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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显著性是指商标识别和区分来源的能力。作为商标的精髓,它既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前提条件,也是商标侵权判定过程中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关键。商标的显著性主要包括识别性和区别性两个方面,并根据其来源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同时,商标显著性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显著性的高低随着商标的使用情况而不断变化。前不久发生的阿里巴巴与京东、国美等电商企业之间的"双十一"注册商标使用争议为我们提供了重新思考商标显著性及商标权利限制的机会。"双十一"商标争议的由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于2009年开始在每年11月11日当天通  相似文献   

2.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人)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并可就给予的使用权取得报偿的制度。我国商标法对商标许可使用制度做了明确规定,并把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规定为商标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目前,由于我国商标立法的不完善,司法实践监督管理处罚不严以及人们的商标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商标使用许可出现了失控现象。  相似文献   

3.
王磊 《中华商标》2013,(8):43-46
商标使用系贯穿商标法律规范体系的核心概念之一,但商标法未予明确界定。在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过程中,围绕着商标使用的概念内涵和制度设计也展开了诸多讨论。以正面视角阐述商标使用所涉法律问题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但考虑到商标使用的概念是在初始笼统概念基础上,通过对商标象征性使用情形的剔除  相似文献   

4.
正根据2014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商标法)等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场竞争发展的实践,笔者认为,新商标法实施后,企业在商标使用中需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创新使用创新是一个企业、一个产业、一个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商标使用中的永恒主题。2 0 11年获得首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运用国际金奖的恒源祥,就是创新使用和运作商标的典型。上世纪90年代初,当许多企业集中精力于生产,在自己生产加工的商品上使用商标时,恒源祥就开始了商标使用的创新  相似文献   

5.
朱凡  刘书琼  张今 《中华商标》2010,(12):37-41
商标权利的取得,有注册主义和使用主义两种制度。世界上多数国家采取注册制度,仅有少数国家采取使用制度,如美国以商标在商业上使用为取得商标权的要件。为了防止商标与商业活动相脱节,各国都规定了商标使用的义务,  相似文献   

6.
张今  刘晗 《中华商标》2013,(9):61-64
正商标使用是商标法上的重要命题,涉及内容从商标注册始贯穿商标权利维持的整个过程直至商标侵权认定程序。但对于商标使用的概念,学界始终没有定论。词义的困惑带来的是概念不适当的外延和适用上的困难,本文从商标使用的概念逻辑谈起,肯定了商标法意义上商标性使用的独立性及其独立价值。并结合  相似文献   

7.
王国华 《中华商标》2006,(11):21-22
为使广大消费者能在中秋佳节选购“正宗品牌、优质健康”的月饼,常州工商局钟楼分局专门组织精干力量,于9月26日至30日对辖区内27家大、中型超市及副食品商场销售的62个品牌盒装月饼进行专项拉网式检查,检查中发现商标侵权、改变注册商标标识、未注册冒注册、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商标等问题十分严重。在62个品牌月饼中,只有杏花楼、荣诚等9件商标使用规范,占14.5%;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24件,占39%:不规范使用商标的17件,占27%;未注册冒注册的16件,占26%: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商标的13件,占21%。  相似文献   

8.
汪正 《中华商标》2014,(8):75-79
正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半段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得注册(以下统称"恶意抢注条款")。从上述条款规定的字面理解,在先使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系争商标申请人的恶意是恶意抢注条款的两个适用要件。此外,商标的独创性(即商标内在显著性,通称"商标显著性")是适用恶意抢注条款的前提和重要考量因素,对该条款的两个适用要件具有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9.
张林 《中华商标》2015,(3):82-86
按照新《商标法》第9条和第49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而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则不再具有显著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显著性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因为商标的使用、广告宣传以及市场竞争者的行为而发生改变。商标显著性是消费者对于商标标识的主观认知状态,而不是某一个商标审查员或法官对该商标标识的主观认知状态,因而在判断商标显著性过程中,需要通过一定的证据证明普通消费者对于该商标标识的认知状态,而对于文字商标而言,词典具有重要的证明意义。《美国传统词  相似文献   

10.
汪泽 《中华商标》2004,(4):18-20
侵害商标权的构成以商标使用行为的存在为先决条件,如果第三人对某符号的使用不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则侵害他人商标权就无从谈起。正确理解商标使用的含义及其构成要件,以及商标使用的方式,是认定侵害商标权行为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相似文献   

11.
王朝阳 《中华商标》2006,(11):51-54
商标是用以区分商品及服务来源的一种标记,因此,商标的价值依赖于商标的使用。商标不仅可以被商标注册人或其他商标合法所有人使用,也可经由商标注册人或其他商标合法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由此可见,商标许可使用是商标权利人实现其商标财产权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2.
庞敏 《中华商标》2013,(4):45-49
正随着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各国法律对于商标的保护也呈现出越来越强的趋势。然而,在承认商标的社会文化意义的前提下,法律就不得不对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做出一定的限制,允许社会公众或个人在善意、合理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适当的利用而不被认为是商标侵权行为,这也是借鉴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一个结果。我国商标法在经历了两次修改之后,仍未对商标合理使用问题进行深入全面的规定,即未建立起与TRIPS相呼应的商标合理使  相似文献   

13.
对商标的戏仿通常可构成商标合理使用,不会对商标所承载的商誉造成损伤,亦不会淡化商标的显著性。但这并非定律,在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情境,加以认定判断,以明确商标戏仿的构成要素、戏仿的分类、戏仿与合理使用的关系,以及商标戏仿在侵权判定中的具体作用。LV诉HDD商标侵权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鲜活的剖析材料。  相似文献   

14.
一、关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问题 修改前和修改后的商标法均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法实施细则还规定,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  相似文献   

15.
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使用,而使用的目的是提高产品及其商标的知名度和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使本企业的商标成为名牌。“使用”包括在产品上的“实际使用”,也包括宣传广告的使用。而在实际使用上,最重要的是商标在产品的包装装潢上“摆放”的技巧问题,而这个问题又关系到企业对于商标使用目的的认识问题等。  相似文献   

16.
在商标使用中,有几类使用由于与普通商标使用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业引发争论不断,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笔者认为有必要将其集中在一起单独作为一个专题,逐一进行分析,并介绍自己在实务中的一点体会。一、反向假冒商标法第52条新增第4项的商标侵权行为是2001年《商标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业内常称的"反向假冒"以法律的形式作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明确下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版的商标法释义,反向假冒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在商  相似文献   

17.
田龙 《中华商标》2013,(1):42-44
正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及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且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对注册商标标识本身的使用亦具有严格的规制,不允许商标权人在使用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否则便不再属于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当然,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并  相似文献   

18.
闲置商标估价几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涛  孟宪忠 《中华商标》2005,(12):33-35
闲置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途径取得商标专用权后,从未使用或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新注册商标在被使用之前也属于闲置商标。学术界对于使用中的商标以及使用过但因停止使用而处于闲置状态的商标的价格评估,有过诸多研究,但是对于闲置商标中从未使用过的商标(包括新注册的商标)的价格该如何评估,  相似文献   

19.
李长宝 《中华商标》2005,(11):40-42
现行法律规定 商标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实现商标财产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我国商标法第40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3条均明确要求许可人应履行“备案”手续,但却未涉及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法律效力问题。我国最高法院颁布并于2002年10月16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弥补了现有法律规定的不足,该条共有两款,即:  相似文献   

20.
商标共存作为商标使用中出现的特殊情形,其与商标侵权的关系十分微妙。一方面,所谓共存指的是不同主体所有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之间的共存;而另一方面,由于商标权是一种排他专用权,如未经商标注册权人的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即构成对注册商标权的侵害。因此,确立商标共存合法性的基础对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合理的商标共存被误判为商标侵权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就此问题做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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