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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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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2001年6月,刘先生经人介绍购买了厦门市莲花广场一套面积为89平方米的住宅居住。购房后,刘先生即与莲花广场的物业管理公司——厦门金都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物业)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物业管理费住宅按1.2元/平方米收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  相似文献   

2.
房屋所有权证,俗称房产证,老话称房契.2003年7月9日<法制日报>刊登山东一地方法院郑姓干部写给编辑的一封信,呼吁社会清理规范陈年房契.据该干部了解:"各地人民法院在近年来的审判工作中,经常遇到当事人提交这样的陈年房契作证据.  相似文献   

3.
2006年12月,上海市普陀区某小区一个三房一厅的"群租房"内,发生废气中毒事件,8名房客中5名病情较重送医院治疗.在此之前,上海市普陀区、闸北区、浦东新区针对"群租"问题,都曾经有过房地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街道办的联合执法.在上海,"群租"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一现象,2006年11月30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约束愈演愈烈的"群租"行为.  相似文献   

4.
案情   2001年6月,刘先生经人介绍购买了厦门市莲花广场一套面积为89平方米的住宅居住.购房后,刘先生即与莲花广场的物业管理公司--厦门金都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物业)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物业管理费住宅按1.2元/平方米收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约定,金都物业必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清洁卫生、绿化、保安等九项内容.……  相似文献   

5.
2013年我国政府正式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申请,要求撤销其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文缩写CISG,以下简称《公约》)项下第十一条关于"书面形式"的保留。近年来学术界关于中国是否应撤销对《公约》合同形式保留的讨论愈演愈热,而随着去年2月中国向联合国提交撤销申请,这项讨论也尘埃落定。至此,中国与其他《公约》缔约国一样不再要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一定采用书面形式。此举有效解决了现行国内法与《公约》之间的冲突,为我国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减少了法律障碍。然而由于中国企业已经习惯了签订书面合同,因此这一撤销应引起国内涉外贸易企业的高度重视,避免被对方钻空子。  相似文献   

6.
您买下的房改房是否打算上市?如果有这个计划的话,卖家可别忽略国土资源部新近作出的规定:从2001年起,“房改房”上市必须“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齐全。与此相关的另一条消息是:某省已开始实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制度,即市、县政府指定一个部门或一个机构统一负责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制作、颁布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并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相似文献   

7.
<正>【案例】刘某诉甲物业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刘某为某区某房屋业主。2002年2月购买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屋预售合同中关于保修责任约定: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后刘某入住房屋并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该房屋自2007年夏季楼顶就开始出现漏雨现象,当时已经超过了楼房的保修期。刘某向物业管理公司报修后,该公司至刘某家中查看,称因漏雨面积大,仅小修不能实质  相似文献   

8.
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在范围上应包括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人和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且所购房屋已入住使用的人。为了解决目前物业小区管理上面临的问题,立法上应当确认"物业使用人"的概念及其"准业主"身份和权利范围,肯定物业使用人经业主的书面委托可以代理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的活动,并可以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从而成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  相似文献   

9.
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工商局都发出了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京工商发〔2007〕195号),对在住宅小区和住宅楼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提供了行政许可。对此项行政行为,我认为应当慎行。对把民用住宅作为商业活动的场所即是允许住宅小区商住两用。这样的决策从短期来看弊大于利,从长远来说更是后患无穷。  相似文献   

10.
不动产中的房地产所具有的高价值性,要求合同双方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进行交易。而现实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使得公众在遇到购房问题时陷入被动的境地。本文从购房合同的概念入手,探讨了在现实生活购房合同中套内面积与实际交房出现差异所引起的纠纷,同时通过房地产购房合同实例中有关套内面积的深入分析,提出在现行的条件下解决房地产合同中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和处理原则。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的购买者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平台,在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签订合同,避免在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相似文献   

11.
最近国内     
2006年中国最具竞争力50强物流企业排出2006年12月3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2006年中国最具竞争力50强物流企业》名单,传统运输企业再领风骚,中远、中海和中外运名列前三甲。  相似文献   

12.
张庆东 《现代经济》2007,(10S):62-64
2001年6月,刘先生经人介绍购买了厦门市莲花广场一套面积为89平方米的住宅居住。购房后,刘先生即与莲花广场的物业管理公司——厦门金都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物业》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物业管理费住宅按12元/平方米收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交管理费的干分之一交纳滞纳金;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约定.金都物业必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清洁卫生、绿化、保安等九项内容。其中保安方面约定:实行24小时保安的义务,每天巡查十二次,固定岗设六个,并对电梯、大堂等进行监控。[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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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住宅全装修化及其多元瓶颈(一)我国城市住宅全装修化的基本概念2002年7月18日,建设部下发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 (建住房[2002] 190号)中明确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简称全装修住宅.  相似文献   

14.
如今在中国所有的城市,“民宅经商”几乎已经成了普遍的现象。在深圳,“民宅经商”,有人叫好,有人诉苦,有人存疑,一直是个有争议的热点话题。2005年5月1日,广州市率先推出了“住宅禁商令”,在其出台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中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禁令”一出,迅速引起了许多城市的“共鸣”。一个月后,厦门市也下了“封杀令”:新设立的商业经营场所、办公场所不得设在住宅内;依然把商业经营办公场所设在住宅内的企业或公司,将取缔其经营资格,收回经营许可证。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房地产市场也迅速跟进,相继将“住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我国建造合同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IAS11)的异同点进行比较分析,对当前和今后我国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完善进行了探讨。结果认为,我国建造合同准则与IAS11相比,在规范范围、建造合同确认、计量和披露诸方面实现了"大同",但也存有"小异"。"大同"是我国实现会计国际趋同的客观要求,"小异"则是我国当前会计环境和会计改革进程的必然。从长远看,未来在修订建造合同准则和应用指南中应充实、细化其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16.
《现代经济》2003,(6):66-68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  相似文献   

17.
翟昊 《现代经济》2006,(8):40-41
在《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之前和施行之后.“居改非”问题(即改变物业使用性质)一直是群众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在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规定(草案)进行初审时.对“居改非”采取的是部分许可的方式.即.对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的范围作了明确限定.而可以改变使用性质的物业,不仅须符合城市规划.文物.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和房屋使用安全的规定.而且要完善审批程序:一.规划部门负责区域性功能调整的审批.  相似文献   

18.
本文探讨了美国的包含性分区制住房计划、英国的多元文化、多元群体融合计划及其灵活的金融制度、德国住宅储蓄制度,认为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意义有:鼓励房地产开发商租赁部分房屋、给商业银行的特殊奖励和补贴、为中低收入者购房减免契税和税前还贷、以贴息方式补贴中低收入者购房等。  相似文献   

19.
业主咨询     
提问(北京某小区业主):什么是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具有哪些权利?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解释,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第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第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  相似文献   

20.
2006年12月下旬,广东省物价局颁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一大“亮点”是规定从2007年2月1日起,将原先的“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调整为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委员会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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