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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效力听证制度作为一项保障人权的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英国1723年本特莱案,即R.V.University of Cam brige被认为是听证程序的起源。经过三个世纪的发展,现在,听证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并适用的一项制度。对于我国来说,听证是一个舶来品。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经过了激烈的辩论后创造性地在我国的法律上第一次引进了“听证”的概念和听证制度,这是我国行政程序制度发展的重要突破。此后,《价格法》和《立法法》均规定了听证制度。2004年,我国又一部重要的法律《行政许可法》再次规定了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2.
听证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是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的重要形式。我国1996年制定的《行政处罚法》第一次规定了正式听证制度,这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突破。但是,与国外听证制度相比较,我国正式听证制度,尤其是价格听证制度在立法上尚存在许多问题。  相似文献   

3.
听证程序是《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它是行政机关为了依法、有效地作出和实施行政决定,公开举行由全部利害关系人参加的、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法律制度。实践证明,听证程序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领域,而且在调解土地纠纷、处理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过程中,能够提高行政效率,树立行政执法机关的公正形象。自《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我局通过听证程序解决了6起单位、村、社以及个人间的较大的土地纠纷。吉昌镇居民因为地界认定引发的纠纷、福安街大榆树村索要教育师范学校占用的田地和蚂蚁村七社索要土地等问题,都是通过举证圆满…  相似文献   

4.
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规定,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按照该规定,今后各地拟订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等国土资源管理行为,必须依法组织听证。这里所谓的“听证”,就是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听证的目的是给与行政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发表意见的机会,使当事人具有一种与政府行政权力相对应的防御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权的任意侵犯。这是民主行政的一项重要程序,也是我们向行政文明迈出的有力一步。这项规定的…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听证立法简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听证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对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增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行政法学界一直予以充分关注,有权机关也进行了多次立法探索,新一届政府工作规则也明确要求政府管理和决策要通过包括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按照“在国土资源法制工作中,要特别注重现代程序制度的建设”的法制工作部署,国土资源部于近期出台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确立了国土资源听证制度。本文从逻辑基础、内容解析以及听证立法中议而未决的若干问题等各个角度,对国土资源听证立法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何谓立法法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活动 ,是把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使之成为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也就是国家的法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 ,制定、认可、修改、补充、解释和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立法法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立法的主体即谁有权立法和立法的程序即如何立法的问题。立法法就是要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总结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 ,把宪法的规定具体化 ,对各类立法活动本身做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可以说 ,立法法是一部与宪法有着十分密切联系的重要基本法律何谓立法法@强兴华 @法新  相似文献   

7.
2002年11月2日,国家林业局局长令第4号公布的《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以下简称《听证规则》)共6章38条,于2002年12月15日起施行。这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林业主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地实施林业行政处罚,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林业跨越式发展和林业“五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1.听证程序及意义听证,是一个法律术语,就是行政机关在作出不利的决定时,必须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这是源于以英美  相似文献   

8.
浅谈土地违法案件听证程序的实际操作周登高听证程序在我国是一种新的行政执法程序,它是行政处罚程序的一个部分,是一般程序的特别规定。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案件承办人的指控和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土地违法案件...  相似文献   

9.
为了有效防止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可能产生的错误,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是权力公正行使最起码的程序,被认为是现代民主的重要标志。国土资源听证制度的确定,对国土资源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公民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一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不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实践运作都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听证实践中存在的五点不足1.对听证必要性认识不深,导致听证案件比例很小。听证是国土资源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再给当事人一次陈述申辩的机会,然后再面对面地对…  相似文献   

10.
“听证”是怎么回事编辑同志:新近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听证程序”,这个词语以前在我国法律中好像没有使用过,是否与“听取意见会”、“申辩会”是一回事?“听证”在程序上是怎样规定的?请予解答。辽宁读者韩冰韩冰同志:听证制度是一项很重要的民主制度...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论证中国构建紧急土地征收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立法建议。研究方法:比较法、演绎法。研究结果:征收与征用的本质区别在于征收导致所有权转移,征用只暂时改变使用权主体。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情况下"先行使用土地"可能涉及紧急土地征收,现行政策规定的受季节影响重大工程等"先行使用土地"应纳入紧急土地征收范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未规定紧急征收制度是一大遗憾。研究结论: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土地征收立法经验,抓住《突发事件应对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的机遇,规定紧急土地征收制度,避免"征用转征收""先行用地审批代替征收审批"等变通方式规避征收程序。  相似文献   

12.
土地听证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我国土地管理工作依法行政、促进行政行为透明度公开性、行政程序的公正性。通过介绍土地听证制度的发展和土地听证的作用之后,针对我国土地听证制度存在的适用范围、土地听证专业队伍、听证参加人的范围、听证结果对行政决定的约束力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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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简讯     
浙江推行信访听证制度浙江省日前出台了《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今后信访人在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意见前,或对处理意见不服、处理有争议的,都可申请举行听证,听证结论将成为处理问题的主要依据。该《办法》规定,一般的听证,应公开举行。当场作出  相似文献   

14.
海洋综合开发中大批渔业捕捞海域被开发、变更,导致职业渔民“捕捞用海权”等权益和利益受损。通过阐述舟山海洋综合开发建设过程中职业渔民权益保障现状,在对现行《渔业法》对渔民捕捞权益规定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海洋综合开发与渔业捕养海域(滩涂)变更救济保障基金及实施办法、职业渔民相关权益和经济利益补偿机制及海洋综合开发建设信息公示和听证制度等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贵州商务厅在行政起诉状中,根本否认外方是延迟出资,“而是虚假出资、无效出资。”商务部在其上诉状中以一种很愤慨的语气说:“一审法院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和听证程序,错误地将超过处罚时效并且未履行听证程序下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认定为合法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6.
研究目的:以公众参与理论为基础,分析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中公众参与机制的不足,借鉴国外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研究方法:比较法和演绎法。研究结果:土地征收决策要充分吸纳公众参与,利害关系人和其他公众的参与程度应当不同;目前我国土地征收中的公众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未能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论证,听证方式适用范围狭窄及具体规定不明确,成片土地征收中的协商内容局限,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公众参与方式不明确。研究结论:我国土地征收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的重点是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加强专家论证,加强听证方式的作用并进一步明确规定,将协商方式扩展应用到成片土地征收中的补偿安置决策,并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建立明确的公众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17.
<正>日前,湖北省人大农委召开《湖北省畜牧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在会上听取湖北省农业厅、畜牧局关于该省畜牧业发展及条例立法工作情况汇报,而该省畜牧大县、养殖大镇及养殖企业代表也分别从畜产品质量安全、养殖污染、资源保护、监督执法等方面对条例的修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湖北省畜牧条例(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上位法,瞄准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新特征、新方向和新挑战,结合当地的畜牧实践和特色,经历意见修改、实地调研、调研座谈。从立法程序而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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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大事     
(2008年10月16日~11月15日)10月1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签署国土资源部第41号令《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规定》规范了国土资源部起草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开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协调以及制定、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等立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土资源部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9.
研究目的:论证中国构建紧急土地征收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立法建议。研究方法:比较法、演绎法。研究结果:征收与征用的本质区别在于征收导致所有权转移,征用只暂时改变使用权主体。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情况下“先行使用土地”可能涉及紧急土地征收,现行政策规定的受季节影响重大工程等“先行使用土地”应纳入紧急土地征收范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未规定紧急征收制度是一大遗憾。研究结论: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土地征收立法经验,抓住《突发事件应对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的机遇,规定紧急土地征收制度,避免“征用转征收”“先行用地审批代替征收审批”等变通方式规避征收程序。  相似文献   

20.
2003年11月3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和江苏省农林厅在江都市召开《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听证座谈会,黄莉新副省长亲临会场,广泛听取了农民和乡村基层干部代表对土地流转办法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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