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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竞争和“消费者统治”为根本特征的买方市场上,“游戏规则”赋予消费者天然的自由选择权,顾客就是上帝,这是任何暴力也无法制服的,唯有运用“心理战术”这只“看不见的手”才能牢牢地“牵着上帝的鼻子跟我走”。因此,心理营销成为继定制营销、网络营销、知识营销、绿色营销之后日益崛起的市场手段,在竞争日趋激烈、市场日益细分、消费者越来越难以“伺侯”的今天,其作用越来越明显地凸现出来。心理营销是一种变被动为主动、变“推动”为“拉动”、变“消费者统治”为“生产者统治”、“营销统治”的软营销,其最大的优势在于: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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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就快要到来了。一向以来,黄金周不但是发展商的节日,也是消费者的节日。而对消费者而言,黄金周则是一顿楼盘大餐,每年一到这个时候,市场上各大楼盘都会进行联合展示倾销,同时配以各种各样的优惠、活动,他们也有充裕的时间去品尝这顿大餐,幸运者还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今年五一想必也会一样。面对开发商的“诱惑”,消费者还愿意“上当”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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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顾客是上帝”:有人说“消费者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是,消费者对于企业的产品、价格、促销和渠道究竟又有多少发言权呢?多数情况下,消费者只能进行被动选择。而如果能实现参与营销.即让消费者参与到企业的营销活动中来,通过买卖双方的互动,既能提高营销活动的针对性,又能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换来他们真正的满意感和忠诚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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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生云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1,(3):23-26
紧缺经济时代的结束,买方市场的形成,使明智的商家提出了“消费者就是上帝”的口号。作为消费者的“上帝”,头顶之上没有象征至尊至崇的光环,相反,在市场的大海洋中,他往往处于弱者地位。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给“上帝”应有的尊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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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就是上帝“,这一口号不知是从何时引入国内的,但“上帝”有时并没有获得至尊的地位,有时“上帝“自己也没有认识到是上帝,自觉不自觉地交了过多的学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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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天堂是所有消费者的向往:无忧无虑的消费.细致周到的服务.人性华的法律法规……新加坡、香港、英国、韩国.各有高招.消费者饱尝当“上帝”的甜头。[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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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鸣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3,(5):38-38
物质极大的丰富,在给消费者带来极大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所以,有的消费者在呛了几口水后,总要默念这几句箴言:“做消费者难,做不吃亏的消费者更难,而做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尤其难。”比方我认识的Z先生,特别喜欢发出上述感慨。此君最近买了辆汽车,发现后车门从里面打不开,于是抱怨车子有质量问题。为此Z先生特意请了假,跑到修理厂排了半天队。维修工一看就乐了:原来是一个叫“儿童锁”的小机关没打开。汽车“修”好之后,人家不免刺儿了他一句:“车都买了,怎么也得瞧瞧说明书吧?!现在,除了萝卜、白菜,不带说明书的商品不多了。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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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崇明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2003,(2):47-47
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都是消费者投诉相对比较集中的一段时间,从各地消费者协会近年来所受理的投诉来看,由于一部分消费者不懂法,不能进行正确有效的投诉,投诉往往吃“闭门羹”或投诉无果,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值此“3·15”来临之际,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投诉时要注意以下五忌:一忌投诉无据。消费者的权益受了伤害,要向经营者“讨个说法”,就得有真凭实据,如果没有消费依据或提供证据不充分往往容易败诉,所以保存消费证据非常重要。应保留的主要证据有发票、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和保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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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切营销活动要从顾客需求出发 ,以顾客为中心 ,真正把消费者当成上帝。在商品供过于求的条件下 ,企业要想保持和扩大忠实的顾客群体 ,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 ,必须善于关注消费者的需求 ,有针对性的制定企业促销策略。投其所好萝卜白菜 ,各有所好。了解消费者的兴趣和爱好 ,而后针对这种兴趣爱好组织生产和销售活动 ,是一种有效的营销策略。一个成功的企业 ,应该始终把视点聚集到消费者的好恶上来 ,不能够“我生产什么 ,就销售什么” ,而应该“消费者喜欢什么 ,我就生产什么 ,销售什么”。随着经济发展 ,收入增加 ,消费者在满足生存需求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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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的概念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利明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3):39-39
在如何看待知假买假问题的讨论中,关键还是要明确知假买假行为是否属于消费行为,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如果说既不是消费行为,又不是消费者,那么就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不适用该法中的惩罚性规定。那么如何理解消费者的含义呢?美国权威的《布莱克法律词典》对消费者的定义是:“消费者是与制造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相区别的人,是指购买、使用、保存和处分商品和服务的个人或最终产品的使用者”。《牛津法律辞典》也认为:消费者是指“那些购买、获得、使用各种商品和服务(包括住房)的人”。消费者首先是与制造者相区别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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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于2006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商家忽悠消费者的法宝——“最终解释权”将被终结。几乎与此同时,本刊陆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对于一些商场大肆打折和循环返券又提出了质疑。
有的消费者还提出,零售商有了“办法”约束,那么一些垄断行业和生产厂家所保留的“最终解释权”是不是违法的?他们有权利“解释”吗?[编者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