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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金融科技作为信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正改变金融市场格局。但伴随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综合性的金融主体、技术泛化的金融产品与异化的金融权利却诱致复杂的金融风险。由于传统金融监管在应对上述风险时存在对象错配、方式滞后与机制失效的局限,穿透式监管成为回应现实需求的最佳选择。金融科技的穿透式监管应坚持以实质重于形式为核心,突出对金融数据、内置算法与金融科技机构的多向穿透,并遵循适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指导具体监管实践。在实践中,金融监管层不仅应利用智能化、嵌入式的监管科技和全面、严格的信息披露刺破金融科技的复杂结构,还应搭建统一的监管协调体系、制定详尽的监管规范、划定主体的责任边界,以落实穿透式监管理念,提高金融科技监管有效性。  相似文献   

2.
金融科技作为一种“破坏式”的创新,深化了金融机构业务交叉和混业经营,成为风险更具爆发性和传染性的催化剂,对传统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由此“穿透式”的监管理念应运而生。本文首先阐述了穿透式监管的基本内涵和理论机理,其次分析了美国、英国和欧盟等国家或组织穿透式监管的国际经验,最后提出金融科技穿透式监管的实现路径,如丰富监管主体,统筹监管体系;明晰监管边界,统一监管规范;细化监管对象,避免风险加剧;借助监管科技,强化信息披露。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程序化交易在我国证券市场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改善市场流动性、提高定价效率的同时,程序化交易也显露出加剧市场波动、有违交易公平性等负面影响。建立“穿透”程序化交易结构、获取真实交易信息的监管体系的需求日益迫切。虽然在现行证券市场交易规则和证券监管实务中,都有穿透式监管理念的体现和运用,但穿透式监管在证券法律体系中还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为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行程序化交易的穿透式监管,有必要建构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框架,落实依法监管;注重“监管并重”,补齐程序化交易穿透式监管“服务功能”的缺失;推行多元合作规制,提升穿透式监管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与金融统合而成的重大金融创新,深刻改变了金融市场,但其在高速发展中不断显现出的风险,亦推动监管者将其快速纳入专项整治与全面治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现实性和特殊性,是对其进行特殊规制和强化监管的逻辑前提。面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潜在风险和现实挑战,在专项整治向长效性监管机制的转变过程中,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作为一项较新的、适合于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监管模式已被提上日程。本文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的理论基础和正当性,来源于"实质重于形式"的法律原则,这一认识有助于从根本上扫除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盲区。与此同时,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应坚持干预谦抑性的理念,遵循妥当性、必要性与均衡原则,防止穿透过程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在此基础上,本文以P2P网络借贷这一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为例,探讨了"穿透式"监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主体、边界和方式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刘艺琳 《海南金融》2021,(12):49-58
智能投顾的算法外观给传统投资顾问领域带来新的挑战,算法黑箱、信息不对称以及消费者的不理性心理都阻碍着智能投顾市场的健康发展.穿透式监管理念为解决智能投顾领域监管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其实质重于形式的核心原则以及嵌入式、透明化、协调性的穿透手段都有利于智能投顾领域监管规则的进一步完善.为促进智能投顾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穿透式监管的工具性质和保护金融投资者的价值理念,探究用代码代替法律的嵌入式穿透手段,并在智能投顾的信息披露和归责体系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规则细化,提高监管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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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新联 《福建金融》2022,(10):69-75
在强监管、严监管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业务的穿透式监管已成为一种趋势,并被广泛应用于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信托、银行等业务的监管,但将穿透式监管应用于关联交易管理尚属新兴模式,被监管银行如何贯彻关联交易穿透识别原则,监管规章制度尚不明确。文章从穿透式监管的起源出发,介绍关联方、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管理三类穿透对象,以及对三类对象实现包括完善监管体系、主动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加强银行自身关联交易管理、发挥金融科技作用、完善真实统计及建设清廉合规文化等几种穿透监管途径,旨在帮助银行机构正确适用关联交易穿透识别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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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风险较传统金融风险而言更加异化,一旦产生风险,其高度传染性、快速转让性会对市场造成毁灭性打击,基于金融科技风险的特殊性导致的个体理性但集体非理性、市场部门主体无法承受及金融科技公司太互联而不能倒,必须加强监管。文章从金融科技风险的特殊性导出监管的必要性,并详尽定义了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的3个发展阶段,在回望整个金融科技监管变迁同时提出了3点建议:加速构建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的协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科技监管部门协同体系;提升宏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11.
金融科技的发展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产生多维、深度影响。金融科技助力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但也造成金融市场的伪创新以及科技过度金融化等乱象,挑战了金融监管,加剧了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科技、金融创新以及金融监管健康的生态对于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应推动金融科技坚守初心、坚持向善,回归科技的本源;同时完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则,加强金融监管,激发金融创新正能量,充分发挥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大力发展监管科技。  相似文献   

12.
摘要: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能够有效促进农村产业发展。近年来,重庆农业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但是金融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金融产品形式单一、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无法完全满足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制约重庆农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文结合重庆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现状、实践模式与现实困境,从聚焦优势特色产业、优化农产品加工产业结构、推进科技赋能农村金融和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四个方面提出重庆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路径优化策略,以期为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3.
完善我国放贷人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放贷人作为民间借贷的重要业务主体,以法律形式对其规制将使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得以确定,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发展农村经济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采用比较和规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国外(地区)放贷人的相关立法经验与特点的研习,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放贷人立法之不足,最终从市场准入、经营机制、监管框架与借款人利益保护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放贷人法律规制的路径和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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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surveys research on the effects of digitalization on access to finance. We focus the review on access through fintech. We review the growth of three main fintech technologies, fintech lending (incl. peer-to-peer lending), crowdfunding and initial coin offerings. We discuss existing evidence on how fintech affects access to finance for firms and investors and consider the regulatory challenges it poses. We incorporate the papers in this special issue, underlining their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to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digitalization of finance and its effects. Finally, we discuss the challenges of research in the digital finance area and propose some new avenues for future research.  相似文献   

15.
摘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肩负建设全国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重大使命,在促进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发挥高校科技创新主体的重要作用,而研究生科技创新服务地区经济发展是其中的关键一环。本文基于研究生教育的现实情况,从宏观社会环境和高校研究生培养体系两方面分析研究生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阻碍,并在此基础上从高校、政府、企业、创新环境四个方面提出应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打造校企联络创新平台、完善校企利益共享机制、强化川渝两地科技创新协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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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税收政策 提升消费需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刺激经济扩大内需的关键是刺激国内消费,为此,需进一步理顺税收政策,纠正以投资为重心的做法。一方面,在税率和转移支付上做文章,发挥税收对消费的直接效应;另一方面,运用税收调节国民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间接拉动消费。双管齐下,真正拉动消费。  相似文献   

18.
金融科技潜在的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甚至是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可能迫使监管者改变原有的事后总结性监管模式。然而,现有法律体系和技术手段难以与监管方式高度匹配,以规则治理和原则治理,以及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为核心的传统监管体系在应对去中心化的交易现状时显得相对滞后和无效。因此,在传统监管维度外,将科技治理纳入监管方式,形成二维监管体系以应对金融科技内涵的风险和可能带来的挑战势在必行。以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为基础的科技治理方式将重塑现有的监管体系,数据驱动的监管核心将构筑智能化监管平台,突破传统模式的监管窘境,实现分布式平等监管,最终以创新式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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