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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事前把关、事中监控和事后稽查机制。从源头上控制骗购专用发票现象,实现对一般纳税人的综合管理和全面监控。一是把防范意识贯穿于日常的征收管理中。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前的从商经历、主要进销渠道、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手机号码等。要经常“试机”,如发现停、关机,此户已迁移,根本无此户等情况,应引起重视,立即列入监控名单。二是加强对发票的监管,及时发现虚开、倒卖发票的线索。对疑问较大的管户可采用“核实测试法”,要求企业提供凭证、资料以澄清某些问题,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知情人来税务所核定。对有初步证据证明涉嫌发票违法的管户,最好内紧外松,欲擒故纵,务求人赃俱获。三是改进管户模式,加大管票力度,强化管人机制。应实行就地(经营地)征管的管户方式,替代目前的按注册地管户方式,以提高征管效率。对“抽掉”注册资金的企业应视为不具备经营条件,不予供票,使“开票公司”无法生存。同时,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严格执行现有管理制度,加强“两权”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2.加强对经济园区和招商人员的引导和管理。目前,各经济园区之间过度竞争造成一些弊端,导致管理失控。有些招商人员的法制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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