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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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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洋  张嵩 《魅力中国》2011,(2):321-32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住房抵押贷款己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资产中非常重要的一块,该类贷款的特点为期限较长,流动性差,其份额的快速上升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资产流动性不足问题开始逐渐显露。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兴起,使得更多学者开始关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的大量风险,包括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还款风险及利率风险。其中,提前还款风险是关系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否成功的关键,它将影响抵押贷款的现金流,增加抵押贷款本息偿还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即抵押贷款资产池的现金流的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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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一种全新的资产运作和风险分散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也终于在学术界的呼吁和金融界的企盼中走向了前台,但在税务制度上尚难以对其形成有力的支持。本文从税务问题的角度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各纳税主体和税种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经验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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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惠珍 《浙江经济》2004,(21):48-49
住房抵押贷款是开启房地产市场的钥匙,而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则是发展住房抵押贷款的关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出现,使不少人圆了住房梦,其积极作用不能低估。但该项业务的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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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已经进入了关键阶段,但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严重制约下,农村金融供给僵乏,农民贷款难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的“瓶颈”问题。要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必须把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村土地流转挂钩,积极推进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为核心的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本文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剖析了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制度存在问题及现实约束,并积极寻求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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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住房消费由于一次性付费所需资金较大,一般购房者都不可能接受这种付款方式,于是由银行提供住房抵押贷款购房的形式逐渐被大众消费者所接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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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举措。先行先试的综合配套试验区优势必须通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来体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金融品种的创新,需要加快研究、积极推进实施。本文对这一金融创新品种从法律上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期在天津市经济、金融发展中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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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即指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数量和价值的抵押品,作为取得银行贷款的保证的一种贷款形式。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贷款形式已越来越受到企业的欢迎,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难以寻找信用担保单位的企业来讲,更可谓“雪中送炭”。但是,从目前部分专业银行开展的情况来看,却也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申请抵押贷款的合同主客体不合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遍布全国,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下属生产经营实体更是数不胜数。这些企业从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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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作为一种特殊物权,具有抵押担保品的法律特性与财产权利特性,但由于矿业权价值不确定性、贷款各方信息不对称及交易成本高等原因,导致矿业权抵押贷款的开展不能满足矿业权投资者、商业银行及各方的需要.文章通过采取建立矿业权信息披露体系、平衡贷款各方风险与收益的分配和建立风险补偿定价机制等措施来促进矿业权抵押贷款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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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标  海燕 《上海经济》1994,(6):62-63
<正> 银行向商业性过渡,意味着银行也要承担风险责任。实行抵押贷款,可以起到减少贷款风险、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作用。这是有法律根据的。《民法通则》第89条就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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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房地产业与金融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相互结合的融资方式。它一般是指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房价款后,购房者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担保,由银行代其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其余房价款,并由房地产开发商在一定时期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购房者到期不能履行债务,银行有权以抵押房屋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我国1980年代初出现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近年来有了迅速的发展,但运行机制还不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配套性政策、制度也不完善,尚须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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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保险问题剖析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贷险虽然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的险种,但由于缺少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的纠纷,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文章从分析房贷险所出现的问题入手,明确房贷险的性质,提出专项立法规制的建议,并给出较为详细的房贷险专门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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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是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孕育而生的一种新型的抵押贷款模式。由于林业的特殊性,林权抵押贷款与普通的贷款相比,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不断的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充分发挥林权抵押贷款这一金融杠杆的作用,实现林业生产者和金融系统的双赢,促进云南省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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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抵押贷款是以资产作为偿还保证的贷款形式。近年来,各家专业银行为有效防止风险贷款发生,全面地开办这一贷款业务,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但是,由于各地执行的办法不尽相同,经营环境不如意,致使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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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斐  郭明晶 《特区经济》2004,(10):70-71
<正> 严格意义上讲,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分为初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初级证券化是指资金短缺方(主要是房地产商)通过发行票据、股票和债券等在资本市场上直接向投资者融通资金的行为机制;二级证券化从世界范围看目前有两种模式,表内模式证券化和表外模式证券化。本文讨论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指的都是其二级证券化。 一、发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必要性 首先,发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无疑是降低和分散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提高其资本流动性的有效手段。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背负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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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农行现有贷款抵押企业197户,贷款金额26434.94万元。从调查情况看,抵押贷款从形式到内容存在的问题不少,亟待完善。一、抵押期限过长。抵押贷款期限一般以一年为宜,但实际操作中为图方便,往往与借款方签订了过长的期限。197户抵押企业中,一年以上的115户,占58.4%,其中八年1户,五年37户,四年1户,三年6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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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办理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申请,依法对其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抵押物清单、抵押凭证和财产抵押契约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本文试就抵押贷款办理公证的必要性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抵押贷款办理公证,有关法律条文早已有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抵押贷款合同及有关资料,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在签订抵押契约程序时也规定了,抵押价值需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才能签订《财产抵押契约》,抵押契约应经公证机关生效后,在该契约规定的最高额和有效期内,银企双方才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贷款。 办理抵押贷款通常包括:全民集体、个体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及我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和其他贷款。而在实际工作中,抵押贷款是经过选择后仅限于外资、合资、区街、乡镇集体和个体企业,相对来说,银行经营风险性均比较大,特别是企业效益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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