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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如何平衡创新与监管,是金融科技发展带给全球监管者的共同命题."破坏式创新"倒逼"试验性监管",以英国为代表的监管沙盒与中国版"监管沙盒"——"监管试点"成为当前"试验性监管"实践的典型模式.本文在全面对比分析监管沙盒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基于金融监管行为要素构建涵盖测试空间、测试时间、参与主体、测试规则等在内的"四维框架",并据此将监管沙盒与"监管试点"进行系统比较.结果发现,同为"试验性监管"模式,"监管试点"与监管沙盒既有相似之处,也在参与主体、测试规则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参与主体上,"监管试点"强调持牌经营,而监管沙盒一般激励非持牌机构测试;测试规则上,"监管试点"强调"业务普惠性"和"划定刚性底线",而监管沙盒对"创新性"要求更为严格.据此本文进一步强调监管沙盒的适应性分析,在充分分析二者差异与监管逻辑的基础上,提出加快推动我国"监管试点"发展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沈艳  龚强 《金融论坛》2021,26(1):3-13
本文旨在从设立中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机制设计等角度,探讨如何识别有价值的创新、缩短金融科技企业的创新周期并及早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等问题.本文发现,金融科技新业态更具有颠覆性创新特征,采用传统金融监管框架可能会抑制创新,而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是帮助平衡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的有效手段.建议参考中国香港的沙盒模...  相似文献   

3.
金融科技迅猛发展对金融监管提出了巨大挑战,监管沙盒是应接金融科技监管挑战的柔性监管创新机制.我国监管沙盒实践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全面推广仍然面临困境,亟待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与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完善.  相似文献   

4.
监管沙盒是一种可兼顾金融创新发展与金融风险防范的监管模式,其本质为前准入监管、差异化监管和临时性监管,并提供了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创新主体的互动机制,有助于推动金融科技和金融创新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在对监管沙盒的本质特征进行厘清的基础上,对我国引入监管沙盒的必要性与具体的法律制度构建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表明,我国可以考虑引入监管沙盒制度,增进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创新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减少金融创新的监管成本。结合我国实际,应允许正规金融机构与"准金融机构"申请监管沙盒测试,并明确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与省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作为监管沙盒的实施主体。在监管沙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强调底线监管思维,并采取消费者测试库与风险补偿等消费者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5.
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在深刻改变着金融业态、重塑金融商业模式的同时,也带来了技术风险、数据风险、垄断风险等新型风险。面对新型风险挑战,传统监管面临监管法律滞后或监管真空等问题,由此凸显出对金融科技监管进行顶层设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在全面分析了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对监管提出的各种挑战以及现实监管难题的基础上,提出通过"监管沙盒",实现监管者、金融科技企业、消费者等各方的多元共治,进而有效改善监管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增强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平衡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使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不再是"猫捉老鼠"的游戏,而是从博弈走向合作共赢。本文建议由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统筹协调,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监管沙盒"的相关规则,制定一个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统一的"监管沙盒",以实现对金融科技创新的有效监管,在更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科技市场中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我国金融科技迅猛发展,实现了从互联网金融所处的金融科技初级阶段到以智能投顾、区块链金融为代表的金融科技高级阶段的跨越。监管沙盒的概念在2016年英国首创监管沙盒后引入我国,但是主要停留在理论介绍层面。2017年监管沙盒在我国进入实践阶段,全国多个城市接连成立监管沙盒产业园或者研究院。2018年,监管沙盒实践进入更高层次,第一个得到国家批准的监管沙盒产业园成立。因此全面梳理监管沙盒在我国的发展,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有益于我国监管沙盒机制的构建,从而破解现有金融监管难题。  相似文献   

7.
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深刻地影响着金融业的业务形态,为传统金融监管模式带来巨大的挑战。为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新形势,各国相继推出“监管沙盒”政策,以放宽金融科技监管力度,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我国自2020年开始“监管沙盒”的试点应用并获得初步成效。本文通过比较分析英国、美国和中国三国“监管沙盒”的发展现状及运作模式,总结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沙盒国际合作交流、联合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等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8.
金融科技正深刻改变着金融行业的生态格局,"监管沙盒"作为金融科技创新的测试工具,在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的同时能有效地把控金融科技创新所隐含的风险。中国特色监管沙盒法律制度构建应基于现有"一委一行两会"的金融监管体制框架,与现有的金融监管制度及法律制度相衔接,在监管主体、监管思维、测试申请主体及权利保障、测试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制。  相似文献   

9.
在科学技术不断深入金融行业的背景下,为防范金融科技风险的蔓延,国际上陆续采用了监管沙盒模式对金融科技创新进行监管。本文在分析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实施的运作流程和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实施特点,探讨了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存在着准入程序单一化、分业监管带来的非协调性、金融科技创新测试产品的同质化和监管法律的细节未完善等问题,并结合国际上的监管沙盒实施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实施的不足之处提出了设立多元化准入程序和差异化测试时间、打造双峰监管体系、建立监管沙盒信息共享机制和完善金融科技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等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世界各主要国家已将金融科技视为提升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印度金融科技产业的兴起得益于印度政府的多项改革举措和政策支持,包括"数字印度"战略和"废钞运动"等。但是,由于金融科技的跨界化、去中介、分布式等特征,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滞后于金融科技发展,监管能力无法匹配金融科技的发展水平。为了在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和防控新型金融风险之间寻求平衡,印度储备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保险监管和发展局相继推出了面向各行业的"监管沙盒"机制,致力于实现金融科技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健全金融监管等目标。印度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机制对于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监管沙盒"制度完善和金融科技监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1.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有望成为未来影响金融业务模式的重要因素。2016年以来,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监管沙盒",以鼓励金融科技发展和金融创新。本文对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监管沙盒"在作用定位、测试要求、测试授权和规则调整,以及配套措施等运作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内地金融科技发展和监管现状,本文认为,内地具有建立"监管沙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监管沙盒"是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理想工具,且其基本原理与内地区域金融改革的逻辑一致。为了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鼓励金融科技创新,本文建议,在内地建立"监管沙盒"时,制度设计上可由简至繁,推进过程可对银行业先试先行,突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探索构建跨地区"监管沙盒"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2.
金融科技已成为金融创新和监管创新的主要推动力,也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英国、印度等国相继推出监管沙盒。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在监管实施主体层面,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应与地方政府一起构建跨地区监管沙盒合作机制,实现普惠金融;在测试主体层面,以银行业为切入点逐步推广实施,积极引入金融科技公司形成协同效应,鼓励沙盒中的测试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在金融消费者层面,需要搭建消费者数据共享平台,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来,中国式监管沙盒需要构建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促进监管能动性的积极转变,实现金融科技与监管创新的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13.
金融科技作为新兴技术与金融行业结合的产物,对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但也容易滋生新型金融风险.为了平衡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效率,以监管沙盒为代表的监管科技应运而生.文章探究了监管沙盒在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具体实践经验,然后从构建分业监管下的信息共享机制、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对我国实施监...  相似文献   

14.
郭一帆 《甘肃金融》2023,(11):37-43
我国于2019年开始对监管沙盒制度进行探索,并以北京市为试点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验。监管沙盒制度可以破解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不同步的难题,在保障金融安全的基础上,释放更多的金融科技创新活力。但是,金融创新科技以更快的速度进入市场,有可能因为存在技术缺陷、安全隐患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更大的风险。本文在总结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家消费者保护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对测试进行必要限制、明确经营者告知义务、明确经营者赔偿责任、设置多样的纠纷解决机制、设置合理的测试退出机制等。  相似文献   

15.
符合金融发展规律的金融监管不会抑制金融创新,但风险承担能力与风险承担水平匹配应是金融科技监管的底线原则,且能够有效解决规范与发展的对立统一问题。本文认为,即使是在“监管沙盒”中进行创新试验,也应要求金融科技平台企业的风险承担大小与其风险承担能力相一致,这样金融科技平台企业才能够“走出沙盒”。本文首先从实然性、必然性和应然性三个角度论述了对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实施监管的原因,并提出了审慎监管应遵守的四个原则:科技服务与金融服务分业监管原则、合规监管上升至风险监管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原则。之后,从公司治理体系、偿付能力监管与流动性监管双支柱框架、监管当局监督检查、信息披露以及宏观审慎视角提出了对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实施审慎监管的方案。  相似文献   

16.
监管沙盒是监管科技的产物,兼顾时间和空间的维度提出新监管思路,在"变"中寻求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的平衡。本文对国际监管科技发展现状进行了探索,观察国际监管沙盒实践的新进展与存在问题,思考监管沙盒在国内实施的合理性与逻辑,总结源自西方的监管沙盒与中国的改革试点制度在运行逻辑和理念上的一致性,以及监管沙盒监管与创新协调共进的实质。最后基于中国实际情况,提出我国引入监管沙盒需进行法律授权,可采用"中央-地方"双授权的模式,以正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为测试对象,"软硬结合"实施消费者保护,增强监管科技的运用,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对监管沙盒进行改造升级的优化路径。  相似文献   

17.
监管沙盒是一种创新的监管机制,旨在为金融科技和金融创新提供真实的测试环境.监管沙盒由英国于2015年率先推出,新加坡、澳大利亚等紧随其后,此后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阿布扎比、印度等国家和地区也积极探索监管沙盒的设计和应用.2019年人民银行正式启动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北京正在探索建立中国版的监管沙盒.不同国家监管沙盒的设计和实施呈现出不同特点,总结监管沙盒设计实施的国际经验,对于推动我国监管沙盒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金融科技应用于消费金融“贷前”“贷中”“贷后”的全业务流程,能提高金融效率,丰富金融产品,促进消费金融升级,但其与消费金融深度融合会加剧行业竞争、加大金融风险并出现监管套利、算法歧视、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错配现象,应当在监管过程中使用科技监管、沙盒监管并制定监管标准等方式,来应对金融科技带来的各项挑战。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融合互联网衍生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其具有技术 性、技术与制度二重性以及认知性等特质性风险。本文在分析互联网金融特质性风险的基础 上,对已颁布的监管政策进行梳理,揭示目前监管政策的缺陷,提出监管政策改进建议:健全 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规章制度;引入监管沙盒试点,紧扣“四个核心”的监管沙盒机制来 助推金融创新;从政府、企业与行业协会三方着手,构建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互联网金 融消费者权益保障。  相似文献   

20.
马楠 《海南金融》2020,(2):74-83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为平衡创新与风险,以监管沙盒为代表的监管科技应运而生。本文通过梳理各国及地区监管沙盒的现状及进展,阐述监管沙盒对传统监管思路的革新,促使监管双方由对立转向良性合作,促进监管成本内生化和最小化。监管沙盒虽仍存在信息不透明、测试成本过高、耗时较长、消费者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缺陷,但未来监管体制的改革路径必然朝着动态化、仿真化、实时化发展,最终达到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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