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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振民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6(4):65-68
2006年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有限合伙制度,可谓意义重大。但施行至今,在风险投资领域大多数企业仍采用公司制,并没有采用有限合伙制度。本文分析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规定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以期使有限合伙在理论上更加完善,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龚丽佳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8(2):41-44
通过介绍有限合伙制度,分析其独特优势,根据有限合伙在我国已经具有的地方立法及地方实践经验,同时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先例,提出修改《合伙企业法》,建立有限合伙制度,并提出立法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有限合伙企业的制度价值及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贺拥军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9,11(2):34-36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的地位已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得到正式确立。我们要正确认识有限合伙企业的制度价值,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有限合伙企业在实践中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并积极应对。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有限合伙企业的作用,使它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相似文献
4.
浅析有限合伙与风险投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过燕华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3(6):10-11
有限合伙制度已在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中得到正式确立.有限合伙集有限责任和合伙制的众多优点于一身,是发展风险投资的有效形式.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构建有限合伙制企业是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5.
李婷婷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1(6):81-83
清偿合伙债务与合伙个人债务的先后顺序、法人之间的合伙、隐名合伙是合伙的三个疑难问题,而舍伙债务的承担则是合伙制度的核心。在清偿合伙债务与合伙个人债务的先后顺序问题的处理上,有并存债权原则和双重优先权原则两种方式,我国的司法解释采用的是双重优先权原则;关于法人之间是否可以存在合伙关系,有禁止主义和许可主义两种不同的主张,我国应从法律上鼓励、扶持法人舍伙;隐名合伙在我国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应当尽早在立法中明确承认和规范隐名合伙。 相似文献
6.
胡亚丽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9(3):77-80
我国现行合伙制度体系是以合伙人身份为标准构建的,这种体系不仅容易产生法规的重复与冲突.又可能造成身份不平等,压抑公平竞争。从法律史、比较法及法理学等各角度进行的考察表明,以组织性强弱为标准构建新的合伙法律体系,确认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分立,是完善我国现行合伙法律制度的最佳进路。 相似文献
7.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合伙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对企业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全体普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合伙理论与实践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文博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0,(2):14-29
合伙企业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合伙企业法》受主客观原因的限制未能在有限合伙、法人合伙等方面突破《民法通则》的局限性而有所创新 ,其根本原因是立法者从传统公有制主体地位或主导观念出发 ,限制国企参与横向经济联合。党的十五大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解释 ,以及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所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规定 ,为在未来《合伙企业》中确立合伙企业民事主体资格提供了宪法渊源 ,因此 ,赋予合伙企业 (包括法人合伙 )以民事主体资格是可行的 ,实践中合伙企业的诸多问题也证明了赋予合伙企业民事主体资格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的有限合伙立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姚瑶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1):81-84
有限合伙是一种重要的商业组织形式,基于其自身的优势和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化的需求,其存在极具必要性。我国尚未有统一的有限合伙立法,仅有的一些地方性立法中的规定并不足以构建完整的有限合伙制度,与国外相关立法比较,无论是适用领域抑或合伙人主体范围皆为有限,在责任承担、份额转让及新合伙人加入等问题的规定上也存在很多不尽合理之处。为适应有限合伙的发展壮大或避免企业解散,应允许其进行组织变更。 相似文献
10.
有限合伙架构的特点使其应用在企业顶层或者底层架构的设计上会有不同的效果,但由于有限合伙架构自身的局限性使得企业在顶层设计时需要慎重考虑。文章从企业控制权设计工具出发,分析有限合伙架构与有限公司的比较优势。 相似文献
11.
在当代经济生活中,合伙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国都对合伙给予高度重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合伙法律制度。相比之下,我国的合伙法律制度显得很不完善。因此。应借鉴世界各国关于合伙的先进立法制度,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合伙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文章从法学的角度,通过分析和比较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及信托型这三种主要的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提出应当综合信托型与有限合伙型两者的优势,设立并推广复合型私募股权基金。 相似文献
13.
胡赟頔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35(2):29-35
设立有限合伙型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因具有便于控制、权属清晰、机制灵活、税负更轻等优势,在实践中受到非上市公司的普遍欢迎.但我国对于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有限合伙型间接股权激励缺乏明确的可适用性规则.以非上市公司有限合伙型间接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为研究主题,通过梳理发现不同征税逻辑下直接股权激励与间接股权激励的税负差异大,... 相似文献
14.
正确认识有限合伙的作用——关于私人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6月1日实施的《合伙企业法》修订案,为有限合伙提供了法律框架,从而使得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加工贸易类企业、中介服务类企业和投资咨询类企业,均可按有限合伙形式设立与运作。有了有限合伙,私人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也多了一种有益的组织形式。但是,由于人们对有限合伙的本质特征缺乏深入理解,对美国创投基金后来逐步从公司型转变为有限合伙制的诸多外在因素缺乏全面深入了解等原因,国内对有限合伙产生了迷信心理。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不顾现实条件,通过行政力量强制推行有限合伙。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伙纠纷案由划分的有关规定出发,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通过详细分析合伙纠纷之案由竞合、诉讼请求与诉讼参与人之关系,认为合伙纠纷案由及诉讼请求的确定将直接影响诉讼参与人及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地位等,为当事人选择适当的诉讼策略及时有效解决合伙纠纷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6.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常见于法律、医药、注册会计师等行业中。合伙企业的规模通常较小。 相似文献
17.
隐名合伙作为一种新的合伙形式已经逐渐的出现于我国的经济生活中,我国在立法上确立隐名合伙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拟从我国隐名合伙制度立法缺失危害试图对我国隐名合伙的立法完善做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8.
龙建明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4,6(3):9-12
风险投资对国家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本文对我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并就我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宜采用有限合伙的法律制度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9.
李国庆 《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
隐名合伙在各国立法例中呈现出"契约性"、"主体性"和"行为性"三种模式。隐名合伙的法律特质与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差异明显,其本质上应是一种特殊的商事行为——附属商行为。我国未来应在《商事通则》的商行为编中对隐名合伙进行特殊规范。 相似文献
20.
夏秀渊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2,(S5):29
文章研究了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退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制度,认为美国合伙法对退伙人责任的规定和英国类似,即只要履行了通知义务,退伙人对退伙后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而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可以协议免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