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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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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实意义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 ,需要使用土地的 ,必须依法申请国有土地 ,特殊情况除外 ;同时 ,《担保法》也明确指出“集体土地不能单独设立抵押权”。这一系列规定 ,严格限制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对象和范围。除国家征用外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必须是本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的成员。然而 ,在生产要素全球化的今天 ,无论理论界还是现实中都涉及到许多逾越了制度框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林欲静 ,风不止” ,面对新情况…  相似文献   

2.
当前揭东县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还没有开展,而隐蔽性流转却普遍存在,本文在分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必要性和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3.
农村集体建设角地制度改革的根本是如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价值的最大化,如何充分实现农民的土地权利.由于现行法律滞后,农民土地权利的实现途径模糊,因此流转过程中侵害农民权利现象严重 .本文针对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城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确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物权地位、协调性修改现有法律、拓宽流转方式、规范流转程序、完善分配体系等建议,以充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4.
《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标志着广东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流转作为一项探索性的制度创新,在实施过程中需配套制度的支持,以应对直接流转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发挥正面作用。  相似文献   

5.
6.
农村建设离不开土地资源这个重要载体,需要土地、资金等保障和支撑。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所存在的内在障碍,恰恰正是新农村建设普遍遇到的突出矛盾。虽然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但流转仍呈现了相当的规模。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由于在法律政策上未得到明确的认同.缺乏合理的规制,容易滋生土地纠纷,因此将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纳入市场规范流转势在必行。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对创新非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研究,对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出若干设想和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7.
郭洁  郑萍 《农业经济》2012,(7):80-83
由于城市建设用地的稀缺,大量的农村耕地被转为建设用地.辽宁省从1999年至2007年建设用地共新占用耕地77.55万亩,2007年新占25万亩,2008年有所下降,为16万亩.经济建设占用耕地较为严重,集体建设用地急需从法律的禁锢中释放出来,满足经济增长和扩大内需的需求.  相似文献   

8.
动态     
国土资源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得搞商品房建设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搞商品房建设。“农地入市’调控房价”、“‘小产权房’将放开”等说法毫无根据。这位负责人表示,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相似文献   

9.
新闻事件:10月1日,广东省发布实施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第十五条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编按]  相似文献   

10.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限于农用地之间的流转,原来是用于农用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以后也必须是农业用途,不得用于建设用地等用途。  相似文献   

11.
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思考与措施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正处于一个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时期 ,即进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变以往无偿无期限无流动的使用方式为有偿有期限有流动的使用制度。现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 ,其资产价值日益显化 ,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大门却尚未完全打开。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 ,如果单位和个人使用建设用地就得依法申请 ,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则需采取征用方式将集体用地转为国有后方可使用。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即国家为了社会公共或公益事业发展需要 ,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制度。1982年 ,《国家建设征用…  相似文献   

12.
本刊讯连日来,飙升的房价使得农地流转、农地入市成为社会热议话题之一。江苏省国土厅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江苏省2002年在昆山、海门就进行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释明和增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明确法律后果,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为人民法院裁判纠纷提供确定性指引。研究方法:法律文本分析、法律规范解释和理论分析。研究结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兼具社会资源、集体所有、财产三重属性,释明和设置流转合同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保障农民集体和成员利益、比例原则三项准则。研究结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因违反特定规划、未采用公开竞价方式、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价而全部或部分无效。农民集体决议规则、地方政府同意规则、产业准入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并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效力性强制规定。  相似文献   

14.
当前,由于我国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城乡发展不平衡,并且山地丘陵地区与先行试点地区的流转效果还有差距。以城镇化建设中的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田镇为例,对该研究区域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探讨当前政策环境下该区域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先行试点区域的经验以及我国政策法规,为促进株洲市乃至全国类似区域的集体经营型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供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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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正>推进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将充分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有力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强化规划控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一、我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特点  相似文献   

17.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  相似文献   

18.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将于近期出台。事关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办法也将得到明确。  相似文献   

19.
论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四种农村建设用地准入标准宽严不一.宅基地的准入制度能比较好地控制农村集体土地随意流入建设用地领域,而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准入制度则能.因此,对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依据当前的立法,严格限制其自由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则应让其自由流转.  相似文献   

20.
从改革政策和试点实践来看,宅基地流转沿着农户自决和集体主导的双重路径展开。农户流转农房引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社会主体因农房转让或者抵押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取得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如果农房流转作为经营性用途的,理应由农民集体为农房受让人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主导宅基地流转场合,农户实现户有所居,社会主体通过集体出让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流转的制度设计,需要通过集体权能充实和成员资格认定,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户居住资格利益;社会主体取得的宅基地权利应因宅基地流转路径的不同,而类型化构造为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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