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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资源物权法律保护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我国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现状出发,在分析了森林资源物权法律的结构和内在特点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之后,提出完善我国森林资源物权立法的构想,以求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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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森林资源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在维持自然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功能。如何加强管理,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也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从我国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现状出发,分析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完善我国森林资源立法的构想,以求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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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权属制度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森林资源权属制度规定单一,影响了森林资源的市场形成,也不利于其生态保护。在遵循森林资源所有权公有制前提下,强化森林资源使用权体系,完善和扩展我国现有森林资源使用权类型,就必须承认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并通过立法确立采伐权、搞活使用权流转市场,同时,完善退耕还林补偿机制和取消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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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法律体系的重构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我国生物多样性占世界第八位,但近年生物多样性受胁状况日趋显著。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科学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仅有针对某一特定生物资源的强制性保护立法,缺乏与其他生物资源要素之间必要的立法协调;由于自然资源法成为生物多样性法律规范的构成主体和表现形式,造成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独立运行的极大障碍,因此应当从生态资源的内在互动关系出发,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从传统自然资源法律体系中分离出来为途径,以建立物种复合保护机制为手段,以生物多样性资源产权制度及相应的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构建为保障,重构我国生物多样性资源的立法保护体系,从而有效地维护生物圈的正常代谢,最终实现社会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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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我国当前耕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一直十分重视耕地资源保护的立法工作,实行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制度尚不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缺位,导致耕地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不佳。因此,应明确耕地资源保护立法的价值,调整耕地保护法律关系,构建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农地发展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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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法确立了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等罪名,这对保护我国森林资源产生了规范作用。但是由于目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仍处于高发阶段,且形式多样,现行刑法已不足以遏制此类犯罪的发展势头,因此理顺法律条文间的关系、将一些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纳入到刑法中来,并进一步完善此类犯罪的刑罚体系及其相关制度将成为刑事立法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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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动物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源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3,(1):69-71
由于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问题日益受人们的关注。许多国家的动物保护法律越来越丰富,而我国动物保护的立法还停滞于20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已远不能满足动物保护工作的需要;根据动物保护的需要并借鉴其他国家动物保护立法的情况,对构建我国动物保护法律体系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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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特点及执法的几个相关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保护森林资源和提高森林覆盖率。立法所表现出的主要特点是:突出了生态环境建设;围绕植树造林、林木管理和林地管理三条主线完善了基本法律制度;充分利用了立法赋予的强制手段;充分体现了权利义务对等的立法原则。在林业执法中应掌握立法的本意和宗旨,注意执法主体、内容和程序三个合法;具体执行中要注意10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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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清河林区实施天保工程后,无论从经济、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均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介绍了清河林区的基本情况,并对其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效果进行了绩效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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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森林培育是东北重点国有林区可持续经营的基础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森林培育是林业的永恒主题。东北林区是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重要的木材生产战略基地。实施天保工程后,森林培育的扶持政策仍然缺位,措施不力。要长期坚持科学培育,合理利用,促进天然林顺向演替,实现天然林可持续经营。措施:建立森林科学经营体系,实施分类经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解决经营主体经营权;完善森林调查方法,强化森林经营方案的法律地位;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建议:延长天保工程期,把重点落到森林培育上;建立森林抚育专项资金;改革森林抚育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育林基金管理;依法编制和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完善法制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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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安全指标体系,基于2000—2016年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的时间序列数据,采用熵权法测算森林资源安全综合指数,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法分析森林资源管护承包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安全的影响。结果表明:2015—2016年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安全总体处于良好阶段;森林资源管护投资、个体承包管护面积占管护总面积的比例等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安全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管护资本投入是对森林资源安全影响最大的人为干预因素,火灾发生次数是对森林资源安全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因素。因此,为了保障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安全,建议加大管护资金投入,增加管护人员数量,组建联合管护队伍,签订管护责任书,加强森林巡护,防范自然灾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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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法理上存在明显的法律冲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如何因地制宜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介绍福建省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如下游补上游的创新,超前的分级保护,补偿类别的细分。对这些做法进行法律评价:下游补上游是市县政府履行一部分补偿基金筹集职责的好办法;比国家早四年多提出对公益林的保护分三个等级;分析存在的不足,如没有补偿标准的增长机制,补偿标准大幅落后于相邻省份;模仿中央财政管护补偿的模式,使得征用补偿落空;国有公益林得到了不应得的征用补偿(即产权损失补偿);没有专门的公益林补偿管理机构;公益林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位阶不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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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喜洋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1,24(12)
煤炭储备是我国能源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资源储备和现货储备两个层面。在建立健全我国能源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及时确立法制统一、效率效能、节能环保等原则指导下的煤炭资源储备和现货储备法律制度,以保障我国能源安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