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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规定强化了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意义,并为文本谈判指明了方向;中美、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同时进行,为中国在全球新一轮贸易投资规则重塑中由被动转向主动提供了机遇。2014年1月、3月和6月的三轮中美BIT谈判开始文本谈判。本文就中美BIT谈判新阶段的两大重点问题,即文本内容确定和制度调整进行分析,并提出中国在核心条款方面的谈判建议。制度分析是研究中美BIT谈判不可或缺的一环,中方必须充分研究美方对外经济政策的决策机制及特点,了解其背后的利益角力,否则,将很难彻底摸清对方的要价,容易使谈判原地徘徊。中国要从全球政治经济布局及中美政治经济关系角度来审视谈判,在"以开放促改革"总体思路下,审慎推进,并平衡各部门的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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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研究》2018,(3)
文章通过对国际投资协定中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条款的评分,检验协定中该类条款的设定对双边外商直接投资流向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双边投资协定中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条款的设定没有对外商直接投资流量产生影响;但区域贸易协定中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条款的设定则促进了双边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动。不同类型国际投资协定中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条款设定对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流出具有异质性影响,北-北型区域贸易协定中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条款的设定对投资来源国的投资流出、东道国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产生了正向影响;南-北型双边投资协定中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条款的设定则降低了投资来源国的投资流出和东道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而东道国制度质量的提升能够提高区域贸易协定中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条款对外商直接投资双边流动的正向影响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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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全球化大量流动的背景下,对国际投资协调机制的需要日益凸显。作为对其多边机制尝试受挫的替代,双边投资协定成为调节与规范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手段,在国际投资协调中占据重要地位,中国亦成为缔结双边投资协定最多的国家之一。作为协定中承诺将如何被实现的程序性保障,争端解决机制的形式选择被视为双边投资协定研究的重要议题。由于对东道国为缔结协定所需付出的国家间缔约成本重视不够、对国家自主性与国家异质性的忽略,既有的研究在一些整体推断上可能是误导性的,且对市场规模较大的东道国或缺乏解释力。在修正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作者以1982年至2013年中国签订过的134份双边投资协定为样本进行了计量研究,并进一步区分了中国作为东道国和母国的情况。作为东道国,中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母国的授权压力;作为母国,中国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愈发注重保护海外投资利益,但并未运用自己的经济权力来使得他国接受更多国际授权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结果对理解中国外交的特质与在此议题上的行为特征是启示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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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取得的各项经济成果中,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即便不是最引人瞩目的项目,也是之一。这缘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国际投资保护体系中的地位,也缘于中美两国在国际经济界、投资界的地位及其发展前景。双边条约本来就比统一的国际法典更能有针对性地满足当事国双方的需求,由于各个国际组织迄今未能就制定统一的国际投资法典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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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研究》2014,(12)
本文以2003~2012年中国对54个国家和地区OFDI的数据为样本,基于制度距离的视角考察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OFDI的影响。采用动态综合评价的二次加权法构建涵盖政治、经济的综合性制度测度指标,检验制度距离、双边投资协定对OFDI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制度距离会抑制中国OFDI的流出,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减少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障碍,并且双边投资协定对制度距离的抑制具有显著的反向调节作用。其次,双边投资协定对OFDI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国别差异,与发达国家签订的投资协定,直接作用不显著,间接作用显著;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投资协定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都比较显著。最后通过门槛回归模型确定中国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最优制度距离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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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与我国承受力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WTO框架下,各成员国正在讨论建立一个全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投资协定,我国能否承受一个高度自由化的国际投资协定,以及哪些产业能够承受,是当前面临的紧迫课题。本文从国际投资政策的变化趋势、未来国际投资协定对我国产业潜在影响范围分析,并通过计算我国产业的比较优势,得出了我国能够接受高水平国际投资协定的研究结论,其对目前我国参与的多边、区域性投资协定谈判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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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不断加深,经济联系日趋紧密,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也逐步走出僵局,不断向更深层次的领域推进。然而,不断深入的谈判在促进中国外贸经济往来的同时,也使中国对外投资面临更大的风险。民营企业作为中国"走出去"战略中的主力军,谈判对其海外投资的影响不容忽视。本文将在分析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过程以及我国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美国2012双边投资协定范本,讨论谈判对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提出消除相关不利影响的对策,以保证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发展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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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签订的初衷和核心在于缔约国“自缚手脚”地失去一定的政策自主权以保护外国投资。近年来国际投资治理体系朝着适度扩大东道国监管空间的方向改革,但尚欠缺对背后驱动因素的系统性解释。作者关注民粹主义对国际投资政策的影响,认为民粹主义程度较高的政府因其“反精英”的意识形态核心具有扩大国际投资协定中国家监管空间的倾向。通过对1986-2017年247个重新谈判(包括终止)的国际投资协定进行实证分析,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后,可以发现国际投资协定中国家监管空间的变化与其国内民粹主义程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一结果在经过进一步删选样本、转换因变量和改变估计模型以及更换核心自变量的计算方式和衡量方式等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交互效应检验进一步证明,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扩大、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国际投资仲裁经历与民粹主义倾向对于国际投资协定中扩大国家监管空间的影响存在替代效应,缔约国税收的增加则会加强民粹主义倾向的影响。通过补充国际投资规则扩大东道国监管空间的驱动因素以及民粹主义的政策影响这两支文献的研究内容,作者揭示了推动全球投资制度演变背后的政治环境,有助于更好地平衡投资者权利和国家政策自主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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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取得的各项经济成果中,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即便不是最引人瞩目的项目,也是之一。这缘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国际投资保护体系中的地位,也缘于中美两国在国际经济界、投资界的地位及其发展前景。双边条约本来就比统一的国际法典更能有针对性地满足当事国双方的需求,由于各个国际组织迄今未能就制定统一的国际投资法典达成共识,保护国际投资双边条约在国际投资保护体系中便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因此,1960年代以来,保护国际投资双边条约一直是资本输出国为本国海外直接投资寻求国际条约保护时的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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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众多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BIT),同时吸引了大量的外商直接投资。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资本积累,中国参与国际投资的角色也逐渐发生变化,并在2015年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在我国开放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等区域普惠性倡议的推动下,我国未来的对外投资规模必将保持强劲的增长。对于签署双边投资协定是否能够有效促进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国内外研究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通过构建面板计量模型分析我国签署、修订或重新签署更高投资保护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对对外直接投资(OFDI)的促进效果,结果表明,我国早期签署的投资保护标准较低的双边投资协定对于促进我国对外投资的作用效果并不显著,而签署或修订投资保护标准高的双边投资协定则显著促进了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并且签署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显著促进了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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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基于制度环境门槛效应的分析 总被引:9,自引:1,他引:9
文章以2003~2012年中国对71个国家(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面板数据为基础,首先检验了双边投资协定和东道国制度环境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然后运用Hansen门槛回归模型考察了东道国制度环境在双边投资协定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的门槛效应。结果显示,与东道国签订双边投资协定以及东道国较好的制度环境均能够促进中国对其进行投资,并且东道国制度环境存在显著的门槛效应。当东道国制度质量在门槛值以下时,双边投资协定的促进作用是显著的;当东道国的制度质量跨越门槛值之后,双边投资协定的促进作用变得不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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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观经济分析》2007,(3):6-8
一、国际投资政策发展的最新趋势
近年来,双边、次区域、区域及多边投资协定迅速增加,全球平均每周就有3项此类协定诞生。截至2005年底,全球已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总数分别达2459项和2758项。此外,越来越多的自贸区协定、区域一体化协定、双边合作协定也包含与投资有关的内容。此类协定已达232项。国际投资协定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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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趋势对国际投资协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些年签订的国际投资协定越来越注重对东道国国内社会利益的保护。在"一带一路"投资活动中,将劳工权益保护条款写入国际投资协定,顺应了可持续发展的潮流,也有利于"一带一路"经济共同体的建设。在具体条款形式选用时,应采纳序言式和附件式相结合的方法,并注重专门行政事务机关的建设和公众参与度的扩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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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已于1984年6月26日起生效,并于1985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现就《协定》主要内容分别阐述如下。一、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确定《协定》所适用的纳税人,是指有来源于中、日两国的收入,并由于构成其中至少一国的居民,而在这两国同时负有双重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如果这个自然人或法人,虽然在中、日两国都同时获有收入,但并非中、日双方任何一国的居民,那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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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势头迅猛。与之相伴的是,走出去企业遇到的风险逐渐加大,遭到的歧视也逐渐增多。虽然企业应对自身对外投资负主要责任,但中国政府也应该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建立全球性多边投资协议,在保障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正当权益的同时,为国际直接投资体系的建立与健全做出发展中大国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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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届联合国大会将共商、共建、共享作为改善全球经济治理的原则,中国全球经济治理的理念被认可。2020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一投资大国,具备了参与全球投资治理的实践基础,而全球投资治理的碎片化状态则给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了空间。《G20全球投资政策指导原则》的通过为全球投资治理建立了指引框架,RCEP、CAI和CPTPP三个大型区域IIAs体现了未来国际投资规则趋势。全球投资治理的中国方案即为:一方面,对接RCEP、CAI和CPTPP等投资协定,持续推动投资自由化,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国内投资治理;另一方面,将国内投资治理形成的经验转化为符合全球规则的投资争端解决预防、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机制,通过区域合作平台形成共享经验,推动全球投资治理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