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2.
该文对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的情况进行简要分析,通过对对犯罪中止的分类解析,对实行犯、教唆犯、组织犯、帮助犯的中止情况认定分析,以使读者对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有着进一步的了解。 相似文献
3.
商业贿赂犯罪不是刑法中的概念,不具有统一的犯罪客体。通过对商业贿赂犯罪所涉罪名的犯罪客体进行综合归纳,从法益侵害的角度去探讨商业贿赂犯罪的本质属性,既符合刑法理论又切实可行。从商业贿赂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来看,涉及到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职务行为的不可交换性以及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等。商业贿赂物属于行为对象而不是犯罪对象,不能充分反映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在商业贿赂犯罪所侵犯的诸法益中,只有市场经济秩序才是所有商业贿赂犯罪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4.
走私犯罪是刑法第191条洗钱罪所规定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应准确界定上游走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内涵,在区分相邻概念和明确范围基础上,根据对象能否为典型洗钱手法所“清洗”,对上游犯罪所得作出类型化的判断。对涉走私洗钱罪“明知”要件的把握应限制于对上游犯罪客观行为的认知,而不要求其对上游犯罪法律后果有明确知晓,在行为人拒绝供述情况下,运用基础事实和推定原则破解证明困境。自洗钱入罪后,以实施洗钱行为帮助走私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出现变化,需从主客观一致原则出发,厘清洗钱行为和走私共犯之间的界限,并准确区分共同犯罪分赃与洗钱犯罪行为的界限。 相似文献
5.
6.
现今对于共同犯罪中止如何认定的问题颇具争议,共犯的全部中止在学界和实务界意见较为统一,部分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实现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我国还存有异声.本文拟对此方面内容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7.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认定与立法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主体的多重法律认定的。我国刑法规定的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缺乏科学性,以客观损失“量”为基点确认罪否的立法模式,在商业秘密犯罪中是完全不适宜的。这种立法模式在违法与犯罪的划分上不科学,导致在实践操作中商业秘密犯罪的认定极为困难。应借鉴商业秘密法律制度较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制定商业秘密专门法规,以附属刑法形式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则更具有现实性与有效性。 相似文献
8.
受贿犯罪这一典型的权钱交易行为想象中似乎并不难以认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了受贿行为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认定为受贿犯罪,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是认定受贿犯罪还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法定要件。但笔者认为,从受贿犯罪的客体角度出发,应当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法定要件,以此来更有力的打击受贿犯罪,更符合惩处受贿犯罪的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9.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联系紧密又难于区分的概念,在考察犯罪构成时,二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只确定犯罪客体不确定犯罪对象,则整个案件会显得过于理论化不能与实践生活相联系,更不能全面的了解案情;反之只是研究犯罪对象而忽略犯罪客体则不能确定案件的性质,所以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相似文献
10.
徐秋凤 《商业经济(哈尔滨)》2005,(3):106-107
随着我国的法律制度日益健全,驰名商标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对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急需完善。认定与保护驰名商标,可使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更大的作用,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用法律手段制裁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既使驰名商标不受侵害,又可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正当的竞争 相似文献
11.
12.
商业贿赂是一种经济生活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造成的社会问题已日益引起政府的重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动作时间不长,而且社会经济交往中相对复杂性,很多人对我国目前商业贿赂的法律认定和法律责任还不是很确定,实践中存在着对商业贿赂的模糊认识。因此,商业贿路行为的法律认定和法律责任的承担的研究与阐述具有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14.
在如今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贩卖毒品的行为有抬头之势,而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当中对于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未遂认定均存在不少分歧,或宽或严的认定标准都违背了刑法中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本文从具体案例出发,深入探讨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构成,结合理论界对该罪的各种既遂学说和司法实践中的判罚尺度,试分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准以及共犯条件,以期对认定该罪既遂未遂的讨论中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15.
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在 1997年刑法出台之前被作为偷税罪的一种手段 ,1997年刑法新增加了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四个罪名 ,由于理论界对这一犯罪研究的较少 ,在实践中存在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与一些相近易混的犯罪的牵连与竞合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正确把握各罪认定中的一些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从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和一些相近易混犯罪的认定入手 ,探讨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与几种其他犯罪的具体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6.
17.
18.
商业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是影响经营者商业模式、竞争优势的重要经营资源。在商业数据权属不明的情形下,在司法实践中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以下称“一般条款”)处理商业数据权益纠纷已经成为一种通行的裁判思路。但一般条款具有高度抽象性,以抽象的原则规范调整具体案件的事实关系,客观上会带来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层面上的问题:一是竞争关系认定的法律定位出现偏移,把认定竞争关系作为前置条件的传统做法无法适应数据竞争的特殊需要;二是变动不居的商业道德本质上是一种主观价值判断,容易诱发不确定性风险;三是竞争利益权利化,裁判者会习惯性陷入“合法权益—加害行为—损害后果”的权利侵害判断范式,忽视数据流通、共享的积极面向。为更好地规制数据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及时修正竞争关系认定的法律定位,摒弃把竞争关系认定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前置条件的传统做法;借助行业自律公约、行业技术规范、裁判者自主创设的具体规则,辅助评价商业道德,强化商业道德的可识别性及其评价的可操作性;恪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竞争秩序干预的谦抑性,严格限制对一般条款的适用,包容审慎对待数据领域的新型竞争行为,为市场主体行为... 相似文献
19.
商业贿赂犯罪,是严重扰乱市场交易、商业活动的行为,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是我国反腐败的重点工作。本文以刑法理论为基础,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及其主体特征等法律问题进行粗浅的研究。 相似文献
20.
《商》2016,(11)
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诈骗罪的既遂认定问题一直争议不断,现存有:"占有"、"控制"、"失控"、"损失"、"失控加控制"、"控制加数额较大"等诸多学说;司法实践中目前采占有说。然而,司法实践中所采的占有说显示出越来越多的局限性,各种新型诈骗类犯罪的既遂仍需要具体去认证,刻板地采用占有说明显不足以应对各种新型诈骗类犯罪,因此有必要形成统一认识。通过对诈骗罪本身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分析,以及从法益保护方面来讲,同时结合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认为失控说是诈骗罪既遂认定较为合理的学说,并且对诈骗罪的既遂认定在实务中的运用进行了说明。随着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各种新型诈骗犯罪层出不穷,对诈骗罪的既遂认定也提出了挑战,对诈骗罪既遂的认定必须落实到实务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