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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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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税种因其征税对象是税法列举的特定消费品的销售行,征收的刚性比较强,可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有限,但还是有纳税筹划的可能。  相似文献   

2.
马娟  冯群英 《财会通讯》2009,(4):131-132
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特殊调节的税种,因此在税目税率的设置上刚性很强,尽管如此,人们依然可以针对消费税税率多档次的特点,对于因售价不同而适用差别税率(或税额)的应税消费品通过合理定价实施税务筹划。本文围绕具体案例对烟卷定价的消费税筹划进行了分析与点评。  相似文献   

3.
一、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应税消费税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处的流转环节不同,其计税依据也有所不同。如果纳税人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选择了正确、合理的加工方式,就会相应地减少应缴纳的消费税,降低自己的税负。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对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主要有自营和委托加工(即外包)两种方式。纳税人以自营方式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以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而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时,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以受托方当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并由受托方进行代扣代缴的。两者的计税基数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往往要低于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相似文献   

4.
吴向阳 《财会月刊》2011,(26):47-48
应税消费品加工方式不同可导致纳税人税负不同,本文以税法为依据,并以卷烟为实例,比较了委托加工产品和自制产品的不同,重点研究了企业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的思路、方法等。  相似文献   

5.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白酒行业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方式征收消费税,因此,对白酒企业的纳税筹划主要从计税价格、应税销售收入的确认、购进原材料及生产环节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6.
企业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应视其用途的不同而分别进行。 1.直接用于销售。根据税法的规定,由于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为避免重复征税,外购货物若直接用于销售,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因此,购货价款中包含的消费税应该直接计入采购成本,等到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再结转至销售成本。  相似文献   

7.
企业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应视其用途的不同而分别进行。1.直接用于销售。根据税法的规定,由于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为避免重复征税,外购货物若直接用于销售,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因此,购货价款中包含的消费税应该直接计入采购成本,等到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再结转至销售成本。  相似文献   

8.
消费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常静消费税是国家对在境内从事法定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流转额的课税,又是一种间接税,也是价内税。消费税共5类11个税目,对不同的消费品分别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具体税率分为两种,一...  相似文献   

9.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途不同,其会计处理不同,税负不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也不同。一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二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直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将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抵扣。  相似文献   

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白酒行业进行消费税政策调整,取消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并保留每斤白酒0.5元的定额税率从量征收政策。随着国家白酒产业政策的变化和白酒消费税的调整,白酒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运作费用也不断增加,而且20%的税率也意味着白酒行业仍是一个高税负的行业,相应的税收筹划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税法对粮食类白酒有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时已购税款不得扣除、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成套产品从高税率计税等特殊规定,因此,企业可从以下四个角度出发进行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11.
纳税人选择不同加工方式生产应税消费品,无论是从纳税人税收负担角度考虑,还是从纳税人净利润角度分析,其纳税结果或实现的净利润是不相同的;为此纳税人可通过选择不同的加工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本文就不同的加工方式生产应税消费品所负担的税收谈其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12.
作为生产特定消费品的企业来说,如何降低消费税税负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消费税的主要纳税环节集中于生产环节,而工业企业主要生产加工方式包括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因此正确分析不同加工方式下的消费税税负是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关键。本文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对不同加工方式下应纳消费税的计算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纳税筹划建议和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比例日益扩大,被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成为与人们切身利益日益相关的话题。文章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课税模式、征税范围、税率设计等的不同特点对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进行多种筹划,并从理论和实例来阐述如何合理,合法,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  相似文献   

14.
在不同的包装方式下,企业的消费税税负往往会有明显不同。本文从成套消费品包装、包装物本身和包装物押金三个方面探讨与包装有关的消费税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15.
张晶 《财会月刊》2013,(6):120-120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税法规定,企业将已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按当期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已缴纳的消费税。已纳消费税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外购应税消费品;二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是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这三种方式取得的应税消费品均已实际缴纳了消费税,如果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额准予扣除。但已纳税额扣除的现行会计处理方法存在欠缺,笔者拟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一、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应税消费税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处的流转环节不同,其计税依据也有所不同。如果纳税人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选择了正确、合理的加工方式,就会相应地减少应  相似文献   

17.
梁文涛 《财会月刊》2007,(12):37-38
在不同的包装方式下,企业的消费税税负往往会有明显不同。本文从成套消费品包装、包装物本身和包装物押金三个方面探讨与包装有关的消费税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18.
化妆品行业的消费税征收主要在生产环节,对企业来说,加工方式选择不同,税收负担有差异,获得的收益也不同。对不同加工方式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是当前化妆品企业财务工作中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9.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计算企业应纳消费税额时,委托加工环节已纳的消费税允许扣除。但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消费税和会计核算得出的应纳消费税结果不同。税法上:纳税人一律按该纳税期生产领用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数量,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相似文献   

20.
消费税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刘连环消费税是94年工商税制改革中新开征的税种。它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税范围仅限于11类消费品,即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贵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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