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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并开始运作,全国的"债转股"工作已全面展开。由于"债转股"是一项新生事物,注意把握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要以客观、求是的态度认识"债转股",对全面完成"债转股"的历史使命,达到预期目的,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要严格政策把关 "债转股"是国企解困、盘活银行不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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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股权是一种财务重组方式,它通常的做法是债权银行通过过渡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等功能性机构工具,将其对企业的不良债权,按照一定的规则,设计安排,转换为上述功能性组织对企业的股权;待经过对企业资产重组和管理重组,该股权或可选择的信用等级获得提升后,功能性组织再将其变现退出,以求达到化解金融风险,营造企业再生条件,使经济本身得以修复之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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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阶段,研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及其解决方式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迫切需要理论上的系统探索来指导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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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快加有企业改革的战略构想,全会指出,为了降低国企负债比率和减轻企业负担,可以结合国有银行集中处理非不良资产,通过金融管理公司,对一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由于负债过重而陷入困境的重点有企业实行债转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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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是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原有不良资产时,把部分企业对银行的债务转变成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的股权。也就是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债转股"以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为企业的"阶段性"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转好后,可以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的形式收回这笔资产。这一形式表明,"债转股"不是把企业对银行的负债直接转为银行的股权,而是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一中间机构,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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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债转股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盘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为盈并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从1999年开始实施,截至目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基本完成了债转股新公司的登记注册工作,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债转股新公司内初步建立起了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AMC以股东身份持有股份并向债转股企业派出了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对部分企业甚至派出了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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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债转股这一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新举措已经展开 ,很有必要深入研究由此带来的新问题。作者认为债转股后 ,必须促进企业机制转换 ;企业必须加强管理 ;银行必须加强信贷管理 ;资产管理公司必须担当起盘活资产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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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大量负债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造成了银行资产的大量沉淀,潜伏着引发金融风险的因素。1999年下半年以来,国家为了完成国有企业3年基本解困的目标和化解银行不良资产过多的风险,相继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AMC),实施债转股方案,以期实现提高国有企业整体效益,降低银行不良资产的“双赢”效应。所谓债转股,就是以成立的AMC作为投资主体,将国有商业银行持有的1995年底以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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