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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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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1.要检查固定资产允许抵扣的时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  相似文献   

2.
自2009年1月1日起进行的增值税转型税制改革从税收的角度为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提供政策支持,促进技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本文详细解读与增值税转型相关的税收政策,分析与固定资产相关会计处理,探讨企业会计实务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解析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所得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改革,以利于企业的税收筹划。  相似文献   

3.
增值税转型背景下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文章从增值税转型背景概述入手.阐述了在此背景下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建议。  相似文献   

4.
从新增固定资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等三个方面,分析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以期使企业财务人员进一步了解《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避免不必要的失误。  相似文献   

5.
李英贵 《会计之友》2007,(1S):38-38,54
本文对增值税转型会计的科目设置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新的科目设置方案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并阐述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各种情况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6.
一、我国增值税的转型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改革实质上是扩大了抵扣范围,相应地,这一减税政策也给固定资产涉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带来了极大变化。二、固定资产转型后的会计处理(一)外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7.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由于固定资产的购进、使用等情况非常复杂.有必要专门对固定资产相关业务的税务处理作出综合论述。  相似文献   

8.
浅析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发出《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和执行时间。与国际上通行的普遍征收的增值税不同,我国目前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征收,大量的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这就使得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增值额中包括了大量来自第三产业的服务费用,增值税重复征收的现象依然很严重。2007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  相似文献   

9.
《财会通讯》2004年第9期刊登的罗宏斌《增值税转型和税务会计处理的探讨》(以下简称罗文)一文中的某些内容,笔者认为与财政部日后发布的《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4]11号)不甚相符。现以罗文为例,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提出“消费型”增值税的会计  相似文献   

10.
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固定资产的初始、后续以及处置时计量所涉及到增值税的处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本文首先分析了增值税转型后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原则,其次以固定资产购进环节为例阐述了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后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11.
增值税转型后建安企业的税务困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转换的不彻底,建安企业面临着一系列税务困境,建安企业应如何来应对这一系列税务困境,值得纳税人思考。  相似文献   

12.
增值税转型前后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13.
一、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政策2008年末我国出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政策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先后出台了财税[2008]170号文。根据文件精神,除其他个人外,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不再享有免税政策。增值税转型前,除其他个人外,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政策都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14.
增值税转型就是将我国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笔者拟对增值税转型的会计处理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5.
浅析增值税转型与企业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企业新增、销售、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及非正常损失等几方面介绍了固定资产业务在增值税转型前后不同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6.
一、增值税转型概述增值税转型,是指将我国原来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又叫作增值税改革或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从销项税中扣除;而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则一般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  相似文献   

17.
<正>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消费型增值税,是一次较为深刻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必要性日益突出.200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研究制定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预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明确提出争取2009年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值税制度已由原来的以生产型增值税为主全面转变为以消费型为主的增值税,本文在此背景下,探讨了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税务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增值税转型改革带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上的巨大变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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