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修订后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单位负责人就要受到法律上的追究.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也是这次修订会计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原<会计法>的规定相比,是一个重大突破.  相似文献   

2.
为了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国于2000年7月1日实施了新的<会计法>.新<会计法>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出现的问题,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单位的"一把手"为了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都直接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批.这是对<会计法>的片面理解,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在会计事务方面事必躬亲,而是要通过制定必要的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实施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金的安全、完整.事实上,单位"一把手"负责财务审批有不少的弊端.  相似文献   

3.
黄峥 《绿色财会》2005,(10):29-30
在原<会计法>中,将会计责任主体落实在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身上,要求人人负责,其结果往往无人负责.为解决这些问题,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特别强调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它将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和假账屡禁不止的现象.  相似文献   

4.
一、坚持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企业领导会计法律意识,消灭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人为因素 会计人员造假账、编制虚假会计信息,多是在企业领导授意、指使、强令下进行的,一个企业领导会计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企业的会计工作质量.<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强化了企业领导对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为提高企业领导的会计法律意识,当前应继续开展学习贯彻新<会计法>活动,让企业领导学懂、学透<会计法>,使每一个企业领导都明白自己的责任,真正进入"责任主体"的角色,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办理会计事项,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企业领导的会计法律意识提高,并能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为会计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围,才能便利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真实披露企业会计信息.  相似文献   

5.
<会计法>自1985年5月实施,迄今已20周年.20年来,会计人员的地位随着<会计法>的贯彻落实空前提高,会计工作在整个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得到社会和单位负责人的认可和重视.199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会计法>,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立法宗旨,明确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完善了会计记账规则和会计监督机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会计法>不仅为规范经济和会计秩序提供了重要法律保证,对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6.
<会计法>自1985年诞生至今已实施20周年,执法结果证明:<会计法>是全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行为的最高法律规范,在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实践中显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计法>实施20年期间,曾两次进行修订,使<会计法>在依法建账的基本要求上进一步明确,记账规则和会计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单位负责人就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大.<会计法>在修订过程中实现了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会计行为的重大突破,使<会计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7.
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为<会计法>),突出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一次以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且将单位负责人在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作为明确责任的法定程序予以规定.会计责任主体的单一确认和重新定位,解决了过去会计人员既要监督领导,又要服从领导的矛盾,使会计人员摆脱了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单位负责的两难境地,同时也给单位负责人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单位负责人不但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而且还要"懂会计".  相似文献   

8.
黄峥 《绿色财会》2005,(9):26-27
对于会计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在新的<会计法>中已作了明确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也即是说,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与之相对应,会计人员享有会计核算及会计监督权.  相似文献   

9.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  修订后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单位负责人就要受到法律追究。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这次修订《会计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原《会计法》的规定相比,是一个重大突破。  修订后的《会计法》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应负的会计法律责任,这为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监督不严、伪造会计资料、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问题提供了法律基础。过去,在会计工作中,将单位负责人,会计…  相似文献   

10.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修订后的<会计法>对强化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提出了要求.作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才能更好地在法制轨道上充分发挥企业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参与经济决策的职能作用,真实准确地反映经济活功的状况,为企业经济管理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