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笔者对这一规定存有异议,因为如果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未经本企业使用或者资产价值尚未转移,则该资产出售或清算时按照上段规定处理很合乎情理;但是如果该资产经过使用后,部分价值转移到成本费用中…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 ,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 ,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 ,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 ,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 ;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 ,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 ,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我认为 ,如果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未经本企业使用或者资产价值尚未转移 ,则该资产出售或清算时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很合乎情理 ;但是如果该资产经过使用后 ,部分价值转移到成本费用中 ,出售或清算时再按上述规定…  相似文献   

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6月23日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  相似文献   

4.
企业接受捐赠人捐赠的资产,可以分为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无论接受的是现金资产捐赠,还是非现金资产捐赠,都会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和应交所得税的变化。本文主要结合《企业会计制度》和工作中的问题,谈谈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税务和会计处理。一、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税务处理《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1997]财税字第77号)中规定:“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  相似文献   

5.
对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财务处理及纳税调整,有三种做法: (一)纯收入法 纯收入法是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办法>在企业出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时,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所得税.因此,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单位在接受固定资产时,将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借方,同时以相等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账户的贷方.这种纯收入法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如下问题:  相似文献   

6.
“待转资产价值”是《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中新增的一个负债类科目,它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一般在接受捐赠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并在弥补相关亏损后,计算交纳所得税。但由于所得税清算需待年终后才能进行,外商投资企业在接受捐赠时无法确定应交所得税额,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在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应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原材料”等有关非现金资产科目,暂时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待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清算时,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结转,借…  相似文献   

7.
企业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有固定资产、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商品产品等。处置这些资产的方式有出售、清算和报废等。本文仅就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出售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探讨。例:某企业接受捐赠新设备一台,价值50万元,预计使用5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年折旧10万元。3年后,企业出售该设备,售价60万。假设没有残值和清理费用,所得税税率为33%。常见的处理方法有:第一种处理方法:1.接受捐赠时:借:固定资产500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价值335000递延税款1650002.出售该设备转入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200000 累计折旧3000…  相似文献   

8.
企业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须依法交纳所得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和纳税时间,税法有专门规定。由于这些规定散见于各法规内,其相关性易被忽视或误解。近年来刊登在《中国乡镇企业会计》上的有关文章中,就存在这类问题。本文着重就此谈点认识。一、税收的几项规定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有相当部分是资产,考虑到如对其征税可能会影响企业生产,故企业可将接受的捐赠收入转入企业资本公积,不计征所得税。对税字[1997]77号: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  相似文献   

9.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中明确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同时,企业按税法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即对接受捐赠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企业接受捐赠当期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0.
小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会计规定记入"固定资产"、"待转资产价值"等科目,没有确认当期收入;现行税法规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列营业外支出;税法规定,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相似文献   

11.
葛建 《会计之友》2009,(12):59-60
小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会计规定记入“固定资产”、“待转资产价值”等科目,没有确认当期收入;现行税法规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列营业外支出;税法规定,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顼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相似文献   

12.
李文 《会计之友》2005,(8):69-73
21.企业合并的税务处理 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合并企业的股权视为清算分配。企业为合并而回购本公司股。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  相似文献   

13.
改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建议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一、改进接受捐赠的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时,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单据或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及接受捐赠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确认入账价值,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接受非限定用途财物捐赠时,入账的计价依据与固定资产相同,不同的是接受捐赠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或“材料”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样是接受捐赠业务,处理方法却存在差异,一个是将接受的捐赠计入净资产,一个却是计入单位收入,而对于事业单位接受限定用途财物捐赠的核算,现行制度又规定得不…  相似文献   

14.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若某项资产由于某些因素或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它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相反,当以前据以计提减值准备的因素发生了变化,又导致其价值恢复而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同样也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应遵循实际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政策特别规定外,企业根据会计制度和准则规定所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由于会计与税法在确认相关损失时的依据不同,导致企业一定时期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5.
一、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1条的规定,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计税成本的确定与其取得方式有关:(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购买价款作为计税成本;(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即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成本。因此,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时,税务处理首先要按照公允价值视同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确认投出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然后再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  相似文献   

16.
巩强军 《活力》2014,(14):47-47
折旧(depreciation)是一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磨损老化或技术陈旧而逐渐损失其价值的现象。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合理避税筹划的重点。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由于资产的计价几乎不具有弹性,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就成为经营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借款费用在会计与所得税处理中的差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的借款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和成本。《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自制  相似文献   

18.
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这并非企业盈利所获,所以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不作收益、而作为所有者权益增加处理;而税法中则要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企业把接受捐赠的资产作为收益,计入企业应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9.
常法亮 《财会月刊》2012,(16):72-73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或奖励款时,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但是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关规定,此款项应冲减土地成本,这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果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结果有着较大影响。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是,收到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时计入递延收益,并在销售期内分期转入营业外收入,但每年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时,该款项不构成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