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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知名商品是在相关消费者中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 ,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但是 ,知名商品、知名度等概念中所包含的“知名”一词 ,指的究竟是什么东西的“知名” ,在实践中有些含糊 ,有必要作一下分析。理解什么东西“知名”的问题 ,实际上就是需要理解所保护的客体是什么的问题。从生活常识出发来认识 ,能够知名的 ,不是商品的通用名称、惯常包装、装潢。“电视机”、“香烟”、“白酒”等 ,都是一类商品的通用名称 ,无从知名 ,人们也不可能根据这些通用名称来区别不同来源或者品质的商品 ,也就无从谈起对他们进…  相似文献   

2.
知名商品的认定申长友从全国各地立案查处的30多起不正当竞争案件来看,主要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混淆,使购买者误认误购。处理这类案件,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什么是知名商品?有的商品闻名全国,有的在几个省、市知...  相似文献   

3.
<正>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权威解释,知识产权包括“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各市场经济较发达国家都立法以反对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可归为知识产权法,也可归为商法,它是典型的商事行为法。对知名商品的(特殊)法律保护,大都归入该法的框架。我国于1993年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知名商品的法律保护作出了初步的、比较有效的制度构建。此后,全国各地发生了不少案例。例如: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那么,知名商品怎么认定呢? 概念的认识 1、商品的名称、包装、装璜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商品。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商品  相似文献   

5.
知名商品的含义及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7月6日发布了《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基本解决了许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比较原则、概括,难以操作的问题。为使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社会各方面了解和把握该《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有效贯彻实施这一规定,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我们撰写了以下四篇文章,供各地执法机关和有关方面参考。  相似文献   

6.
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保护黄建华199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5288起不正当竞争案件,其中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件就有1036起,在整个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占了相当的比重。执法实践中,关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的保护问题反映的也比较突出。...  相似文献   

7.
在实践中,对于仿冒知名商品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时主要须解决两个问题,即何谓知名商品以及如何认定仿冒行为。迄今为止的法律法规对于这两个问题尚未有详尽的、便于操作的规定,判断的标准也颇为模糊。这固然赋予了执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有助于灵活处理具体情况,但也因此不免出现许多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具体承办人难以准确、高效地处理问题,影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的施行效力。一、知名商品的认定国家工商局1995年7月6日“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认为知…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我国体育商品知名品牌李宁为例,在分析知名体育商品品牌营销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我国知名体育商品品牌营销策略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是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中的一种情况 ,这是因为 ,由于商业流通环节较多 ,对最终提供给消费者商品的销售者来说 ,往往会出现无过错而销售了仿冒产品的情况。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 ,对侵权行为追究过错责任 ,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 ,只有当事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 ,才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演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对销售明知或应知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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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护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意义商品的名称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有名称。通用名称是表示某一类商品的名称,具有区别不同商品类别和反映商品主要功能、用途等作用;特有名称是表示特定经营者的商品的名称,具有在同类商品中区别商品经营者的作用。由于特有名称具有区别特定商品的作用,同时各经营者的商品又存在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具有不同的商品声誉,因而特有名称对消费者选择商品非常重要,与消费者利益紧密相联。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经营者不是通过提供良好质量的商品,树立自己的市场信誉和商品形象来赢得消费者,而是通过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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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以来,以快速模仿和复制为主要特征的"山寨现象"在国内迅速升温并传播开来,正从经济行为演变为一种泛文化现象,有人戏称,"山寨产品"正引领人们迈入山寨时代。本文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层面来分析对知名商品的保护,在探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知名商品保护意义等法理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在知名商品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对如何完善我国知名商品保护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期能对知名商品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的使用 ,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 ,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这一行为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仿冒的对象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二是仿冒行为表现为对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作相同使用或者近似使用 ;三是从仿冒行为的后果看 ,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 ,使购买者误认是该知名商品。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  相似文献   

13.
特有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 ,并且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 ,与同类商品的包装、装潢有显著区别的独特的包装、装潢。如果某商品的知名度虽然较高 ,但是其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不是经营者独创的 ,而是使用了同类商品习惯上通用的名称、包装、装潢 ,那么这种名称、包装、装潢不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所称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 ,不包括已经作为…  相似文献   

14.
匡秀娟 《商》2014,(39):79-79
“国外知名因素”的概念和范围非常模糊、难以界定,国外知名商品的认定标准相对复杂、可操作性弱,从逻辑推理来看,“国外知名因素”对知名商品的认定并无实际意义,因此不应当将“国外知名因素”纳入认定知名商品的考虑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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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11年12月,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接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反映Y公司销售仿冒其知名商品“百花”牌花生牛轧糖特有包装、装潢的商品。根据这一举报线索,总队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当事人Y公司销售的“XX”牌花生牛轧糖涉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遂于立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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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的名称、字号,与注册商标一样,都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打击仿冒和“傍名牌”工作已经成为工商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职能,这项工作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企业和社会的关注。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更好地为企业和经济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我们河北省工商局把查处仿冒和“傍名牌”违法行为作为每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丁作的整治重点。2008年,我们共查处仿冒和“傍名牌”案件2069件,罚没款2100余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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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2010年8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工商局根据A公司投诉,对来宾市兴宾区某超市涉嫌销售仿冒A公司生产销售的7°听装“漓泉”牌啤酒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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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而认定知名商品及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为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服务的 ,因此 ,知名商品及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认定机关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也是该法的执法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办理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同样也有权认定知名商品及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因此 ,知名商品及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认定机关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知名商品及其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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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两种基本的表现形式。一是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其特点是完全抄袭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不作任何改变,因而也简称其为相同使用。这种形式的仿冒认定起来比较容易。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简称近似使用。这种形式的仿冒是大量的,认定起来也相对比较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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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2005年10月25日,我局接美国鸿利国际公司、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公司)投诉,称当事人(彭某)在保定市建华大街750号开办保定市北市区吉贵牛肉面快餐店,未取得其授权许可,请求维权查处。经调查,美国鸿利公司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的图形已经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其连锁店所使用的装饰牌匾即红底白字、横向书写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装饰牌匾已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该公司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及其连锁店在保定的消费者当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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