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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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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德反不正当竞争法之比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德国是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源地。 1 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后经若干次修订 ,至今仍对促进德国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 993年中国颁布第一部专门的竞争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 ,至今已运行近 1 0年。比较两国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类型、适用除外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特点 ,给我们有益的启示 ,我国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同时 ,应协调好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方琳瑜  宋伟 《市场论坛》2007,(3):93-94,F0003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了打击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分别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平交易法》。这两部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有许多不同之处。文章主要对这两部法律从法律框架、执法机关、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更好地了解海峡两岸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以及执法、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情况。希望能对完善两岸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实施多年来,对我国建立统一,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又出现了许多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无法有效的予以规范和治理,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我们重新认识并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些规定,尤其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对如何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设置完整的一般条款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体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行执法体制,是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共同确立的。概而言之,它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这两种执法体制。1.“反法”的行政执法体制,是实现国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持迅速、高效的主动干预的基础。它是指查处不构成犯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整套行政组织机构及其执法程序的法律制度。对此,“反法”首先规定了政府本身有责任制止不正当竞争,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同时,又明确规定了具体行政执法机构──各级工商行政…  相似文献   

5.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决定于当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颁布实施为起点,十年来,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和行政执法工作都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一、反不正当竞争立法成效显著,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是维护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  相似文献   

6.
在通常的理解下,市场中的搭便车行为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行为,在市场经济制度下,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但这种现象在国际贸易中,尤其是一些特殊形态的国际贸易中是经常出现的,平行进口就是这样一种行为。商标权人及其代理人为维护商标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一系列的投入,而平行进口商人在对商标价值维护毫无投入的情况下,利用商标在市场中的价值获取利益,这就是一个搭便车的行为。但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对于平行进口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则需要回到法律的定义。已有文献已经对此问题进行过探讨,但在2017年我国颁布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背景下,则需要进行新的讨论。  相似文献   

7.
近十年来,互联网经济的大潮覆盖了市场中各个行业的各个领域,全民创业的大潮兴起,使得我国的电商行业发展更为迅速,但是,在这股大潮的背后,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悄然而生,那就是网络刷单炒信行为。对于这种新型的有碍市场竞争的行为,我们该如何在法律层面予以回应和应对?我国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我们提供了相应依据。本文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案例,通过对目前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条文的研究,结合在实践中对该行为进行规制的经验总结,明确在现今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法律应该如何与时俱进的对这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8.
盛茹 《中国物价》2023,(8):86-89
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背后所隐藏的商业价值被逐渐发掘。互联网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利用数据抓取技术攫取其他竞争者所占有的数据资源,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需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数据抓取行为进行规制。然而在实践中发现《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泛化,互联网专条表述模糊,正当性判断标准滞后以及监管体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而提出要规范法律适用与表达,采用利益衡量规则,健全多元共治的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9.
部璠 《现代商业》2013,(35):281-281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商家和企业为了利益,容易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现象,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所以,国家通过法律的途径,对不正当竞争的市场行为进行处罚,从而规范市场经济的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状,同时合理借鉴国外相关法律的理论和经验,为完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了一些策略。  相似文献   

10.
重要的补充--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邻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自己特殊的调整对象,即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然而,市场经济体制下有很多其他的法律制度也可以调整市场竞争行为,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其他很多法律制度就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与反垄断法、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则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同属于竞争法范畴,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互为补充。但另一方面,二者又有很多不同之处,在维护市场  相似文献   

11.
做这个专题,编辑部酝酿已久。 今日经济科技以及商业活动的繁复性,非20年前《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者所能窥测。当前涉嫌不正当竞争的主体和行为已经大大超出法律列举的情形,由此而产生的执法窘境更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现行法律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2.
方照明 《商场现代化》2006,(36):307-308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出台13个年头了。行政执法的实践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鼓励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中一些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本法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市场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维护和完善我国市场秩序和竞争秩序,它的不足之处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十八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运作有了很大变化,各类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日趋复杂和微妙。各种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逐渐增多。本文从2010年底的伊利蒙牛之争谈起,旨在论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某些内容追究责任方式已无法适应现代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各地陆续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了细化和补充性规定,已经成为当地工商机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武器。《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在解决执法手段、完善和细化《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云南省工商局王贵明副局长对此作了比较全面和详实的介绍,供大家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15.
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处理涉及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可以看出其状况嬗变的两个特点 :其一 ,利用非法手段直接进行仿冒行为。直接伪造、冒用、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名称字号 ,以及通过承租、受让、购买营业执照的形式违法利用他人的合法执照(包括他人的名称字号)从事非法活动。这一状况构成了此类案件的主体。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此种行为的查处规定比较明确 ,法律关系明了清晰 ,虽发案较多 ,但总体看来易查易处。其二 ,利用合法手段混淆视听。长期以来 ,由于机构、职能设置等体制上的原因 ,工商机关内部“部门执法”…  相似文献   

16.
略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近15年以来,对规范市场行为、反对和限制不正当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该法在实施过程中日益暴露其缺陷,需要进行修改、完善。该法不仅应重新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扩大其调整范围,更需要完善法律责任制度并扩大监督检查机关必要的执法权。  相似文献   

17.
199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志着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确立了法律制度。该法虽施行多年,但行政执法实践表明,《反不正不当竞争法》对于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和消费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一定的立法目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补充调整商标恶意抢注的观点,不仅为我国多数学者所支持,而且司法实践中亦有判决采纳。但在《商标法》和民法已经能够完成制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的任务,《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具有介入的必要。商标在先使用人对其商标应具有较高的保护义务,故规制恶意抢注亦应考虑到在先使用人的过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商标恶意抢注未落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调整范围。混淆条款也不能完全地规制该等行为。追求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行为人苛以行政责任,既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谦抑性要求,又有可能为经营者提供了打击竞争对手的利器,进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商标恶意抢注还有可能与“商标权注册取得”这一基本制度相冲突。故司法、执法机关不宜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相似文献   

19.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至今已将近两年,我们朝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62起,罚没款108万元,有4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通过执法检查我们感到辖区内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仍较严重,如假冒行为、误导行为、虚假行为等。因此要求我们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给合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20.
《工商行政管理》2013,(15):8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12月1日施行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已经走过20年的历程,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当前市场上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出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竞争执法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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