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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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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州市的105位“老工伤”人员春节前领到了第一笔工伤保险待遇津贴.他们是该市首批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老工伤”人员。2008年11月1日.《郑州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据悉,该市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约有23万人。  相似文献   

2.
“老工伤”的提法是相对于“新工伤”而言的。“老工伤”人员即为历史上根据工伤事故发生时的有关政策,已对工伤事故进行定性,现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据不完全统计,“老工伤”人员的总规模在120-140万左右,这部分人长期以来一直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但是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深入实施,把“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统筹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目前,关于“老工伤”人员进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认识基本上一致,  相似文献   

3.
工伤保险制度对于保证受伤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补偿受伤职工的损失,维持其必要生活;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稳定保险待遇;预防职业危害,减少伤害和职业病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当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着覆盖面过窄、参保率过低、观念滞后、相关法规不健全、费率机制欠科学、管理体制不顺、工伤保险待遇制度存在缺陷等等问题。要完善这一制度,必须确立预防、康复、赔偿相结合的新型理念,健全法规,理顺体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费率调节机制。  相似文献   

4.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工伤保险制度已进入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建设阶段,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条例》实施前已经发生工伤的人员(简称老工伤人员),其待遇和管理问题已成为当前影响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因此,深入研究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管理的有效办法,是当前工伤保险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5.
1996年10月1日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以后,至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前,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一直不高。此前以及此间的许多工伤人员,没能获得工伤保险的保障。这些人员被称为“老工伤”人员。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这样的人员有100多万人。近些年来,各地“老工伤”政策的实施,标志着“老工伤”人员迎来了春天,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  相似文献   

6.
今年.江苏省苏州市进一步探索老工伤人员待遇保障新机制,一是将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有认定为工伤的一至十级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费用、职业病的继续治疗费用.安装假肢.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全部免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结付。二是放宽老工伤人员认定范围。覆盖人群截止期限放宽到《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之前,  相似文献   

7.
2011年1月,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监察部颁发《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号),对解决老工伤人员的统筹管理问题作了更全面的部署。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解决了老工伤人员及其供养亲属待遇“无保障”“保障不足”“保障无序”等诸多问题,使他们旧伤复发有医,基本生活无忧,保障了他们的基本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8.
主持人: 我是上世纪80年代末发生的工伤,原单位属于国营企业,工伤后一直享受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2002年我办理了工伤退休手续。2011年,我被认定为老工伤。因为我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人照料,且存在工伤旧伤复发的治疗问题,因此我希望能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有护理等级,可以享受护理费。  相似文献   

9.
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监察部颁发《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11年1月21日,人社部等部委召开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视频会议,对老工伤人员统筹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劳动(人事)关系为基础条件的,从参加工伤保险到进行工伤认定,再到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均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为前提。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他们没有用人单位,也没有与其他主体建立劳动关系,难以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中国社会保障》2011,(11):65-65
主持人: 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不享受,其退休后旧伤复发的费用由谁支付?之前其已经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有的说因为他属于退休人员,故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有的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的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究竟应该由谁承担该费用? 江苏读者 林先生  相似文献   

12.
13.
《中国社会保障》2011,(9):65-65
主持人:我一朋友在2011年7月8日遭受了工作伤害,用人单位未给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该单位比较小、经济效益不佳,老板表示无力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待遇,要求我朋友协商处理(即放弃部分要求),否则不同意支付,让我朋友去打官司。《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先行支付制度,请问这种情况他可以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吗?如何申请?  相似文献   

14.
《中国社会保障》2012,(3):64-64
主持人:我单位是一家国有企业。一名1982年已与我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现年70岁,目前找到我单位要求我单位收回他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原因是:其1970年6月招工到我单位矿山工作;1970年6月至1982年10月从事井下工作,有粉尘接触史;后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我单位开除回原籍农村务农未再从事粉尘接触史职业;  相似文献   

15.
从2006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占工伤保险基金总支出的绝大部分,在90%以上。其中工伤医疗、伤残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又是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个主要组成部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中享受待遇的伤残人数所占比例最大,通常在70%~80%,因工死亡人数所占比例最小,仅为2%左右。  相似文献   

16.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保险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能否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不仅关系到鉴定机构的权威性和基金安全,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规范流程完善制度为了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科学、合理,应建立并落实三个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自身建设上,建立并落实内部约束、监督管理等办法和学习交流、  相似文献   

17.
工伤保险与职业病患者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科学界分社保与单位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后,即应认定工伤,职业病患者享受的职业病待遇即为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工伤保险待遇的完善,对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保障是至关重要的。科学合理地界定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承担的责任,对职业病(患者)保护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18.
制度的断续与立法的模糊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制度发展阶段看,在第一阶段,我国实行的是“国家加企业保障型”制度。1957年,我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后,大部分企业为国营和集体性质,企业的生产任务与人员调配等都是按照国家的指令性计划进行安排,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国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待遇由企业支付。  相似文献   

19.
一、世界工伤预防概况 工伤保险在发展之初,主要任务一是保障工伤人员及其家属的权益,二是分散企业的风险,因此.医疗赔付和生活保障是其主体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欧美一些国家逐渐认识到,工伤保险的作用不应仅限于这种被动的工伤赔付,应该积极地从源头上采取措施束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伤害,从而降低工伤赔付。  相似文献   

20.
《中国社会保障》2009,(5):68-68
主持人:一企业已改制,其职业病工伤人员(5级伤残,确诊职业病时已参加工伤保险)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家属陪护。现其家属要求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及餐费等费用。请问其要求应否支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时护理费及护理人员的餐费如何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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