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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省东莞市在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中,注意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的职能,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组织,有效地化解了农村矛盾,密切了干群关系,使理财工作搞得有声有色。民主理财组织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一种监督机构。它既非管理机构,也非决策机构。日常事务中,它履行着监督检查的职能,代表群众理财。监督检查是为了加强管理,堵塞财务漏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民主理财组织要履行好职责,必须深入理解自己职权,明确与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或村小组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等关系。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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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来村级民主决策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村民对保障自身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相关法律的知悉情况一般,村级民主决策的实际参与率不是很高,现有参与方式不能满足参与需求,村级公共事务决策中村民参与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不够,参与结果不能反映真实民意。村级民主决策欲取得进一步发展,既要进行制度建设,又要进行大胆实践,鼓励基层结合村庄实际勇于创新,激发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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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指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2"指决议事项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4+2"工作法决策、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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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辽宁省本溪市石桥子镇7个村的干部工资全部由镇政府根据各村人均收入、工作量的大小等因素,提出村干部补贴标准的指导性意见,交各村村民会议广泛讨论、科学确定年补贴标准。同时,村民会议与每个村委会成员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年底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此举深得广大村民赞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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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好村干部报酬,是当前农村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之一。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八条中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享受误工补贴。误工补贴的人数及标准,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享受误工补贴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及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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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为了在建设过程中自始至终体现村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德保县在都安乡都安村窑庄屯成立了“农友会所”。理事会采取村民会议集体推选的方式,将屯里威信高、办事公道的村民组长、老同志和热心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村民5人选为“农友会所”理事会理事(无村干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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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村民自治中的一个问题是,一旦选举之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跟不上,使民主选举达不到民主的效果,尤其是罢免权作为村民选举权的一个延伸,怎么罢免,谁来召集,程序上并不清楚。村民自治法第16条有粗略的规定,但是法条内容有矛盾,尤其是规定了自己罢免自己。所以,现在几乎所有的罢免,最后都搞得当事双方非常对立,或者通过老百姓不断的上访,或者通过其它非正常的渠道才能解决。如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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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关系”解读——对当前乡村政治关系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从村民自治法律制度调整的乡村政治关系出发,着重探讨了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村委会与村民会议、村民与村干部、乡镇政权与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及矛盾,法律力圈以调整政治关系进而整合权力结构的方式重构乡村关系。然而政治关系调整必然遭遇权力与利益的消长变化与阻力。正视这些变化与阻力,提高乡村干部的心理承受能力,是当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深入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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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对困难毫无畏惧,与村民们一起改变村里贫困面貌,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他没有忘记村民们,把自己所掌握的种养技术毫不保留地传授给村民,让村民们共同发展种养,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生活。他就是广西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金鼓村村民陈灼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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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就是国家授权于农民,让其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它是农村基层人民的自治。是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自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及试行以来,村民自治在中国农村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该法颁布的十多年中,农民真的实行了自治了吗?真正达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了吗?为了了解农村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发展情况,我们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的三个乡(镇)的农民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涉及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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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头镇实行村民议事制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村村成立村民议事会,充分依靠群众民主理财,民主议事,实现决策民主化,财务公开化,监督制度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过去,该镇有的村财务管理不严,帐务不公开,开支缺乏监督,加重了农民负担,直接影响了干群关系,阻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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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干部当多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村民小组屈某殴打了村民,本应由打人者自己承担受害者的医药费,但却叫乡长大笔一批让组里给报销了,这不仅违反了财务制度,而且也触犯了法律。乡长庇护屈某,更加助长了屈某的嚣张气焰,从第一次殴打村民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再次又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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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我国选举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是进一步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我国亿万农民的民主权利的实现。我们应严格依照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地方选举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切实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积极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即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都有权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