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签署的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既有与自贸协定分开而单独签订的(中国与东盟、巴基斯坦、智利),也有将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放在自贸协定中一并签署的(中国与新加坡、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本文统称为中国服务贸易协议,主要包括:定义和范围、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及其他条款四大部分。中国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2.
张君 《中国经贸》2010,(9):28-29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和秘鲁两国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谈判并签署的自贸协定,又是在后危机时代经济恢复初期开始实施的自贸协定,也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内容全面的一揽子自贸协定。未来,它必将有力地促进两国经济增长和友好合作,为中秘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增添实质性内涵。日前,商务部国际司副司长、中-秘自贸协定中方首席谈判代表朱洪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相似文献   

3.
中国自贸协定有关投资的内容存在几种情形:中国与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自贸协定是把货物贸易与投资的内容同时谈判,在一个协定中作为一章同时签署;中国与东盟、智利是先后单独谈判签订投资协议,  相似文献   

4.
中国自贸协定有关投资的内容存在几种情形:中国与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自贸协定是把货物贸易与投资的内容同时谈判,在一个协定中作为一章同时签署;中国与东盟、智利是先后单独谈判签订投资协议,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规定,把中国-东盟的投资协议经必要修改后纳入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成为该协定的一部分;中国-哥  相似文献   

5.
中国和瑞士5月24日签署了结束中瑞自贸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双方2010年启动的自贸区谈判基本尘埃落定,离协定签署和批准实施仅一步之遥。中国-瑞士自贸区是中国在欧洲达成的首个自贸区,中瑞双方正在就协议内容履行国内的程序,并有望于今年7月正式签署协议。  相似文献   

6.
为保护自由贸易区成员在协定中获得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成员的正当权利,协调成员之间的贸易关系,解决贸易争端,在磋商调解原则下,中国自贸协定参照WTO的争端解决规则,均制定有争端解决的章节或条款。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单独签订了争端解决协议,中国与巴基斯坦、智利、秘鲁自贸协定还制定了《仲裁小组程序规则》、《示范  相似文献   

7.
徐旻 《中国经贸》2010,(21):92-93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内容全面的一揽子自贸协定。中秘两国将携手进入”零关税时代”——双方60%以上的产品立即享受零关税待遇,另外30%左右的产品将在5—10年内逐步享受零关税待遇。中秘自贸协定将在促进中秘两国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上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也将给两国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很多实实在在的好处。  相似文献   

8.
宏观·国际     
《首都经济》2013,(8):9-9
中瑞签自贸协定:超八成瑞士商品将零关税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瑞士联邦委员兼经济部长约翰.施奈德-阿曼近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中国是瑞士在亚洲的第一大贸易伙伴,瑞士是中国在欧洲的第八大贸易伙伴。2012年中瑞双边贸易额为263.1亿美元,今年前5个月双边贸易规模达到228.9亿美元,同比增长114.2%。截至今年5月,瑞士累计对华投资52亿美元。高虎城表示,中瑞自贸协定是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和互利互惠的协定。首先,协定的零关税比例高。中瑞自贸协定生效后,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立  相似文献   

9.
今年4月初,中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在北京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FTA)。作为中国与发达国家签订的第一份自由贸易协定,它将对推动两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相互投资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区域贸易协定(RTA)包括:关税同盟(CU)、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自由贸易协定(FTA)、局部自由贸易协定(PSA)、服务贸易一体化协议(EIA),但不包括单向优惠的优惠贸易协定。它是指政府之间为了达到区域贸易自由化或贸易便利化的目标所签署的各类协定的统称。  相似文献   

11.
中国和韩国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为全面的一份自贸协定。
  根据规定,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中国将在最长20年内实现零关税的产品达到税目的91%、进口额的85%;韩国零关税产品达到税目的92%、进口额的91%。而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包含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21世纪经贸议题”。撇开这些复杂的术语,这一协定的实施究竟将为普通百姓带来怎样的实惠?  相似文献   

12.
中国-东盟自贸区(CAFFA)是我国参与的第一个自贸区,迄于2002年11月我国与东盟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4年1月“早期收获”作为先期启动安排开始实施,11月,《货物贸易协议》签署;2007年《服务贸易协议》签署;《投资协议》也将尽快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于2010年建成。在这个大的背景下,中国与东盟诸国的经贸往来日益紧密,2007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2025.1亿美元,同比增长25.9%。2008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2311.2亿美元,同比增长13.9%。目前,双方已互为对方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东盟已成为中国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  相似文献   

13.
李杨  高媛 《亚太经济》2022,(2):50-56
基于中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文本,借鉴并改进现有规则深度的测算方法,构建了包含规则覆盖与规则执行两方面的服务贸易规则深度测算体系。通过对RCEP、CPTPP及USMCA中服务贸易规则深度的测算与对比,发现RCEP中服务贸易规则的总体深度水平较低,在自由化措施、市场准入及争端解决等细分规则领域的深度水平也较低。因此,基于测算与分析结果提出的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对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开放水平以及顺利加入CPTPP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与实施是否有力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已有研究忽视了自贸协定本身的自选择性和引力模型的内生性、非线性,这些问题使已有研究的估计出现了偏差。本文利用Abadie和Imbens(2006)匹配估计就不同类型的贸易协定进行了平均处理效应的非参估计,弥补了已有研究中的不足。研究表明,基于引力方程的OLS估计低估了自贸协定的影响;自贸协定的实施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其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作用最为巨大;自贸协定显著增加了我国与目标国之间的贸易流量,并且其对进口的影响大于出口。  相似文献   

15.
近日,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了《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该协定有望于今年上半年内生效实施。中国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中国正与五大洲的31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4个自贸区,其中已生效的7个自贸协定实施情况良好。  相似文献   

16.
自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正式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以来。双方相继于2005年7月、2007年1月和2009年8月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保证了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  相似文献   

17.
《上海经济》2013,(8):24-24
自由贸易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广义的自贸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自贸协定(FT-Agreement),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从而形成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大区”(FT-Area)。中国近年来积极推动的中日韩自贸区,即是广义自贸区。  相似文献   

18.
《中国经济快讯》2014,(26):80-81
中国瑞士自贸协定于7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中国同欧洲大陆国家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同世界经济20强国家中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专家认为,中瑞自贸协定不仅将给两国贸易带来直接实惠,还将方便两国企业到对方国家投资。中瑞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将开启双边经贸合作的“飞跃模式”,同时也有望成为中欧合作的新示范。  相似文献   

19.
<正>2015年6月1日,历经两年半进行14轮谈判,中韩自贸协定终于签署。这是中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标志着中韩自贸区建设正式完成制度设计,即将进入实施阶段。中韩自贸区协议的签订也预示着两国产业将从深度融合走向平衡竞争。专家认为,自贸区对中国的纺织服装、有色金属、钢铁和机械设备等行业利好,同时韩国的机械设备、  相似文献   

20.
王受文 《中国经贸》2014,(13):14-15
2014年7月1日,中国-瑞士自贸协定、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将正式生效实施。瑞士和冰岛是欧洲重要的非欧盟国家,同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包括瑞士、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四国)的主要成员,也是我国在欧洲的重要经贸伙伴。随着上述两个自贸协定的生效实施,中国与瑞士、冰岛的双边贸易将开启零关税的新纪元,双边经贸合作将迈上新的台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