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我国木材流通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我国目前木材流通的市场体系,并且以热带进口材为例,分析了我国木材流通现状。最后,对我国木材流通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归纳,为今后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木材流通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2.
南方木材市场开放后,如何组织好木材的流通,建立新的流通机制,是一个亟需研究的问题。(一)研究新的木材流通机制,有必要先对木材流通状况做历史的考察。从建国初到1984年底,云南省楚雄州不论国有林还是集体林,木材的流通和经营,都是纳入国家统一管理,即统一计划、统一价格、统一采伐或收购,统一调拨分配。这种经营流通方式存在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木材流通体制的演变、某些国家木材流通体制进行了简略的描述,对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下的木材流通体制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探讨了木材流通体制改革中的若干问题。从而提出木材流通体制改革的框架与运行。木材流通的基本策略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建立平等竞争、规则健全的木材市场体系,创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环境,通过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功能,促进供需矛盾的协调。  相似文献   

4.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5年南方集体林区木材放开经营以来,我国木材流通已经逐步由计划转向市场,形成了以国有木材生产企业、大型木材流通企业为主体的多成份、多渠道彦形式的木材流通体系。目前全国已有90%以上的木材是通过市场流通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已经起着决定性作用。1.我国木材市场的现状我国的木材市场建设从1990年开始认识。酝酿,1992年着手运作,已建成2个国家级、9个省(区)级区域性的“高起点、规范化”的木材、林产品市场,这些市场已经和正在引进期货机制,完全按商品交易所的模式组织交易和进行管理,建立…  相似文献   

5.
随着木材流通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国有森工企业改组改造,国有林区木材市场由自发形成、自觉培育转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阶段。因此,大力培育国有林区区域性木材批发市场,提高其总体水平,完善体系、规范机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林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也是当前国有林区木材市场建设的重点。1.发展区域性木材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区域性木材批发市场是国有林区木材市场的骨干,是地区间产销衔接的枢纽,直接关系到高效、畅通、可调控的流通体制的建立。国有林区是我国林业的主体,是国家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在国民经济中…  相似文献   

6.
流通是经济运行的动脉,是社会产品实现、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条件。对林业而言,木材产品的物畅其流,是林业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一个国家的木材流通情况,主要受本国乃至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林业经营状况及木材市场的供需变化的影响和制约。本文介绍日本自明治以来木材市场的流通变化情况及笔者的一点感想。  相似文献   

7.
一、推进连锁经营.农资连锁经营可以用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流通方式改变现有农资市场各自为战的营销状态,规范无序的市场竞争,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创造安全可靠的农资市场环境.近年来,江苏省农业厅在全省农业执法工作会议上多次要求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发展,对农资连锁企业在项目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在规范经营等方面加强指导,发挥农资连锁经营引导农资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形式创新的带动作用.  相似文献   

8.
我省集体林区木材市场开放以后,对于搞活木材流通,解决用材、卖材的困难,促进营林造林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木材经营的开放、搞活,也出现一些新问题。怎样看待这些问题,分析它产生的原因,采取正确的对策,是关系到理顺木材流通体制,把林业生产纳入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大问题。  相似文献   

9.
木材流通由收购、批发、零售3个环节组成。市场体系的建设已在木材批发环节获得了突破,一批区域性的大型木材批发市场正在我国兴起,以统配为特征的指令性木材计划分配体制已接近消亡。但在收购环节上,以木材统购为特征的行政性垄断经营却依然如故。这种垄断收购的内在合理性在哪里,其弊端又如何,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分析,并由此构想木材收购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10.
根据当前木材市场情况,要搞好木材流通,活跃林业经济,应加强对木材流通的管理.一、加强计划管理,坚持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木材生产和流通的主要部分必须纳入国家计划轨道,而市场调节应放在从属的、次要的地位.方法应是:在林区,每年年初可采取由下而上申报用材采伐计划,根据当地森林资源,按照采伐量不超过生长量,统一平衡(有的还可采取与营林任务完成挂勾),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木材市场建设尚缺乏明确的总体思路和规划,市场建设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针对这些问题,今后建立木材批发市场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木材市场的特性,不宜笼统倡导、全面推广,更不宜盲目建立所谓规范化的木材批发市场,而应充分发挥大型木材流通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现有木材批发市场建设,坚决打击非法交易.  相似文献   

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也标志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林业部门来说,它为社会提供的主要产品是木材,所以改革木材流通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木材市场,是林业部门进一步改革的首要任务。为此,林业部门在各地建立了很多级别不同的木材林产品交易中心,旨在加速木材市场的形成,完善木材流通体制。我们亦因此对当前的木材市场状况,木材交易中心在形成和完善市场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发挥交易中心的作用,加速建立和完善木材市场方面作了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3.
<正> 对于要建立一个健全的木材经营管理模式,以促进林业生产,发展林区经济,我认为必须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一森林资源保护原则;二木材流通经济原则(即加强木材商品流通速度,减少流通费用);三协调木材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物质利益分配原则。木材统购统销时期和木材市场开放初期的实践证明,无论是完全计划下的木材商品流通经营体制,还是完全市场调节下的商品流通经营体制都无法保证这三条基本原则的全面贯彻。因此,木材流通经营体制的改革必须是这两种典型体制,并以计划为主的不同比例、适度的融合。本文正是持这一思想来介绍、探索尤溪县的木材经营管理模式的。  相似文献   

14.
中国木材经营加工产业发展面临诸多制度瓶颈,主要表现为林业行政部门在实施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时存在扩大管制地理空间、压缩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市场空间、随意设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和年检等问题。这些问题增加了木材经营加工业主的直接经济负担和间接成本,给行政部门制造了可能的腐败空间,并压制了木材经营加工产业发展活力。要发展木材经营加工产业,最优选择是取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因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功能定位不明,不具正当性,且取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不会危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木材经营加工产业的次优选择是全面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包括严格控制地理空间范围、简化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申请材料、取消年检等。  相似文献   

15.
培育农产品市场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产品市场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的领域,经过20多年的衍生发展,形成了一个与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以农村家庭为单位相对应的“小规模、大群体”性的形态变异、机制扭曲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而分散、弱小、不规范的市场主体,直接制约着农产品市场发育。因此,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培育市场主体的任务最为艰巨,也最为迫切,必须作为重点首先突破。可以断言,一支组织强大、行为规范的市场主体队伍形成并成熟之时,就是我国农产品市场真正建立之日。  相似文献   

16.
<正> 自一九八五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开放木材市场以来,由于我们对木材流通体制改革后的形势估计不足,缺乏思想准备,出现了森工企业木材经营量大幅度下降,以至木材陆运量增加,水运量相对减少的严重被动局面。现就新形势下如何开创木材水运新局面,发表我们的雏见,共商讨。  相似文献   

17.
一、培育木材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是我国最大的集中连片的国有林区之一,是国家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在全国各大国有林区中,它所拥有的经营面积、森林蓄积都属前列。1993年统配木材产量约占国家统配材总量的14.8%,人造板产量占全国林业系统内产量的9%,非统配材年销售量达300万 m~3。因此,搞好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木材市场的培育,形成一个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的繁荣的木材市场,不仅对于加速木材流通,促进林业经济的良性循环,达到货畅其流、物尽其用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正确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相似文献   

18.
关于福建林业发展若干政策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炳南 《林业经济问题》2006,26(1):72-75,79
文章在分析了福建林业的自然属性以及当前在政策和管理方面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指出要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应通过政策的不断完善来实现,即通过改革和完善森林资源转让政策、低产林改造政策、森林采伐政策、木材流通政策、木材税费政策、征占用林地政策和规范公益林的经营等举措,以实现福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9.
李建明 《绿色财会》2002,(10):21-22
福建是我国南方的重点林区之,森林资源丰富.几年来,围绕林政资源管理、林业税费负担、木材经营流通体制、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进行了改革与探索,取得显著成效.林业税费改革作为林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林农的切身利益.  相似文献   

20.
木材流通宏观调控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全国范围内木材市场体系的建设迅速向前推进,市场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已经形成,木材流通已由封闭式的计划供应形式转变为开放式的多渠道流通。国家指令性统一分配的木材比例大幅度下降,由木材生产者自销的比例逐年增多,木材流通的市场机制已经启动。在这一新形势下,宏观调控是否必要?宏观调控的主体是谁?调控主体的功能又如何发挥?这些是关系到木材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为此,我们对木材流通宏观调控主体进行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