上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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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勉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强调,让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成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新渠道.
县委书记马大勇要求:“土地股份合作社要有新提升,要借鉴学习先进土地股份合作社经验,进行推广、学习、复制,让贫困户真正从中受益.”2016年,勉县已有定军山镇吴家湾村等两个村先后成立起土地股份合作社;2017年全县每个镇办都在选择一个村试行,上半年又有4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到年底将达到20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迅速扩展,在勉县正形成火炬燎原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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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本质上只是一种土地经营方式,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也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更没有解决"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如何让农民享受到因土地增值所获得的收益,不应只是一个经济问题,它应是有关农民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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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改革的总体框架:一个直辖市例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份合作社是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基本模式,促进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既要注重宏观制度框架的设计,又要注重完善具体操作方略。在制度架构上,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应体现农民主体地位,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引入有限责任公司制,丰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范式。在具体操作方略方面,应拓宽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经营范围,鼓励发展非农产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