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决议纠纷是合作社治理纠纷的主要类型,其裁判关键是明确决议效力规则。新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此存在明显疏漏,司法实践亦缺乏裁判依据,亟需构造决议效力规则。我国应当采取效力瑕疵形态的"三分法"模式,并根据相应的构成要件明确具体适用情形。进而,可以从形成规则、瑕疵规则、拘束力规则和救济规则等方面出台司法解释或通过合作社章程明确有关决议效力规则;法院按照正当性、必要性和实效性的标准采取有限干预原则,并运用社员权利平等规则、意思表示真实规则、正当程序规则和不违反强制性规定规则具体认定合作社决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研究目的: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规则,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研究和探索。研究方法:以自治、法治、德治相协调为视角,采用跨学科研究法和规范研究法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实践做法,对不同实践做法的基本特征与主要内容、不同的实施路径进行比较研究。研究结果: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协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规则设计的基本路径,对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具有更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研究结论:针对当前相关实践中存在的自治、法治、德治失调问题,应当将自治、法治、德治协调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规则设计的主线,并将其有效融入到立法体例、认定主体、程序规则、判定标准、丧失资格、司法救济、协同保障等内容中。  相似文献   

3.
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性质与功能模糊、发展路径依赖与失衡、成员资格认定困难、相关配套制度缺失等问题,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有效回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当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功能的生成与实现为目标指向,坚持专门立法、主体法以及单行法律的立法模式,着重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关键问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制度规范两方面,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方案。  相似文献   

4.
<正>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目前,我国法律层面尚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明确的规定,尽管《民法典》明确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规定为特别法人,但其性质地位、职能行为还不明确。一类组织的性质往往是与其具有本质特征的功能相联系和被规定的。  相似文献   

5.
<正>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的案件逐年增多,矛盾突出,调处难度大,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其主要原因是当前的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实践中各地仲裁机构的认识和做法不一。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具有的自然共同体特征出发,以成员权理论为基础,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为  相似文献   

6.
<正>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特殊法人地位。不少代表认为,这是很显著的社会进步,意义非比寻常,有助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法律地位却没法人地位的尴尬现实,严重制约其发展壮大。虽然《宪法》等有关法律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但对其法人地位如何认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于缺乏法人地位,农村集体  相似文献   

7.
根据党中央为农村改革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长治市在加强合作组织建设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制定农业合作组织的法律,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任务和法律地位,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双层经营、共同富裕。应以邓小平同志关于“两个飞跃”的思想为指导。 第二,合作经济组织同村委会的关系应当有明确的界定。村委会就是村委会,不是合作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第一款讲“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第二款讲“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  相似文献   

8.
《中国农业会计》2020,(11):92-95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我部拟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参照本示范章程,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或完善其章程。  相似文献   

9.
正目前,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的继承权没有明确规定,是否继承、如何继承,各地实践存在一定差异,一般多交由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或成员决议来确定,而针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能够继承股份,大多持否定态度。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以"三权分置"理论为导向,以切实维护股份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通过对现行政策法规及改革精神的深入分析,创新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集体资产股份的条件与程序,为集体资  相似文献   

10.
本文研究表明,司法机关对股份量化纠纷的总体立场比较消极,集体成员维权失败具有普遍性,其中最为突出的争议焦点是纠纷可诉性、成员资格认定、方案效力审查和股份量化依据等问题。从裁判理据看,集体成员自治原则是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的核心理据,实际上并不能为案件处理提供有效的规则指引,对该原则的误读误用是司法立场出现认知偏差的主要根源。要解决司法对股份量化纠纷应否介入及如何介入的问题,必须遵循团体法逻辑重构其司法范式,即以团体法属性为股份量化改革的私法语境,以股份量化行为的法律性质为主要理据,重点是按照效力规则审查方案效力并据以裁判个案。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释明和增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明确法律后果,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为人民法院裁判纠纷提供确定性指引。研究方法:法律文本分析、法律规范解释和理论分析。研究结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兼具社会资源、集体所有、财产三重属性,释明和设置流转合同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保障农民集体和成员利益、比例原则三项准则。研究结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因违反特定规划、未采用公开竞价方式、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价而全部或部分无效。农民集体决议规则、地方政府同意规则、产业准入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并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效力性强制规定。  相似文献   

12.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应当首要解决的问题,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制度基础,是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法人的条件,赋予其法人地位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存在诸多不同,难以划归法人的法定类型。从传统民法的法人分类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属于社团法人中的营利法人,应当通过专门立法的方式规范其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13.
<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问题。当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及其资格的认定问题给出具体解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受当地村规民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惯等因素影响,在某些特殊人群身份认定上有较大差异,由此引发的问题不利于农村深化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如何认定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提出如下拙见。  相似文献   

14.
本文基于文献梳理与实地调研,系统阐释了日本农村集体组织的历史演进和实现方式。研究发现: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成员的权利行使主体,其实现形式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日本目前存在非法人形式的任意团体,私法人形式的营利法人、中间法人、公益法人和特别法人,以及公法人六种组织形式。一方面,各类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相关市场主体法各自形成了成员认定制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另一方面,集体成员通过订立章程等方式重新调整公益权能和自益权能,全部或部分保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具备的成员社区性、“一户一票”和“全体一致同意”的民主管理制度等基本特征,较好发挥了维护集体财产边界和实现集体财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建议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明确人合组织属性,突出“特别法人”的基本特征,持续优化财税、土地、经营等相关制度,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15.
要闻     
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领导小组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初稿)日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初稿)》。会议要求广泛听取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草案,尽快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工作于2020年6月初正式启动,按照工作部署,农业农村部已于2020年11月制定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  相似文献   

16.
正目前,很多地方正在进行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在这一阶段,建立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是一项重要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一种特殊民事主体,具有较强的社区群众自治性,该组织的正常运作必须通过规范其自身的"小宪法"——组织章程来实现。但从一些地方看,有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过于简单、内容不够完整,甚至少数集体经济组织生搬硬抄其他组织的章程,不  相似文献   

17.
<正>如何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农村产权管理工作中最棘手的问题,不管是集体经济组织,还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法律属性都非常模糊,这就需要认真探索实践,有序推进集体成员认定工作。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只提出了一个名词概念,而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微观构成,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的标准却不  相似文献   

18.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细织结构的内在冲突,根据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重新解释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宪法基础。本文认为,重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难点主要是建立具有科学法理基础的成员权制度,进而提出建立成员权制度的关键是实现成员资格的开放性,根据市场交易规则和现代经济组织的基本法律规则,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态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19.
《农村财务会计》2020,(6):27-29
<正>近期,记者注意到在某微信群中的一个讨论,主要是针对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行政裁定书中关于离异妇女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嫁进村后又离婚,还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一、怎么确定谁是成员?科学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及  相似文献   

20.
9 如何处理无效承包合同什么是无效承包合同合同订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确定为无效承包合同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②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的。③违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制度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决议的。④违背民主原则 ,滥用职权或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签订的。⑤发包单位无权发包的。⑥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应由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认定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无效合同都没有确认权。无效承包合同的处理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①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尚未开始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