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随着我国城市的扩张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村土地征用面积越来越大,“城中村”越来越多,失地农民也越来越多,由于农地产权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农地流转制度的不完善,农民失地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得到保障,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当前必须创新与完善农地机制,使失地农民权益得到根本保障。一、创新农地产权制度完整的产权能保证主体的利益独享性,避免外部性,对利益主体具有更大的激励效应,从而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率。因此,重新确立农村土地的真实所有权,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合理界定和安排农用土地产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重点是明确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使政治法律上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户经济上拥有的所有权相统一;使农村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都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减少土地产权运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防止对被征土地所有权的严重侵害和公有利益的私有化。完整的产权将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率,为此,应不断完善农民拥有的各种土地权利。农民拥有的土地权利主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置权。对于改变土地的用途只能局限在农业用途范围内,这就剥夺了农民获得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城市的扩张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村土地征用面积越来越大,“城中村”越来越多,失地农民也越来越多,由于农地产权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农地流转制度的不完善,农民失地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得到保障,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当前必须创新与完善农地机制,使失地农民权益得到根本保障。一、创新农地产权制度完整的产权能保证主体的利益独享性,避免外部性,对利益主体具有更大的激励效应,从而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率。因此,重新确立农村土地的真实所有权,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合理界定和安排农用土地产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重点是明确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使政治法律上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户经济上拥有的所有权相统一;使农村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都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减少土地产权运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防止对被征土地所有权的严重侵害和公有利益的私有化。完整的产权将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率,为此,应不断完善农民拥有的各种土地权利。农民拥有的土地权利主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置权。对于改变土地的用途只能局限在农业用途范围内,这就剥夺了农民获得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流转:实物流转还是价值流转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自农村土地允许流转以来,农村出现了土地稀缺、大量抛荒和粗放经营并存的现象.要解决农地流转激而不活的现状,就必须对农地流转规律有深刻的认识.一般来说,不论是土地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参与流转本质上都只是土地权属关系的一种转移,只要权属关系能正常转移,土地就能有效地流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起作用的只能是土地的价值权,即农地价值流转.因此,当前需要理顺农地产权的权属关系,构建我国农地金融制度,促进农地市场化.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农地制度变迁分为四个时期,对应四种模式。现行的农地制度的缺陷有三方面: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明确,土地产权各项权能模糊,缺乏土地流转机制。农地制度影响农户的经济地位,农地制度要创新。  相似文献   

5.
农地流转动力、模式与障碍:一个文献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发展,农地流转不断壮大,农地市场在不同生产者中配置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生产率.但农地市场发育并不完全,所有权模糊和承包关系不稳定限制了市场作用的发挥,户籍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降低了农户流转农地的意愿,中介组织缺乏和交易合同不规范使农地流转交易费用较高.未来推动农地流转应明晰所有权归属,稳定承包关系,划清集体参与边界,发展中介组织,提高合约的规范化程度.  相似文献   

6.
现代意义上的产权不等同于所有权 ,而是财产所有权及其派生的一组权利的总称。现代产权制度是权责利高度统一的制度 ,产权主体归属明确和产权收益归属明确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础 ;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是现代产权制度基本要求 ;流转顺畅、财产权利和利益对称是现代产权制度健全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7.
解红  侯瑞 《西部金融》2014,(10):41-45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此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信托受到各方关注。相比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方式,土地流转信托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发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融资功能,找到了一种既让农民流出土地后获得稳定收益,又帮助各类主体流入土地后获得足够金融支持、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模式。农民、农业经营者以及信托公司三方以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为平台,产融结合,实现了农地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经营,推动了农地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8.
中国农村土地市场化和货币化的最大阻力是农地产权问题。农地产权问题主要有农地所有权残缺、土地财产权含糊不清、农地剩余索取权被低估、农地产权货币化交易困难等。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农地产权的契约化,包括权利内容契约化、收益契约化和风险契约化。为此,可以借鉴日本农地契约化运行模式,构建中国特色的四层级的农地契约化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9.
释放制度能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再考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改革发展30年间取得重大突破,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关键是赋予农民土地用益物权.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产权主体缺位和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探索农地流转新模式迫在眉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农地制度改革,既要注重研究农地所有制,又要充分关注农地产权,按照效率原则对农地产权进行合理界定,通过完善农地产权交易市场、打破地区壁垒等途径,促进农地资产合理流动,实现农地资源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10.
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主体虚位、权能残缺等弊端,不利于农民权益的保障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集体土地的不可分共同共有制,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关系、保护农民利益和用物权制度规范土地权利,应当是改革的最佳选择。目前要做到:明确集体土地的权利主体,健全行使共有财产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和权利行使方式,限定集体土地的公法义务,改革土地法律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着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土地产权内容残缺等方面的法律缺陷,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为弥补上述法律缺陷,应从立法上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加以完善,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通过赋予农村土地所有权应有的处分权能、适当放宽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完善农村土地产权的收益权能等途径完善农村土地产权权能。  相似文献   

12.
我国乡村社会信任关系网络呈现出差序格局,进而形成差序治理机制。在农地流转实践中,流转合约存在口头非正式和书面正式等多种方式,农户对合约方式的选择受其与各种交易主体之间关联程度的影响,是差序治理的结果。采用对江西和辽宁两省1 628户农户实地调研的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农地流转发生在农户与亲友或同村农户之间时,农户更多地采用非市场(人情)治理范式而订立口头非正式合约;农地流转发生在农户与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或外村农户之间时,农户多地采用市场治理范式而签订书面正式合约。政府不宜采取行政命令等方式强推以书面正式合约方式流转农地,应鼓励并支持各地积极探索与实际相契合的农地流转合约方式,从而为农地合理有序流转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13.
在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地流转成为推进“三农”发展的关键。只有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才能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目前,河北农村土地流转虽已具备一定规模,但仍存在制约瓶颈,导致土地流转效率低、成本高:土地流转模式较为单一;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不发达、流转市场机制不完善;金融支持力度不足等。对此,应采取相应对策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包括:政府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引导和监管;创新土地流转信托高级模式;完善农地流转信托机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相似文献   

14.
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民对承包的土地基本拥有经营权和收益权,但没有终极的个人所有权,以致越来越不利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改革的办法,是在社区人均耕地的范围内给农民以个人终极所有权;由于土地流转等客观原因,农地户均失衡在所难免。为使每个农民永远拥有一份赖以生存的土地,必须每隔一较长的时间(例如30年)搞一次“微调”,将每户超过人均耕地的部分重新分配,因而还应有少量的集体所有权相辅助,形成一种“个人所有权为主,集体所有权为辅”的农地产权制度,或称“有限制的农地私有制”。  相似文献   

15.
产权问题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国家虽赋予了农民长期的土地使用权,但实际上其占有、使用、收益、处置、转让、抵押、继承等权利屡遭侵害。表现为所有权主体虚置,使用权缺乏自主性和稳定性,收益权被分割及缺乏独享性,转让权不自由。通过分析和思考,提出完善有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制度基础;强化土地登记工作,确立农民的土地产权主体地位;促进集体土地产权的合理流转三项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拥有所有权,农民拥有无偿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特殊的法律特征。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不利于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容易造成"空心村"和"隐性流转"等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制度,并在农民、集体、政府间合理分配流转收益;必须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运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7.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地制度创新就是要弱化农地所有权、强化农地使用权,即:仍然坚持土地集体所有,但集体不具有对土地的生产经营、占有、使用和处置进行干预的权利,减少其借所有者之名对农地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同时,让使用权强化和扩大,接近事实上的所有权,从而使农民拥有土地的真正的处置权.  相似文献   

18.
国家公权力既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建构的原动力,也是影响其行使的主要因素之一。与规范意义所有权不同,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取得采用了政治动员和群众运动的非传统方式;集体与组织的话语转换和权利主体与行使主体的虚实转换,使我国集体土地权利主体的支配意志在立法上受到技术性限制,组织中的领导权力对农民成员表决权的行使会产生制约作用;转移处分权的缺失和用途处分权的行使禁区,使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处分权能不完整,进而会削弱其收益权能。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性构成了农村土地权利体系改革的约束条件,如果这一约束条件不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将很难与规范意义所有权相提并论。  相似文献   

19.
由于农民在集体所有权中享有的权利不清晰、农民在集体财产中的成员权以户籍为标准确定,导致落户城镇后农民享有在集体财产中的权益存在制度障碍。户籍改革的顺利进行要求不能损害进城农民在农村的产权权益,为此要改造农民集体所有权制度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制度。集体所有权的初衷是维护每个集体成员的利益,因此要虚化集体在权利主体中的地位,将集体财产所有权中更多的权能直接赋予给农民。而农民在集体财产中的收益分配权要设计成与户籍相脱离的独立权利,并构建专门的实现和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20.
农地流转改革始终无法回避中国集体所有制作为地权结构基础的发展走向论证问题。做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观点忽略了土地的权利属性前提、历史与逻辑前提和地权发展的价值前提,中国终将会以“土地国家所有+做实使用权+做虚所有权”的方式来回复土地的私权属性。在土地国家独占基础下,需要对发展权的权利设置和土地承包制的运行逻辑进行着重论证,由此来夯实土地流转改革的应然性地权构造基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