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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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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南置业》2008,(9):76-77
案情回顾 厦门读毫虢琴女士致信本刊反映:她看中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套三居室房屋,双方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约定:费琴于2007年10月1日前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在此之前,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将该房屋转卖给第三人。费琴交纳了定金10000元。2007年9月,费琴前往该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发现,认购的房屋已经被转让给第三人,遂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   

2.
《东南置业》2008,(12):94-96
我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定购书》,约定向该公司订购其开发的房屋一套,总房价款为人民币60万元。该定购书还约定:买方签订本商品房定购书时,交付定金人民币1万元,买方到期未履行承诺的义务,卖方除有权将此房屋转卖他人外,买方已交定金不予退还:如买方履行了义务,卖方如转卖他人,须双倍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上述定购书签订后,我依约支付了定金人民币1万元。此后,双方在订立《预售合同》时对交房时间不能协商一致,致使未能订立《预售合同》。  相似文献   

3.
《中国地产市场》2009,(5):72-72
案例2004年9月,孙先生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订了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房屋预订协议。协议除对房屋情况、合同价款等进行了明确,同时约定孙先生应于当日交付购房定金1万元,如果超过约定期限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定金不予返还。但预订协议对房款支付方式等内容未进行约定。孙先生随即交付了定金,并在规定期限  相似文献   

4.
付慧 《企业导报》2004,(12):26-27
案例一:张先生看中了王女士打算出售的一套私房,决定购买。经与王女士协商,双方签订一份《认购书》,张先生为此预付了2万元定金。后因双方在细节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张先生最终没有购买该套房屋,并要求王女士返还2万元定金。  相似文献   

5.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订以前,出卖方大都会与认购方签订定金合同,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束,该定金合同一般表现为商品房认购书,出卖方从自身利益出发,都会有保护自身的认购书。认购方签下该认购书后,一旦以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下来,出卖方往往不退还定金,由此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  相似文献   

6.
《蜀都房地产》2004,(A02):19-19
案例,某日,李先生经过精心挑选,看中了城南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在售楼小姐的热情介绍和承诺下,李与开发公司签订了认购书,并缴纳了2万元的定金。合同签订后,李的儿子要出国读书,急需用钱,于是李找开发公司要求退房,这时,开发公司的态度很明确,退房可以,定金不退。  相似文献   

7.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订以前,出卖方大都会与认购方签订定金合同,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束。该定金合同一般表现为商品房认购书,认购方签下该认购书后,一旦以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下来,出卖方往往不退还定金,由此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四川省建设厅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规范商品房的认购环节,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商品房认购书》,该商品房认购书中的相关条款妥当与否,要从法理上逐一考量。  相似文献   

8.
《中国地产市场》2014,(1):71-71
正案例2013年夏天,李明准备买房。6月5日,他与A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两周后,李明在A公司努力下找到卖家丁力,并以65万元价格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受人支付定金10万元,因出卖人违约导致退房的,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定金。同时又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7月20日前,将该房交付给买受人。出卖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此后,李明按规定交付了定金和A公司中介费16250元。然而7月14日,丁力邻居家发生爆炸,导致丁家房屋严重受损,无法按期将房屋交付给李明。最后,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但对定金和居间费用的赔偿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   

9.
《中国地产市场》2011,(12):93-93
2008年7月,王某与A地产公司签订《定购意向书》,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并交付首期房款50万元。在此之前,A公司已将该房产用于抵押,但并未告知王某。签订意向书后,王某便拿到该处房屋的钥匙并顺利入住,因此也并未及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也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相似文献   

10.
杨焱 《上海房地》2012,(12):50-51
2011年6月10日,朱先生夫妇看中了张某位于海口市秀华路秀华旺居12幢602室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房产,单价为8000元/平方米。看房后朱先生当场给张某交了5万元定金并签订了一份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注明已经收到朱先生定金人民币5万元,全部房款于2011年7月1日全部交付,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出现一方违约,  相似文献   

11.
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很多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与其签订认购书并要求购房者向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订购房屋的依据。这种金线在认购书中有的被称为“订金”,还有的被称为“定金”。虽然名称不尽相同,但认购书一般都规定,在特定时间内,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购房者签认购书时所交金钱便不能拿回。许多购房者只关注认购书中房号、保留房屋日期等内容,并不关心所交金钱的性质及具体表达方式,认为定金与订金只是一字之差,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实际上,定金与订金铁法律性质、成立条件、法律适用、法律效力却完全不同。正是这购房者忽视的一字之差,决定了购房者在其改变主意、不购买商品房时是否能顺利收回已付金钱的命运。那么,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相似文献   

12.
一、案情简介及判决主文 2007年7月7日,刘女士通过某中介公司,选中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公寓的商品房,并与房主祁女士签订了一份《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当天,刘女士支付了2万元定金,两天后又支付了38万元定金。此后,刘女士要求祁女士交付该商品房,被祁女士以种种理由拒绝。刘女士认为,因房屋价格上涨较快祁女士反悔,故不愿交房,于是以祁女士违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祁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并配合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如果合同无法履行,则要求祁女士双倍返还定金80万,赔偿居间代理费8万元,并赔偿损失194万余元。  相似文献   

13.
《国土经济》2004,(8):52-52
李某在某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挂牌价为50万元的二手房。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李某交给中介公司2万元作为定金,上家王某收到后抬高了价钱,希望以52万元出售。于是,李某表示放弃交易,并要求对方王某退还2万元。在收回2万元后,李某认为王某违约在先,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遭到拒绝。王某认为自己委托中介公司收取的是意向金,不应双倍返还。  相似文献   

14.
2000年8月,某进出口公司与一印刷厂签定了100吨奥地利产板纸购销合同,约定每吨一万五千元,总金额一百五十万元,交货时间为2000年11月上旬.合同同时约定:"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百分之三十,若供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若需方违约则供方可没收全部定金."  相似文献   

15.
江西省某读者反映:去年4月底,邻村赖某将2亩承包的责任田私下转包给我,作为取土制砖之用。双方议定:第一年采土前,由我给付赖某5000元定金及1000元青苗损失费;第一年结束之后,由我每年给付赖某1000公斤水稻。合同签订后,我按合同约定给付了定金及青苗损失费。6月底,该村委会认为赖某无权转让、改变耕地用途,对我们之间的转包予以制止。我找赖某要求返还定金、青苗损失费,及赔偿制砖工棚设施等损失。他却称损失是我造成的,与他无关。请问损失到底该谁负?答:当前,由于我国农村外出打工者甚多,农业劳动力结构不…  相似文献   

16.
《东南置业》2008,(10):74-75
读者徐先生来信反映: 我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一套复式房屋。合同约定: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2005年6月,房屋交付使用。但直到2007年10月,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仍然未给我办理产权登记和权属证书。  相似文献   

17.
【案情】2000年4月份,个体户李某与一家毛巾厂签订毛巾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支付‘订金’2万元”。此后,李某按约交付2万元,但毛巾厂未能履行合同。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毛巾厂双倍返还订金4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订金”与“定金”,虽然读音相同,且只有一字之差,但性质完全不同。“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不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李某因一字之差,损失2万元。【评析】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  相似文献   

18.
《东南置业》2008,(11):73-74
去年,我经过现场勘察,决定购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中的一套商品房,经过协商我与对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了购房款10万元。但该公司一直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房屋无法交付使用和办理产权手续。我多次到该公司协商,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该公司工作人员出具了欠条,承诺双倍返还购房款20万元。但却一直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我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9.
《中国地产市场》2009,(8):72-72
案例2008年6月20日,某建筑公司与某酒店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建筑公司承包该酒店的全部装修工程,开工时间为7月中旬,预付工程款380万元,预付时间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的前7天,由建筑公司在5日内先支付20万元定金。5天后,建筑公司支付了20万元定金。但合同签订后,该酒店并未支付预付工程款,也一直未取得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建筑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酒店则认为由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20.
舒伟霞 《企业导报》2014,(22):116+137-116
<正>裁判要旨房屋几经易手,期间未办理过户登记,本案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产权过户登记至被告名下,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交付。即使无法办理按揭贷款,被告仍应向原告支付房款,贷款与否并非支付房款的前提条件。案情简介2013年3月11日原告徐某与被告朱某签订《房地产转让定金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原告将坐落于衢州市某小区的房屋一套出售给被告朱某,房价款为678000元,于合同签订日由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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