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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到位,规范粮食收购企业价格行为,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关于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决定从7月开始在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区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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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下发,2010年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正式出台。本文结合2010年小麦预案,对2010年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特点和农发行粮食最低收购价贷款发放与管理应把握的要点作些简要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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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家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白麦每公斤1.44元,红麦、混合麦每公斤1.38元。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地区为小麦主产区的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六省。笔者通过对小麦主产区河南、湖北两省农村进行调查,感到农民对国家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普遍欢迎,但同时他们关切的主要有以下五点:一盼各级不折不扣地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收购部门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不压级压价,不克斤扣两,公平合理、按质论价。同时,希望粮食部门进一步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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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促进粮食生产。按照国家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落实了15个粮食购销企业为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单位,稳定粮食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全市累计收购粮食4.28万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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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公布了《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了小麦、早籼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公斤2.36元,质量标准为国标三等,执行省份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执行时间是2015年5月2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公斤2.70元,质量标准为国标三等,执行省份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执行时间是2015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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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六部门《关于印发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的下发,2007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已完全明确,随后早籼稻和中晚稻预案的基本政策规定将与小麦预案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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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继续执行并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践表明我国实施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利有弊。虽然说最低收购价政策本质具有扭曲市场效应,但正是这一效应的存在,才有助于保障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从根本上说选择继续稳定并不断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战略的需要。进一步地说,我国实施多年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一些弊端并非完全不能克服,如果在实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时能够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特别是同时采取生产契约和购销契约的制度安排,发展订单粮食生产经营,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可能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化解粮食高库存等方面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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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8日国家公布了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近日再次提高,两次累计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9%~10%.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提高4%~7%。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无疑是给种粮农民吃了颗“定心丸”。但笔者以为.在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同时。我们必须站在更高的高度,对农业发展进行全面的战略考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