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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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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朝尊 《经济界》2002,(3):27-30
一、正确理解“剥削”的社会作用 说我国的私营企业主不是资本家而是社会主义建设者是有其深刻理论基础的。这就是“剥削有功论”和“剥削有限”。“剥削有功论”这个词的来源,据王光美同志说是“四人帮” 为了打倒刘少奇,把他1949年在天津一次座谈会上的谈话概括为“剥削有功论”。添油加醋,加以歪曲和非议,对刘少奇进行攻击。刘少奇这段话是这样说的:“一位资本家这样问道:‘我现在开工厂,有剥削,是有罪的。我还准备多开几家,那不是罪更大了吗?要判刑,要杀头的’。少奇回答:‘你开的厂是有剥削,你用剥削来的资本再开几家…  相似文献   

2.
梁启华 《经济界》2000,(5):89-91
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在改革开放后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党的十二大召开以前,这一时期民营经济的存在不合法,其典型标志为雇工经营是非法的;第二阶段,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至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的观点,使民营经济开始过渡到合法的阶段;第三阶段,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同发展”。至此,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得到了一定的承认;第四阶段,以党的十五大报告为标志,对个体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得以发展。私营经济的发展正是在这一总的架构中实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私营经济仍处于继续发展的过程中,但在这方面也存在着一些有待于继续研究的理论问题与政策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私营经济的正常发展将受到阻碍。本文就此作一些论 一、私营经济存在与继续发展的理由 私营经济不同于个体经济。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资产归业主所有,雇工人数在8人以上,并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被列为私营企业。从这项规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私营经济是业主使用一定数量的雇工进行生产与经营的经济,这里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为什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并允许私营经济的继续发展呢?这是有理由的。  相似文献   

4.
一、私营经济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经济关于私营经济的性质,一直众说纷纭。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把本质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硬要解释成社会主义的东西,并用“风险收入”、“经营收入”来代替雇工的剥削性质。认为我们搞了30多年社会主义,现在又让它重新复活,这是历史的大倒退,为了澄清这些混乱思想,很有必要把私营经济的性质搞清楚。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判断任何一种经济形式的性质,都要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劳动产品归谁占有和支配等方面为依据。我们把我国私营经济的性质定为资本主义经济是基于:生产资料属私营企业主所有;二是劳动过程由私营企业主通过雇佣的劳动与其占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三是劳动产品归私营企业主占有和支配这些基本特征的。  相似文献   

5.
吉田忠雄创办的YKK公司以生产拉链著名,有人称,如果把YKK一年生产的拉链接起来,可以从月球到地球打四个来回,“拉链大王”的桂冠自然也就落在了吉田头上。想称“大王”,谈何容易。创业之初,吉田只是一个背着瓷器、鞋子四处奔波的小商贩,后来,他“自立门户办起了一个叫“3S”的公司:人,只有3位;钱,只有350日元。从小商贩到总经理,吉田自有一套管理办法和经营策略,他奉行的“善的循环”哲学更让人耳目一新。吉田认为,企业必须赚钱,而且越多越好,但不为他人利益着想,就不会有自己的繁荣。如果我们撤下善的种子,与人为善…  相似文献   

6.
“权力剥削”之所以比“资本剥削”问题更严重,性质更恶劣,是因为它不创造任何财富,只是改变二次分配,特别是它极大地挫伤了社会大众的积极性,毒化了社会空气,阻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所以,要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就必须克服权力剥削,实现分权制衡,瓦解垄断力量,大力发展民有经济。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定“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路线,实行了“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方针,使个体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随着个体经济规模的扩大,产生了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私营经济。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雇工八人以上)从事商品生产经济活动,独立核算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私营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近几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私营企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到1991年底,已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已达10.78万户,从业人员,183.9万人(其中雇工159.8万人,投资者24.1万人),注册资金123.2亿元。我国现阶段的私营企业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有以下特点: 第一,规模小。当前我国私营企业户均雇工只有14.8人,雇工百人以上只有600多户;户均注册资金只有11.4万元,资产达百万元的只是极少数;工业产值户均只有18.7万元。 第二,以生产型为主。从事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的私营企业为77126户,占总户数的71.5%;雇工128.6万人,占雇工总数的80%;注册资金76.7亿元,占总数的62.2%,其中从事工业的达72595户,占总数的67.3%。 第三,以独资企业居多。我国么营企业分三种类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已注册登记的私营企  相似文献   

8.
电商当道,聚焦线下业务算不算逆潮流而动?国美“深耕门店”之后业绩实现大幅增长,是回光返照还是真的找到了一条蹊径?  相似文献   

9.
彘儿 《乡镇论坛》2009,(18):1-1
一上班,人都到齐后,坐在我对面的小从站起来说:“中午请大家赏光,一起吃顿饭。”男同事嬉笑着追问缘由:“是不是有什么喜事了?”小从笑笑:“那是当然,我娘来了算不算?”男同事愣了半天,不停地点头说:“算!算!”  相似文献   

10.
无产阶级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无产阶级也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但有一点,无产阶级始终没有改变被资产阶级剥削的命运,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资本主义的剥削也“全球化”了,无产阶级转移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  相似文献   

11.
在实施“抓大放小”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对于如何“放小”,各地已根据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简称《建议》)和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了“改、租售、股”等多种形式。其中,股份合作制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改革形式。本文就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有关问题谈几点个人认识。一、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形式和特征股份合作制,是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结合,是指在合作制企业形式上引入股份制机制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合作制,最早出现在19世纪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若干经济上的弱者,为实现消灭中介剥削…  相似文献   

12.
手机作为销量最大的高科技产品,其售后服务质量尤其是保修或维修方面的服务质量,让消费者头痛不已。近日,记者调查了重庆维修市场。维修摊点起“串串”在歇台子、大坪、上清寺等地,记者发现,不少收售二手机的小商贩也经营着副业———维修手机。在歇台子,当记者假借修手机之名接近其中一个小商贩时,这名青年男子在没有看到记者的手机的情况下,就一口咬定记者要“修”的那部手机必须更换后盖,开价80元。而记者随后向专业人士咨询时得知,这种更换后盖的价格一般在40元左右。在上清寺,记者看到了一个维修摊点。一张矮凳上摆放着电烙…  相似文献   

13.
随着农村土地集约化生产的深层次拓展,一种以农田种植业劳动为主要形式的农业雇工现象,在一些农业发达地区出现,并在短暂的时间内得到迅速发展。山西省太谷县胡村镇韩村,1986年全面推行耕地集约化经营,不断扩大西瓜制种后开始出现了农业雇工,到1988年,雇工农户达到160个,占全村农户的37%,雇工人数334人,为全村劳动力的一半以上、这是在新的情况下,农村生产力要素在农业生产领域重新组合的标志,是农村经济梯度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通过对农业雇  相似文献   

14.
格式合同是各国理论与实务颇为关注的问题,被认为是“经济强者在经济弱者的同意下,所为的剥削与勒索”。国外对格式合同的行政监管一般分为三种形态:  相似文献   

15.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客观规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私营经济得到了一定发展,国家统计局统计,到1988年初,雇工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已达22.5万家,总雇工为360万人。其发展大有“方兴未艾”之势。这就需要我们从理论上加以深遏的思考,实践中加以正确的指导,法制上加以保护和引导。为此,我们开辟了“私营经济”这个专栏;组织专题讨论,希望得到广大读者和作者的支持。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的概念,从而也就肯定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力仍然是商品。然而,在理论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为什么存在劳动力市场,为什么劳动力仍然是商品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其具体表现就是在理论上不承认国有企业的劳动力是商品。长期以来,人们已经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是不受剥削的社会主人,劳动力不是商品”的观念。因此,当人们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力市场或者劳动力商品问题时,就难以摆脱“剥削”与“社…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小商贩这一群体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的纠纷,如近些年频发的城管与小商贩之间的暴力冲突.究其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小商贩适格的商主体地位.鉴于此,笔者在分析小商贩现状与其存在正当性的基础上,阐明我国现行法律对小商贩法规规制的空白,并对我国未来规范小商贩商主体地位提出自己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18.
广告用“替身”到底算不算虚假广告?这种类似“潜规则”的广告生产方式打的就是法律的擦边球,也就是利用了法律的空白。广告里呈现的只是视觉效果,消费者买到的还是货真价实的产品。从哪个角度来看,好像都难以过分指责这种行为的不当之处。  相似文献   

19.
当前,在一些农村,村务工作中的乱雇工现象比较严重,一些村干部只求索取和贪图工作上的享乐,本是灿们份内的事也很少去做,像串户发材料、粮油合同书、春节为烈军属送慰问品。每月一次的清理帐目等等,都花钱雇工代劳。受村干部的影响,一些村里安排的正常工作人员也经常找“搭档”合作。每月结算电费,过去一直由电工自己完成,现在不行了,非得再雇几人分片查收结算不成。尤其不能容忍的是,个别村干部不出工不费力却照领小工费(他们每年应得的报酬除外)。某村去年开支的雇工费高达1万多元,笔者并非认为村务工作一概不得雇工,但不…  相似文献   

20.
<正> 在某企业,听到一些对改制的反映。有的人发牢骚说:现在,国有改私有,国营改民营,厂长改老板,主人改雇工。这和过去给资本家干活没两样。过去叫受剥削,现在不是剥削是什么?一些担心下岗的人说:一下岗就失业,所以只要不下岗,我欢迎剥削。关于"剥削"二字,既是一个非常敏感的现实问题,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理论问题。是不是剥削,核心问题在于:民有或私有资产如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应该不应该参与收益的分配。改制前,作为国有资产,它不是以参与分配的形式出现的。改制后,作为民有或私有资产它是维持正常生产的基本条件,是对企业的一种贡献,按贡献参与分配,既合法,又合理,所以,不能看作是剥削。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受到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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