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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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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指导在我国被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这与宪政理念和价值是相冲突的,也与"有权利必有救济"这一公理相悖。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行政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对行政指导提供司法救济不仅有必要,而且具有可行性,关键是要确立切实可行的行政指导行为司法审查规则。法院对行政指导进行司法审查,除了适用行政诉讼的一般规则之外,还应适用一些特殊的规则,即审查范围、原告资格、审查标准、调解的适用和判决形式等方面的规则。  相似文献   

2.
《商》2015,(1)
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行为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下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行政行为,也是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通过解决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而达到复议之目的。本文通过具体实例来探讨行政复议的要件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3.
十五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经济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贵在贯彻落实,要把学习十五大精神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具体到行政复议工作,就是要搞好工商复议工作,维护工商执法权威。一、工商行政复议工作的且要性行政复议制度是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裁决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重要法律制度。多年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复议工作实践表明,行政复议制度是解决行政纠纷和监督行政执…  相似文献   

4.
刘灿 《中国商办工业》2008,(10):323-324
行政指导在我国被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这与宪政理念和价值是相冲突的,也与“有权利必有救济”这一公理相悖。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行政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对行政指导提供司法救济不仅有必要,而且具有可行性,关键是要确立切实可行的行政指导行为司法审查规则。 法院对行政指导进行司法审查,除了适用行政诉讼的一般规则之外,还应适用一些特殊的规则,即审查范围、原告资格、审查标准、调解的适用和判决形式等方面的规则。  相似文献   

5.
案卷是反映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过程各种法律文书与证据材料的组合,也是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将要调取案卷  相似文献   

6.
我国目前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采用的是"合法权益"和"主观主义"的标准,对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认定采用的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责任主体"三合一的标准,这些标准在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初期对当事人的认定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已经越来越不适用行政诉讼发展的要求,成为行政诉讼起诉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必要拓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范围,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标准"转变为"法律上的利益标准",把公益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纳入行政诉讼,规定"谁行为,谁被告"的原则,实行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是被告的原则,对我国的行政诉讼原告与被告资格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对行政复议申请审查的事项即审查其是否符合申请的条件 ,包括 :1 复议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能够复议的范围 ,即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十一项行政复议范围。如果超出这十一项的范围 ,就要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复议申请人的资格 ,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他们认为该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3 有无明确的被申请人 ,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哪一个、哪一级 ,复议申请人应当明确提出 ,因为提出明确的被申请…  相似文献   

8.
何翠竹 《市场周刊》2004,(8):77-79,85
在诉讼程序中,法院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和行政效率有着重要影响。我国现行司法审查程标准在实践中操作性差,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研究拟通过对美国、法国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程度进行比较研究,借鉴其合理之处,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9.
三、行政复议法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权和审查权的发展(一 )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权的发展1、复议条例和复议法关于复议申请权的规定《行政复议条例》第10条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 ,不能依照本条例申请复议 :(一 )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 ;……”该条将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完全排除在行政复议的申请范围之外。《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10.
当行政相对人(当事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该具体行政行为到底能不能执行;如果能执行,要不要过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等问题,司法部门、法律界学者对此有不同看法,不少行政执法部门也存在比较模糊的认识,从而直接影响到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执法办案工作。为此,本文特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问题加以剖析。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制度《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相似文献   

11.
WTO的宗旨是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由与公平,最终消除各国政府间的贸易壁垒。WTO规则主要是国际行政法规范,“一揽承诺”要求成员方多个层级的与贸易有关的行政行为均应符合WTO规则,这些行政行为均有可能接受司法审查。WTO确立的普遍司法审查原则,将对入世后的中国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产生重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将部分终局裁决纳入诉讼,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纳入司法审查范围等几个方面。为了履行承诺,将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纳入WTO法律体系轨道,亟需修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  相似文献   

12.
所谓复议前置,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时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先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在有复议前置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的行政救济监督是人民法院司法救济监督的必经过程。《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第三十c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明确赋予了行政机关的复议前置管辖权。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层级监督,它是以当事人的申请为条件的.当事…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这就是说,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死亡,其近亲属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但是,复议法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在复议期间,申请人死亡应作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何处置这一问题,也会因对法律理解的不同,产生不同的解决方法和处理结果。例如,有的认为,在复议期间如果申请人死亡,就应当终结复议,理由是复议申请主体消失了,复议也就没有进行的必要;有的认为应当中止复议,需要…  相似文献   

14.
段秀华 《消费导刊》2009,(14):137-138
抽象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则的行为。本文首先对建立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的理论进行了阐述,随后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现状以及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我国法院实行司法审查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5.
论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指法院通过对反倾销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发挥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作用。国内法院的反倾销司法审查与WT0的争端解决机制是相互独立的关系。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范围应包括对不启动反倾销调查的行政决定。反倾销司法审查的标准包括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两个方面,体现了国内法院对行政权限一定程度的尊重。  相似文献   

1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只能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 ,该机关的复议决定一经作出并送达 ,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再向做出行政复议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这样的行政复议制度为一级行政复议制。对该机关的复议决定 ,如果是终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履行该决定。如果不是终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没有异议的 ,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  相似文献   

17.
任树明 《价格月刊》2002,(12):34-34
一、建立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必要性 1、确立企业审计体制,保证内审机构稳定的需要.通过企业内审制度确立企业内部审计体系,才能保证审计机构稳定.现代企业不断进行着兼并和重组,管理机构也不断变化,没有制度的保障,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稳定就难以保证.同时,通过企业内审制度规定企业上下级审计机构的关系,如上级对下级的业务领导,下级审计机构领导人员任免对要征求上级审计机构意见等,有利于审计队伍的稳定.  相似文献   

18.
行政复议最终裁决 ,是指行政相对人 ,提请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 ,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复议决定 ,是终局的复议决定 ,行政相对人只能履行该决定 ,不得就该行政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规定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 ,国务院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我国现行法律中有的规定了行政复议为终局决定 ,例如 ,商标法第35条规定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 ,当事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  相似文献   

19.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执法实践中制作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如何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权或提起行政诉讼权,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无论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当事人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权,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权,还是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都应在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例如…  相似文献   

20.
五、商标行政确权司法终审制的特点社会上有很多人对商标行政确权接受司法监督有一种误解,认为如果将商标确权的终局权放入司法机关,不仅会大量增加法院的工作量,而且还会加重行政确权机关的负担(主要是指参加诉讼),特别担心行政机关做被告有损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认为行政机关频繁出庭也是难以承受的。为消除这种误解和不必要的担心,拟就商标确权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案件做一比较,同时,参考国外的做法,还商标确权行为行政诉讼案件以本来面目。所谓一般意义上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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