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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好立项关,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公平普惠的原则。奖补项目的立项应立足在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的基础上,要防止对不实行或不规范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安排奖补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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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村会计制度)的规定,“‘一事一议’资金”会计账户只核算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其核算范围只限于村民通过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筹劳资金,用于“一事一议”建设工程而筹集的其他资金不在本账户核算范围之内。但在实际工作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项集体公益事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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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出工的方式还可减轻一部分低收入农户的经济负担。但一些地区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实施过程中,存在“重资轻劳”的现象,对“筹劳”管理监督不力,亟待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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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概述2005年12月 29日,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取消了农业税的决议,结束了实行2600年的“皇粮国税”历史.决议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人畜饮水项目等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但基于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滞后,公共财政还涵盖满足不了农村基础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实需要探索建立一种新的制度以相适应,于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村级公益基础事业制度,通过政府的强力推动和村级的探索实践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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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筹资是为了筹集兴办集体公益事业而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一种筹资方式。这是一种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筹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事后决算的筹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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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事一议”政策 发展村级公益事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2006年以来,常州金坛市157个行政村仍有100多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活动,筹资总量达1780万元。2009年全市77个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的村,共确定财政奖补项目135个,项目投入资金2292.92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金额408.25万元,财政奖补资金338.01万元,其他资金投入1546.66万元,完成财政奖补项目135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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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设置为负债类科目及其核算存在的一些弊端(一是其科目实际是一个过渡科目,其名不实;二是其核算没能体现负债,科目设置显然不妥;三是没能反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情况,专款专用不够明晰;四是不能体现一事一议资金的性质;五是致使提供的会计信息失真;六是群众看了其公开后,易产生误解),提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规定设置其科目,不形成固定资产的直接在其科目核算,使其核算能如实地反映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以体现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的性质,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避免群众误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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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运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操作难度大——议事难。行政村合并后,每村人口大多在2000人左右,大的村人口达3500人左右,个别特大的村人口达5000-6000人,召开村民会议难,加之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增强,外出经商劳务的农民逐年上升,甚至有一部分在家的农民不给报酬不参加会议,因此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十分困难。绝大多数村“议事”由村“两委”干部或吸收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参加拟定“,一事一议”筹资工作在相当多村难以组织实施。议难决。在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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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各地乡村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在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但总的看,开展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农民只许“予”,不准“取”,特别是从今年起我省实行“一免两补”政策后,一些农民认为“皇粮国税”都不交了,其他的钱更是一分也不想交,这就给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造成了严重影响,出现有事难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工作方式方法的问题。由于认识不到位,有的乡村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存在无事可议、有事不议的问题;有的工作不到位,意见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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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组织开展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时,村集体经济组织除向农民进行筹资外,还可以向农民筹集劳务。村民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出工的,还可以以资代劳。下面谈一谈一事一议筹劳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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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连续剧《宰相刘罗锅》主题歌中“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咱老百姓,秤杆子挑江山,你就是那定盘星……”它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很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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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农业税后,“一事一议”作为涉农收费的主要项目,在筹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勿视的问题——没有真正“议”。按照“一事一议”筹资办法规定,每年对“一事一议”所筹集资金的用途、标准都要由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但实际工作中,一些村往往是操作简单,程序简化,有的甚至是由几个村干部说了算。即使村民真正议了,也不能按村民“议”的办。款项征收难度大。税费改革后,“一事一议”经过讨论决定并报批后就是农民的合理负担,就是农民应承担的公益事业发展的义务。但有少数群众认为国家的农业税都已免征了,少缴或不缴“一事一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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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减轻,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减的幅度有多大?如何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这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或者说还是一件任重道远的工作。我认为,中国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一天不改变,中国农村“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体制一天不解决,农民负担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减轻,即使减轻了,也还随时有可能反弹。这里我暂且不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其它税赋如何增长,也不论取消集资摊派后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如何增加,因为这些问题还不是我们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家管得了、管得好的事情,财政、物价担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