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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实际发生的福利费;二是在工资薪金总额14%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对职工福利费,不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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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
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第3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人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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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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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的涉税政策不只关系到企业和国家的利益.也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如何把握好职工福利费的涉税政策非常重要。笔者根据国家的相关税收法规,以某上市公司的经济事项为例,对上市公司职工福利费所得税处理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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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霞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9):75-76
2009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政策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即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步实施。这与目前正在进行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密切相关。本文对其中的职工福利费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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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福利费管理与会计处理的两种制度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会计处理存在两种制度或方法:预提制和实发制.予提制是企业先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4%)提取应付职工福利费,然后在予提的额度范围内给职工发放福利费或福利品.实发制则不事先予提,实际发放时才作会计处理,发放多少会计记录多少.二者相比较起来,预提制比实发制优越得多,预提金额即计划控制指标,把职工福利费控制在计划之内,容易使福利费合理.而实发制没有控制,发多少是多少,随意性很大.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和国有控制企业大多采用予提制.小型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大多采用的是实发制,它们不愿给职工发放福利费(品),往往到春节临近才予以发放福利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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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笔者拟对其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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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的会计税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谷振海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3):130-131
自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颁布、2006年12月4日《企业财务通则》颁布以来,有关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一直是财会界人士争论的焦点之一。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有关核算职工薪酬的会计科目,增设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由于两则适用范围不同,这就增加了实务界操作的难度,更由于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还没有出台新的配套的政策,造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应付福利费处理方面的规定不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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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笔者拟对其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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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按工资总额14%计提应付福利费的原因 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企业的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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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按工资总额14%计提应付福利费的原因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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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职工福利费的处理规定存在较大差异,这不仅影响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而且影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所以,应分析职工福利费的财税处理差异。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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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是会计人员所熟知的会计常识,但2007年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以及2008年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核算以及税务处理都作了全新的规定,不同制度的规定差异很大,如何全面地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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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燕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11):46-47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列支做了新的规定,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出现了新的问题。重点探讨了协调职工福利费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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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是会计人员所熟知的会计常识,但2007年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以及2008年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核算以及税务处理都作了全新的规定,不同制度的规定差异很大,如何全面地理解制度变化及差异,对会计及税法的职工福利费余额进行区分,并对涉及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事项进行正确调整,是会计人员正确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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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税法")与《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会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在内容上绝大部分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若干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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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职工福利费的处理规定存在较大差异,这不仅影响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而且影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所以,应分析职工福利费的财税处理差异,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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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传双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283-283
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不多,由于2006年2月颁布《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随着企业成长,职工收入水平逐年上升,应付福利费的计提逐年增加,鉴于以上原因,企业应付福利费出现大量的结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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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会计与税法差异比较《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主要差异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