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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税收宣传月”。如何使税收宣传更具威力和实效,笔者想到了《中国税务报》上登载的税务部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拍卖欠税企业财物所得抵缴欠税引起强烈反响的两例报道。一是深圳市地税局查处宝日公司偷税案,以拍卖该公司200万平方米高尔夫球场及球场上的附属设施所得抵缴该公司所偷税款、滞纳金及罚款1.2亿元之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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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争议中由纳税人负主要举证责任,是近些年来许多国家采用的做法,并且往往以税收立法的形式加以确立。像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等国家都是如此。之所以规定纳税人在税务争议中负主要举证责任,是为了适应国内、国际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使税务部门在国内或国际反逃税、避税工作中取得主动权。由于该规定有利于强化税收征管,因而被许多国家认可和仿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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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各级税务稽查局共检查纳税人40.5万户,查补收入513.6亿元,为完成税收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是2009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公布的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对此次会议专门作出批示:“近年来,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在总局党组和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加强税务稽查工作,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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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全国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共查补收入3468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了2376亿元;查处各类税收违法案件136万起,其中涉及税款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2.5万起,查补税款920亿元;各地税务稽查部门共对29个行业和118万户企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查补税收1719亿元;总局统一组织开展了134户大型企业集团的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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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国将更多的非税收入类型划转由税务部门征管。域外税务部门对非税收入存在不同征管模式与立法体例:在税务部门执行模式中,业务部门依各单行法负责确定和征收公法金钱债权,税务部门则依据税收程序法予以强制执行;在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模式下,存在制定单独的收费征收程序法、直接(部分)适用税收程序法、将非税收入的实体与程序统一规定于税法典的立法体例。当前,我国税务部门对各类非税收入的征管权责相对缺失,宜确立税务部门对非税收入的完整征管权,赋权费款的确定与征收保障措施,以实现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在征管主体、职责和程序上的统一。立法方面,我国应在未来制定的“非税收入管理法”中规定非税收入征管的基本规则,在各非税收入单行法中规定特殊规则,对其他共通征管程序可授权税务部门适用《税收征管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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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税收,就有税收流失的可能。税收征收与防止税收流失,是税务部门不可或缺的两项工作。不同时期,税收流失表现形式虽然不同,但税收流失量却一直居高不下。以电子网络比较完善的美国为例,据美国国内收入局局长透露,美国每年的个人所得税应征数和实征数差额达2070亿美元,这差额比我国税收总额还多。如果加上其他税种的流失,美国一年的税收流失在3000亿以上。我国的税收流失问题,同样十分严重。与美国等其他国家不同,我国的税收流失有自己的特点。从总额看,我国的税收流失大概占税收总额的30~40%,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10%)高出3倍。税收流失,从理论上讲十分清楚,但实际工作中,却很难准确统计。尽管目前已经形成了很多测算税收流失量的方法,但大都不准确。由于方法不同,测算出来的税收流失量差距也很大,如采用"地下经济规模化"的方法来测算:1999年,我国的税收流失量大概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