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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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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泽方 《中国税务》2012,(12):36-37
企业所得税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在汇算清缴时,企业符合条件且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那么,有哪些税收优惠在预缴时即可享受呢?1低税率类税收优惠1.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在预缴环节即可享受15%低税率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第四条规定:"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  相似文献   

2.
《财会学习》2008,(6):10-10
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规息新的税收优惠中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实施条例仅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具备的一般特征,没有规定更细化的认定条件。  相似文献   

3.
使用微观层面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构建名义税收优惠和实际税收优惠作为中国各省市税收优惠水平的衡量指标,就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政府收入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具有显著的减税效应,实际税收优惠的减税效果强于名义税收优惠,且实际税收优惠具有吸引和培育税源的作用。因此,政府应将税收优惠作为当前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路径,并且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更加注重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利益。  相似文献   

4.
法规解读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新的税收优惠中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第一年至第  相似文献   

5.
已实行多年的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内资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分开征收的局面将要打破,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被提请审议.草案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统一":即内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25%;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建立起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相似文献   

6.
2008年1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并对实施条例及相关的税收政篆进行了调整,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体系.这必将对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在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资企业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探讨外资企业如何优化税收筹划措施.  相似文献   

7.
解读47号文     
张瑜 《新理财》2011,(11):82-83
47号文,让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扩展适用到境外所得。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取得高新技术资质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从法定的25%减至15%的税收优惠。为了享受上述15%的优惠税率,很多企业希望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但是,对于在中国境内外都有经营活动的企业,有关其应如何申请高新技术资质,以及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是否也可以享受15%的  相似文献   

8.
解读47号文     
47号文,让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扩展适用到境外所得。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取得高新技术资质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从法定的25%减至15%的税收优惠。为了享受上述15%的优惠税率,很多企业希望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但是,对于在中国境内外都有经营活动的企业,有关其应如何申请高新技术资质,以及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是否也可以享受15%的  相似文献   

9.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所得税筹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法将实行“四统一”,即内资、外资企业使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措施。新法实施对此前常用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有何影响,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  相似文献   

10.
一、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对企业所得课税,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企业所得税"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两者适用范围不同,适用税率不同,享受税收优惠不同.我国加入WTO之后,可以预见国外投资者将会加大对我国的投资,内外资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会日益激烈.  相似文献   

11.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及其过渡性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当年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或按照<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实施有关税收优惠的当年,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按<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相似文献   

12.
新法下的企业所得税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志锦 《税收征纳》2007,(11):48-49
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法将实行“四统一”,即内资、外资企业使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措施。新法实施对此前常用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有何影响,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政策信息窗     
国务院最近决定,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就实施这一税收优惠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执行的地域范围 可执行本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西部地区是指: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我国已经是WTO的成员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差异造成财政收入的流失,税收优惠效率低下,加剧了国内产业结构的失衡,给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可以通过统一纳税人、统一税基和税率、统一税收优惠形式,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以2007—2009年间深市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政治关联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关系,以及这些税收优惠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有政治关联的民营上市公司比无政治关联的民营上市公司实际所得税税率更低,但这些所得税税收优惠并没有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无政治关联的民营上市公司获得所得税税收优惠时则显著提高了经营绩效。  相似文献   

16.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规定了以产业政策为导向的税收优惠制度,设计了合理可行的反避税措施,建立了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相似文献   

17.
傅炎恒 《中国外资》2009,(12):140-141
2008年1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并对实施条例及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体系。这必将对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在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资企业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探讨外资企业如何优化税收筹划措施。  相似文献   

18.
1、企业所得税制度内外有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一直实行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一是税收优惠的侧重点不同,内资企业优惠政策侧重于劳动就业,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方面,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则侧重于吸收直接投资鼓励出口,使用先进技术,二是税收的减免税方式不同,内资企业主要是直接减免税,而外资企业不仅有直接减免税,还有再投资退税等;三是税前扣除的标准不同,在工资费用列支,实际应酬费用列支等方面,内紧外松;四是税收负担差别大,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都是33%,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为33%(含地方所得税3%,但由于外资企业享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只有8-9%,不到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三分之一,享受的优惠高达实征税款的2倍多,内外资企业长期存在的这种优惠政策差别,极不利于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抑制了国内幼稚产业的发展,而且我国给外商的所得税优惠实际上被居住国征补了,造成国家财政资源外流,而外商并未真正从中受益。  相似文献   

19.
新企业所得税的五大变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务院2007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很多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增强了新税法的可操作性,并于2008年1月1日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以及税收征管等方面都有较大程度的变化和创新,也给内资企业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诚卉 《税收征纳》2014,(6):37-38
财税[2014]34号、财税[2013]52号对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作了特别规定,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后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本文略作分析说明。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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