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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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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破产和解程序在我国新的破产法草案中是与破产程序、重整程序相并存的三大独立程序之一.而破产和解协议的达成是破产和解程序的必经步骤,其生效后会对参与破产程序的债权人、破产债务人,以及破产债务人的保证人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拟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运用比较法学的方法对破产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较为深入地探讨,以求深化对破产和解协议法律效力的正确理解与认识.  相似文献   

2.
试论破产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和解程序在我国新的破产法草案中是与破产程序、重整程序相并存的三大独立程序之一。而破产和解协议的达成是破产和解程序的必经步骤,其生效后会对参与破产程序的债权人、破产债务人,以及破产债务人的保证人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拟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运用比较法学的方法对破产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较为深入地探讨,以求深化对破产和解协议法律效力的正确理解与认识。  相似文献   

3.
破产程序的正常运作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本文从破产申请的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破产的和解与整顿、破产宣告等四方面来阐述公司破产程序。  相似文献   

4.
新破产法规定了破产案件受理的实质要件,即当债务人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程序、破产和解程序或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程序和破产清算程序.新破产法同时也规定了受理破产案件还应符合有关形式要件方面的要求.笔者通过对破产案件受理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剖析,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错误认识进行了纠正.  相似文献   

5.
破产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或者在法院监督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整顿复苏企业,清偿债务,避免倒闭清算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任盛楠 《消费导刊》2009,(12):153-153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以破产清算为中心的破产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时代的需要。于是,作为一种自救措施的破产和解制度应运而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破产清算制度的不足。然而,该制度自产生以来就面临着实践中的诸多困境,以至于世界发达国家纷纷对其进行改革甚至予以废除。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保留了破产和解制度并对其进行了重构。本文将对破产和解制度的现实价值与困境以及存在的必要性进行解析与评述。  相似文献   

7.
以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的效力为中心,对破产债权争议的仲裁管辖做出如下建议:一是破产受理前,债务人与他人订立有仲裁协议的,无论仲裁程序是否已经开始,该仲裁协议应当由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但是,仲裁协议涉及《破产法》第四章规定的专属于破产管理人的权利的,仲裁协议无效。二是破产受理后,破产管理人提前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并取得法院许可后,可以通过仲裁与他人解决债权债务争议。三是仲裁裁决具有一裁终局的效力,虽然不能直接在破产程序中执行,但是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凭证,该凭证只接受程序性审查。  相似文献   

8.
2007年施行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创设了行政复议和解制度。由于相关法条较为简单,行政复议实务中,对行政复议和解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适用程序、和解协议的性质及法律效力等问题,常有疑惑。本文从一起行政复议案例入手,浅析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9.
余艺 《商场现代化》2006,(36):316-318
19世纪后期,随着大量新型经济活动主体——公司法人制度的出现,早期的内容单一的破产制度已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于是,破产和解制度与重整制度作为体制之内的自救措施相继出现,并发展成为现代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规范,对该两制度之价值、困境及国外立法例进行分析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0.
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制度。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其对重整企业的特殊法律救济帮助企业摆脱破产危机,实现多方共赢的结局。建立破产重整制度,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可以在破产重整程序的帮助下恢复正常经营,减小上市公司破产对社会的冲击,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11.
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制度.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其对重整企业的特殊法律救济帮助企业摆脱破产危机,实现多方共赢的结局.建立破产重整制度,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可以在破产重整程序的帮助下恢复正常经营,减小上市公司破产对社会的冲击,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12.
破产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营运管理以及重整效率的高低是决定债务人重整成败的关键因素。我国破产法规定了重整期间管理人管理与债务人自行管理两种模式,司法实务中以管理人管理为常态,而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却适用较少。本文分析自行管理债务人作为困境公司重整经营控制权人的法律属性,以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破产立法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适用为经验借鉴,研究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适用范围、异议程序以及适用的社会经济条件;结合我国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立法移植历程与司法实践中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破产重整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和解与整顿是紧密相联的,债务人与债权人一旦达成和解协议,即意味着整顿工作开始,而整顿工作,主要是着重于如何改善经营管理,保证完成和解协议,使企业起死回升,所以,和解与整顿的会计报告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区别之点. 和解的会计报告,是申请和解的会计报告,它的主要内容:第一,反映和解申请时,企业经营情况的报告;第二,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债权、债务注册;第三,和解申请书、和解协议草案.  相似文献   

14.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在我国确立了合伙企业破产的法律制度,但在合伙企业破产的程序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对合伙企业破产的程序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合伙企业不仅可以适用破产清算程序,也应当可以适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国法上对合伙企业破产程序启动主体范围规定过窄,应考虑合伙企业以及普通合伙人的程序启动权.  相似文献   

15.
深圳是我国首个个人破产试点地区,实践着首部地方性个人破产制度,其经验将会为全国立法提供重要借鉴。在对深圳的案例进行样本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可以借鉴其豁免财产制度、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等优秀经验,同时也发现实践中存在准入制度不合理、重复申请及公开制度存在缺陷等不足。在此基础上,需要通过健全准入制度、建立程序转化制度、前置和解程序和完善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制度等途径在全国个人破产制度立法与实施中弥补不足。  相似文献   

16.
破产程序是法人人格终止的最后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企业对于其资产不再享有完全的支配权,而转由破产管理人代为管理。在企业法人破产前的一段时间,正是其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遭受侵犯的高危时期,因此对于破产债务人侵犯债权人合法债权的规制就显得尤为重要,破产撤销制度便是为了阻止债务人欺诈破产行为和个别清偿行为而设立的。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破产撤销权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学者对相关理论的研究依旧各行其是,并未成一家之言,破产现实状况又无疑给破产法的实施增加了一道阻碍。因此,我国的破产撤销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适用范围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重组事项".如何根据这一准则理解和判断这一原则是困扰不少企业的难题,本文试图从法律法规依据和案例分析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一财务原则.  相似文献   

18.
企业破产行为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一环,旨在厘清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审视企业现存价值、缓解社会矛盾。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如何公平公正的对待债权人、分配破产企业资产并清偿债务问题在破产程序中备受关注。本文拟通过探讨破产程序中的有担保债权优先权、职工债权优先权、税收债权优先权的限制以及人身侵害债权优先权的创设这四个方面,以期完善现有的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体系。  相似文献   

19.
在市场规则性竞争力度不断强化与深入的大背景下,破产作为市场主体终结其法人资格的最后一站,有着独特的程序性意义。破产撤销权作为破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应用的也是相当广泛,因此,明晰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对于破产程序的合法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对于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的规定表明,债权损益性行为应当是满足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之一,时间要素也是在破产撤销权中应当被考虑的因素,债务人主观上的态度也应当被考虑到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中来。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境外债务人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国债权人企业居于前十大破产债权人的案例屡见不鲜。本文以美国破产重整程序为例,重点提示中国债权人企业如何争取最大化受偿以减少损失,以及如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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