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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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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国务院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似文献   

2.
一、延期付款取得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在新增值税条例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延期付款取得固定资产,由于存在进项税额可抵扣问题,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应按未来付款现值之和减增值税进项税额确定。  相似文献   

3.
智瑾 《财会月刊》2010,(9):24-25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一般要求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很多企业为了搭上“抵扣班车”,调整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预算,针对增值税转型政策,特别进行了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4.
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相似文献   

5.
正一、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解读(一)抵扣主体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一般纳税人是按照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按3%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的,显然"进项税额"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因此只有一般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可以抵扣,即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抵扣主体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则不允许抵扣。(二)抵扣时间税法对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时间界限是"2009年1月1日"。这一规定明确了二点:一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二是以开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日期为准。  相似文献   

6.
江芳  罗贤慧 《财会通讯》2008,(2):100-101
增值税是我国流转税税种之一,涉及的税额大,税目多,在我国税收体制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是企业税务筹划的重点。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组成部分,是增值税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在购销货物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运输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  相似文献   

7.
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收政策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  相似文献   

8.
一、新《增值税条例》对资产捐赠的核算影响自2009年1月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  相似文献   

9.
“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货物”是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经常碰到的两个问题,并且由于其规定的特殊性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实际工作中,财务会计人员常常容易将它们混淆。从理论上讲,这两者并不容易混淆。“进项税额转出”实质上就是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必须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贷方转出去,或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直接记入固定资产等有关货物的成本中.“视同销售货物”则是指纳税人转移或使用某些产品时,必须按正常销售核算程序,计算销项税额。事实上,纳税人混淆两者并不是不能…  相似文献   

10.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一般要求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很多企业为了搭上抵扣班车,调整了固定资  相似文献   

11.
林晓薇 《物流科技》2009,32(9):130-133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倒》(以下简称《暂行每例》),允许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增设备的进项税额,对于固定资产较多的物流企业,这样不但降低了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还改变了通常采用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针对这种变化,通过研究全面转型后的增值税,深入探讨此次变革对福建物流企业在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上的变化。并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发布到现在已经三年了,三年来我们认真学习新税法,不断改进会计核算,使会计核算工作不断完善。条例规定:增值税进项税额为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一买价X扣除率,购进货物不同,扣除率也不同。条例颁布后,增值税进项税由原来的价外税改为价内税,减少了偷税行为的发生.其会计处理程序为:1、根据发票、账单支付价款、运杂费及进项税额时:借:材料采购(价款、运杂费)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  相似文献   

13.
对我国增值税转型政策的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纳税人将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这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本文指出应完善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制定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的增值税处理办法,调整原视同销售和不得抵扣增值税政策,对提前处置的固定资产应对相应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以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相似文献   

14.
时下,有关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话题已成热点。此次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在扩大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范围、降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负担的同时,  相似文献   

15.
企业使用普通发票购进材料的会计核算黄福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向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单位(以下简称取得专用发票)购进的材料允许按规定计算扣除税款(进项税额);向小规模或非增值税纳税人单位(以下简称取得普通发票)购进的材料不计算扣除税额(进项税额)。企业在...  相似文献   

1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中的进项税额在两种情况之下是不是不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一种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即纳税人在购买贷物或应税劳务时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款及其它有关事项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一种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况,即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贷物或者应税劳务等等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似文献   

17.
论2009年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增值税的三种类型所谓增值税,即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时,向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收取的销项税金与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金之差。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新的增值税征收办法,扩大了征税范围,改原来的“价内税”为“价外税”,统一实行了购进扣税法,并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抵扣进项税额,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分为两档。根据企业对购置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抵扣方法的不同,将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允许将购置的所有投入物包括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即以一定纳税期间内纳税人的商品销售收入减去其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的金额,再减去当期外购固定资产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从宏观国民经济的角度而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因此,这种增值税类型称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将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而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减去其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从宏观国民经济的角度而言,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其为生产型增值税。中国在2008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引用的是生产型增...  相似文献   

18.
新条例下固定资产增值税账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文件上是应交税金科目,笔者按新准则改为为应交税费,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也不包括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等)。本文举例分析新条例下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核算。  相似文献   

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的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的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相似文献   

20.
问: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哪些修订?答: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五个方面的修订: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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