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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1995,(2)
四、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广告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国家和省、地(市)、县四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各级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确认市场主体资格、监督市场行为、对经济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职能。从广告的目的、内容、形式看,广告行为是一种市场行为,需要从市场监督管理的角度予以规范。因此,确定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能,是符合我国政府职能分工原则和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的。 根据《广告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的授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行使以下广告监督管理职能: 1、立法和法规解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负责全国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指导机关,受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务院委托起草广告法律、法规,单独或会同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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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有订舱运输合同和租船合同两种。由于执行运输合同过程中一般均签发提单以资证明,所以本讲将重点介绍提单。此外,根据业务实践的需要简要介绍租船合同、提单与租船合同的关系以及海上运输合同与贸易合同的关系等几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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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广告法》自1994年10月27日公布、1995年2月1日实施至今,在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广告业的飞速发展,实施20年的现行《广告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广告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新法与现行的《广告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调整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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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广告法》上的"广告"为视点展开分析和论证,具有同时评判现行广告法制之各种制度设计的功能和价值。通过对《广告法》上的"广告"的诸要素的分析,以及对《广告法》所列举之违法商业广告的类型化梳理,有助于我们在深刻把握作为《广告法》规制对象的"广告"的真实内涵的基础上,全面评判《广告法》对"广告"之规制现状,进而为《广告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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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的书式材料及规费 1、商标申请书应使用商标局指定的书式提交。 2、申请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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